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黎平征集形象主题歌词曲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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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29 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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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黎平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边缘,地处湘、黔、桂三省(区)交界处,自古就为侗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腹地。全县国土面积4441平方公里,人口53万,其中侗族人口占70%,是全国侗族人口聚居最多的县。黎平县凭借悠久的历史、迷人的风情和秀丽的山川,而成为侗族大歌世界遗产地、中国革命老区、中国最美的地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深受世人青睐。为进一步提升黎平县区域形象,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黎平县形象主题歌词曲谱暨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一、征集要求
(一)形象主题歌词曲谱
1、作品主要反映黎平县的民族风情、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等。
2、参选作品的内容均属原创,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地域性。
3、参选作品是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和公开演出的作品。
4.歌词曲谱名字均需含有“黎平”二字,具体名字自定。
5、歌词曲谱时长不低于2分钟、不超于6分钟。
6、作品须以歌谱(简谱或五线谱)和音频(MP3或MIDI)形式同时报送。
(二)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1、能全面反映黎平县的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憾力、号召力和感染力。
2、能充分体现黎平县资源特色,具有鲜明独特的广告宣传效果。
3、应征作品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精炼,简明易懂,富于美感,不超过8个字。
4、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原有的主题品牌口号不在此征集范围。
二、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
1、征集阶段:2012年3月10日——2012年6月10日。
2、评选阶段:2012年6月11日——2012年8月11日。
3、公示阶段:2012年8月12日——2012年8月22日。
(二)联系方式
1、信函邮寄:贵州省黎平县文体广电局办公室(557300)
2、电子邮件:lpwtgd168@tom.com
3、网站查询: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
黎平县文化网:http://www.lpwhly.com/
黎平旅游网:http://www.gzlply.com/
4、联系电话:0855-6221539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
(一)奖项设置
1、形象主题歌词曲谱
(1)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7名。
(2)奖金:一等奖10000元/名、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优秀奖400元,其中词、曲作者分别分享奖励的50%。
(3)证书:对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2、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1)奖项设置:录用奖一名,鼓励奖5名。
(2)奖金:录用奖5000元,鼓励奖200元。
(3)证书:对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方法
1、初评:由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公示初评入围优秀作品各20项;
2、网评:由大众对入围作品进行网上投票评选;
3、终评:评委会结合投票评选结果进行最终评定。
四、相关申明
(一)所有应征作品,作者拥有作品知识产权。自投稿之日起,活动主办方即拥有专项使用权和发布权。
(二)对获奖歌词曲谱,主办方将推荐给国内歌手演唱,并制作纸质和音像出版物;对获奖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品牌口号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黎平县文体广电局,主办方将面向社会发布黎平侗乡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并用于对外宣传推介活动。以上专项使用方式,作品作者不能视为侵权。
(三)所有应征作品,除主办方专项使用之外,作者均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置相关权益。
(四)所有应征件请写明投稿人身份说明(姓名、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为黎平县文体广播电视局。
                黎平县文体广播电视局
                  2012年3月10日
http://www.liping.gov.cn/tylr.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153343&wbtreeid=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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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边缘,地处湘、黔、桂三省(区)交界处,自古就为侗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腹地。全县国土面积4441平方公里,人口53万,其中侗族人口占70%,是全国侗族人口聚居最多的县。黎平县凭借悠久的历史、迷人的风情和秀丽的山川,而成为侗族大歌世界遗产地、中国革命老区、中国最美的地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深受世人青睐。为进一步提升黎平县区域形象,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黎平县形象主题歌词曲谱暨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一、征集要求
(一)形象主题歌词曲谱
1、作品主要反映黎平县的民族风情、人文景观、自然风光等。
2、参选作品的内容均属原创,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地域性。
3、参选作品是未曾以任何形式发表和公开演出的作品。
4.歌词曲谱名字均需含有“黎平”二字,具体名字自定。
5、歌词曲谱时长不低于2分钟、不超于6分钟。
6、作品须以歌谱(简谱或五线谱)和音频(MP3或MIDI)形式同时报送。
(二)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1、能全面反映黎平县的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憾力、号召力和感染力。
2、能充分体现黎平县资源特色,具有鲜明独特的广告宣传效果。
3、应征作品要求主题深刻、文字精炼,简明易懂,富于美感,不超过8个字。
4、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原有的主题品牌口号不在此征集范围。
二、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活动时间
1、征集阶段:2012年3月10日——2012年6月10日。
2、评选阶段:2012年6月11日——2012年8月11日。
3、公示阶段:2012年8月12日——2012年8月22日。
(二)联系方式
1、信函邮寄:贵州省黎平县文体广电局办公室(557300)
2、电子邮件:lpwtgd168@tom.com
3、网站查询: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
黎平县文化网:http://www.lpwhly.com/
黎平旅游网:http://www.gzlply.com/
4、联系电话:0855-6221539
三、奖项设置及评选
(一)奖项设置
1、形象主题歌词曲谱
(1)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优秀奖7名。
(2)奖金:一等奖10000元/名、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2000元、优秀奖400元,其中词、曲作者分别分享奖励的50%。
(3)证书:对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2、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1)奖项设置:录用奖一名,鼓励奖5名。
(2)奖金:录用奖5000元,鼓励奖200元。
(3)证书:对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方法
1、初评:由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公示初评入围优秀作品各20项;
2、网评:由大众对入围作品进行网上投票评选;
3、终评:评委会结合投票评选结果进行最终评定。
四、相关申明
(一)所有应征作品,作者拥有作品知识产权。自投稿之日起,活动主办方即拥有专项使用权和发布权。
(二)对获奖歌词曲谱,主办方将推荐给国内歌手演唱,并制作纸质和音像出版物;对获奖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品牌口号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黎平县文体广电局,主办方将面向社会发布黎平侗乡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并用于对外宣传推介活动。以上专项使用方式,作品作者不能视为侵权。
(三)所有应征作品,除主办方专项使用之外,作者均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置相关权益。
(四)所有应征件请写明投稿人身份说明(姓名、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为黎平县文体广播电视局。
                黎平县文体广播电视局
                  2012年3月10日
http://www.liping.gov.cn/tylr.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153343&wbtreeid=2849

贵州黎平征集形象主题歌词曲谱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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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lpwtgd168@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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