南方科技大学校歌征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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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音乐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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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1-01 11:52:5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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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校歌征集通知

校歌是一所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可以凝聚人心、激励斗志、鼓舞士气。南方科技大学被确定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肩负着为中国高教改革探路的历史使命,自创办之日起即引起海内外各方人士高度关注和关心。作为新建校,南方科技大学更需要借助校歌等纽带和载体,进一步凝练大学精神,增强师生、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创业热情。为此,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南方科技大学校歌(包括歌词和曲谱)。希望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5日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海内外各界人士。
三、征集要求
1.原创性:要求所征集的校歌必须原创,符合校园文化,贴近校园生活。既要体现南科大的精神特质,又要有一定的普适性,便于广泛传唱和普及;
2.时代感:歌词曲调没有严格限制,风格要求符合南科大的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具备年轻化、国际性的特点;
3.艺术性:歌词要求简洁优美,节奏明快;谱曲要求旋律优美,感情充沛,催人奋进,具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适宜合唱。
四、投稿说明
1.稿件可面投,也可以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并在信封或邮件主题中注明 “校歌歌词征集”或“校歌词曲谱谱征集”字样。
(1)网络方式:电子信箱cpr@sustc.edu.cn
(2)信函方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行政楼402室 宣传与公共关系部,邮编:518055
(3)面投方式:南方科技大学宣传与公共关系部(行政楼402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2. 凡送交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办法
1.征集的作品由宣传与公共关系部负责整理分类。
2. 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和群众评选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对征集到的校训作品进行匿名评选。
评选程序为:
(1)专家组对全部应征作品进行入围评选,确定10件入围作品;
(2)组织全校师生对10件入围作品进行广泛评议和投票,确定5件获得入围奖;
(3)学校综合专家组意见和投票结果确定1件获选作品;
(4)获选作品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上报理事会。
3.应征作品如出现内容相同的情况,选取投稿最先的一件作品参评。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为征集。校歌的歌词、校歌的曲谱各设录用奖1名,入围奖5名,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其中:
校歌歌词录用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2000元。
校歌词曲谱谱录用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2000元。
七、知识产权
1.参与征集的作品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与南方科技大学无关。若侵权行为损害到学校利益,将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2.作品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南方科技大学有权对其进行调整或部分截取,作品的著作权归南方科技大学所有,学校拥有使用、修改、宣传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南方科技大学行政楼402室 宣传与公共关系部
邮编:518055
联系人:马东梅
联系电话:0755-88010228
九、其它事项
1.作者请在应征作品上注明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2.查阅南方科技大学的基本情况请登录www.sustc.edu.cn 。
3.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南方科技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
2015年9月25日
南方科技大学校歌词(曲谱)征集表
http://sustc.edu.cn/cn/news/view/alias/HLa83u0p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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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是一所学校办学理念和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可以凝聚人心、激励斗志、鼓舞士气。南方科技大学被确定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肩负着为中国高教改革探路的历史使命,自创办之日起即引起海内外各方人士高度关注和关心。作为新建校,南方科技大学更需要借助校歌等纽带和载体,进一步凝练大学精神,增强师生、校友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激发创业热情。为此,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南方科技大学校歌(包括歌词和曲谱)。希望广大师生及社会各界人士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5日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海内外各界人士。
三、征集要求
1.原创性:要求所征集的校歌必须原创,符合校园文化,贴近校园生活。既要体现南科大的精神特质,又要有一定的普适性,便于广泛传唱和普及;
2.时代感:歌词曲调没有严格限制,风格要求符合南科大的特点,反映时代精神,具备年轻化、国际性的特点;
3.艺术性:歌词要求简洁优美,节奏明快;谱曲要求旋律优美,感情充沛,催人奋进,具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适宜合唱。
四、投稿说明
1.稿件可面投,也可以信函、网络等方式提交,并在信封或邮件主题中注明 “校歌歌词征集”或“校歌词曲谱谱征集”字样。
(1)网络方式:电子信箱cpr@sustc.edu.cn
(2)信函方式: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行政楼402室 宣传与公共关系部,邮编:518055
(3)面投方式:南方科技大学宣传与公共关系部(行政楼402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2. 凡送交的作品无论是否采用,一律不予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评选办法
1.征集的作品由宣传与公共关系部负责整理分类。
2. 学校将采取专家评审和群众评选相结合的评选方式,对征集到的校训作品进行匿名评选。
评选程序为:
(1)专家组对全部应征作品进行入围评选,确定10件入围作品;
(2)组织全校师生对10件入围作品进行广泛评议和投票,确定5件获得入围奖;
(3)学校综合专家组意见和投票结果确定1件获选作品;
(4)获选作品交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上报理事会。
3.应征作品如出现内容相同的情况,选取投稿最先的一件作品参评。
六、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为征集。校歌的歌词、校歌的曲谱各设录用奖1名,入围奖5名,均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其中:
校歌歌词录用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2000元。
校歌词曲谱谱录用奖1名,奖金10000元;入围奖5名,奖金各2000元。
七、知识产权
1.参与征集的作品不得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学校有权取消其应征资格,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与南方科技大学无关。若侵权行为损害到学校利益,将依法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2.作品一经采用并支付奖金后,南方科技大学有权对其进行调整或部分截取,作品的著作权归南方科技大学所有,学校拥有使用、修改、宣传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南方科技大学行政楼402室 宣传与公共关系部
邮编:518055
联系人:马东梅
联系电话:0755-88010228
九、其它事项
1.作者请在应征作品上注明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2.查阅南方科技大学的基本情况请登录www.sustc.edu.cn 。
3.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南方科技大学。
 
南方科技大学
2015年9月25日
南方科技大学校歌词(曲谱)征集表
http://sustc.edu.cn/cn/news/view/alias/HLa83u0ph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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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5-11-15

更新时间:2022-01-01 1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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