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征集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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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1-25 20: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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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经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组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会歌、主题品牌口号和吉祥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海内外热爱、支持和关心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的组织和个人。
  2、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二、征集要求
  (一)会歌
  (1)应征内容
  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会歌。
  (2)应征作品要求
  1、彰显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办会宗旨和主题,体现鄂尔多斯民族文化特点和地域特色。
  2、主题鲜明、寓意深远、容易传播,具有较强感染力和影响力,能够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
  3、应征作品应包括词曲、作品名字、创作理念,并提供歌词曲谱小样。
  (二)主题品牌口号
  (1)应征内容
  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主题品牌口号。
  (2)应征作品要求
  1、充分表现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的国际性、民族性、文化性、历史性、趣味性,体现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的办会宗旨、时代特征、民族文化特点和地域特色。
  2、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3、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够理解和接受(有能力者可加入英文或蒙文)。
  4、附带简明扼要的创作理念说明(不超过500字)。
  (三)吉祥物
  (1)应征作品内容
  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吉祥物。
  (2)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体现鄂尔多斯城市精神,表现鄂尔多斯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魅力,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充分反映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的形象。
  2、须具备商业开发价值,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可以广泛适用于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特许产品、视频宣传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3、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款吉祥物设计图稿、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名字、创作理念,并提供刻录光盘。
  三、征集方式
  1、信函投稿:请送达或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A座1013室,邮编:017000(信封右上角请标明“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征集”字样)。
  2、电子邮箱投稿:请将应征作品发送至nadam2012@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征集”字样)。
  3、联系人:李锋、闫泓录
  联系方式:0477—8588641
  四、征集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2年3月8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须是应征者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未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历届奥运会、少数民族运动会、全运会、城市运动会及其他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和其他活动。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应征作品中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英文、蒙文。允许同时使用中文、英文和蒙文,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6、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与组委会无关。
  7、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8、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评选及奖励
  (一)作品评选
  1、投稿截止后,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示。
  2、组委会有权决定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是否采用,并保留对作品另行创作的权利。
  (二)奖励办法
  1、会歌
  最终入围的5件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得奖金5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会歌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奖金3万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2、主题品牌口号
  最终入围的10件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得奖金1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主题品牌口号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奖金5000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3、吉祥物
  最终入围的5件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奖金5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吉祥物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奖金3万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三)奖励方式
  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七、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向组委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组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组委会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组委会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组委会所有。
  5、组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额外报酬和费用。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组委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八、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先(依据投递当地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收到时间排序)。
  2、投稿人需提供本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如无联系方式或个人信息不清,视为自动放弃领奖机会。
  3、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组委会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组委会
                                          2011年12月20日
http://www.ordos.gov.cn/xxgk/tggs/201112/t20111221_5373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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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组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会歌、主题品牌口号和吉祥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海内外热爱、支持和关心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的组织和个人。
  2、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评选工作的人员,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二、征集要求
  (一)会歌
  (1)应征内容
  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会歌。
  (2)应征作品要求
  1、彰显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办会宗旨和主题,体现鄂尔多斯民族文化特点和地域特色。
  2、主题鲜明、寓意深远、容易传播,具有较强感染力和影响力,能够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
  3、应征作品应包括词曲、作品名字、创作理念,并提供歌词曲谱小样。
  (二)主题品牌口号
  (1)应征内容
  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主题品牌口号。
  (2)应征作品要求
  1、充分表现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的国际性、民族性、文化性、历史性、趣味性,体现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的办会宗旨、时代特征、民族文化特点和地域特色。
  2、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3、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够理解和接受(有能力者可加入英文或蒙文)。
  4、附带简明扼要的创作理念说明(不超过500字)。
  (三)吉祥物
  (1)应征作品内容
  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吉祥物。
  (2)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体现鄂尔多斯城市精神,表现鄂尔多斯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魅力,体现时代感和艺术性,充分反映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的形象。
  2、须具备商业开发价值,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可以广泛适用于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特许产品、视频宣传等不同领域的需要。
  3、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应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两款吉祥物设计图稿、三视图(正面、侧面、背面)、名字、创作理念,并提供刻录光盘。
  三、征集方式
  1、信函投稿:请送达或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A座1013室,邮编:017000(信封右上角请标明“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征集”字样)。
  2、电子邮箱投稿:请将应征作品发送至nadam2012@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征集”字样)。
  3、联系人:李锋、闫泓录
  联系方式:0477—8588641
  四、征集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2年3月8日止(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须是应征者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未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历届奥运会、少数民族运动会、全运会、城市运动会及其他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和其他活动。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应征作品中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英文、蒙文。允许同时使用中文、英文和蒙文,如发生歧义,以中文为准。
  6、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均由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与组委会无关。
  7、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8、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六、评选及奖励
  (一)作品评选
  1、投稿截止后,组委会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终评结果报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公示。
  2、组委会有权决定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是否采用,并保留对作品另行创作的权利。
  (二)奖励办法
  1、会歌
  最终入围的5件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得奖金5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会歌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奖金3万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2、主题品牌口号
  最终入围的10件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得奖金1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主题品牌口号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获奖金5000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3、吉祥物
  最终入围的5件作品的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各获得奖金5000元及证书1份,经评审确定为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吉祥物的作品,其创作组织或个人将另获奖金3万元(不重复计算入围奖)及证书1份。
  (三)奖励方式
  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七、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向组委会提交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组委会的委托创作作品,其著作权归组委会独家所有。组委会对应征作品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一切著作权(署名权除外)。
  2、组委会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组委会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3、组委会有权对应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无须征得应征者的同意。
  4、组委会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归组委会所有。
  5、组委会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届时,除根据本征集方案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额外报酬和费用。
  6、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向组委会主张分享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者其他利益。
  八、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先(依据投递当地邮戳时间或电子邮件收到时间排序)。
  2、投稿人需提供本人信息,包括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如无联系方式或个人信息不清,视为自动放弃领奖机会。
  3、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组委会保留对此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组委会
                                          2011年12月20日
http://www.ordos.gov.cn/xxgk/tggs/201112/t20111221_537381.html
第二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征集会歌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2-03-08

更新时间:2022-01-25 20:58: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nadam2012@163.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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