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北国水城”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包括主题品牌口号、主题歌(乐)曲、图形标志、吉祥物在内的识别系统创意方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背景:
哈尔滨“北国水城”建设是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一江居中、两岸繁荣”和“以水富民、以水兴业、造福龙江”的要求,根据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和重点发展“松江湿地,北国水城”的指导方针,开创“以水定城”、建设“滨水城市”理念,通过科学规划和实施渠系堤防建设,统筹配置区域水系资源,形成新的城市格局,推动“滨水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北跃”战略的核心项目,是以哈尔滨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投资主体实施建设的一项创新性实践和富有特色的生态工程。
从现在起,经过三到十年时间的建设,在松花江以北、呼兰河以西、肇兰新河以南、肇东界以东578平方公里区域内,“北国水城”将拔地而起,成为哈尔滨璀璨夺目的蓝色地标,更将成为哈尔滨人民引以为豪的绿色生态家园,开启哈尔滨的松花江时代。
1、水 系: 建设“二纵、四横、十八湖”,水系湿地,万顷绿洲。疏通和建设河网147.4公里,湿地1万多公顷,湖河水面率12%,超过上海、广州、杭州等国内传统水乡城市的水面拥有率,形成河湖连通,地上水与地下水互补,内外水循环的河网体系。
2、生 态:城市绿化面积、植物覆盖率达到30%,以保护培植本土自然植被品种绿化置景,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并实施人工放养驯化,构建天人合一、自然和谐的生态文明。
3、路 桥:建设公路总里程30公里,8座铁路桥、78座公路桥、68座步行桥、5座渡槽、5座泵站,城区实现“路随水走”,“水绕城行”的通行结构。
4、设 施:建设覆盖全区域的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多功能地下廊道系统,最大限度地满足供市民休闲、购物、娱乐、健身的空间和设施需求。
5、产 业:建设200多平方公里科技创新城和金融商贸服务业,保留200平方公里现代农业区,打造现代生态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滨水置业,使民依水而安居,业伴水而兴旺。
6、住 宅:建设水景居民住宅,亲水风景别墅、水域居民社区、都市田园村镇,全部采用低碳节能环保技术,城置景中,水进社区。
7、文 化:美术馆、艺术宫、大剧院、大学城、文化中心等文化休闲服务设施星罗棋布于水城生态环境中,松花江、呼兰河的美丽传说将展现于明日的北国水城。
8、旅 游:城即景、景即城、人在景中、景怡人神,独特水城风情,别样雪域风光。北国水城将呈现全国首个健康宜居、四季宜游、高品位、开放式的风景城区。
二、主办单位:
主 办:哈尔滨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承 办:哈尔滨北国水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应征作品总体要求:
1、符合北国水城的基本内涵、价值诉求、功能定位、地域特征和发展理念;寓意明晰,象征性强,力求体现北国特定的水文化意蕴。
2、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为原创,无抄袭行为和模仿痕迹,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为人所知。
3、应征作品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和品牌口号雷同或者近似;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4、应征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征集内容及要求:
1、主题品牌口号
要求最多不超过16个中文字,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练、合辙压韵,朗朗上口,具有音韵美感,便于英译、俄译。
2、主题歌(乐)曲
要求歌词简明易记、形象生动,曲谱音乐元素纯粹、时尚,旋律优美,富有激情,洋溢生命张力和时空穿透力,适于传唱与流行。
3、图形标志
要求创意和设计语言符合标志造型审美特性,具有个性鲜明的精神气质与文化内涵,图案简约流畅、语意贴切,色彩大气醒目,具有现代感与国际性;视觉冲击力强,易于识别、记忆、传播、推广,并且具有平面、立体以及通过不同材质表现的延展性。
4、吉祥物
要求富于地域特色与时代特征,亲切祥和、灵动可爱,充满节日气氛,能够满足不同材质制作要求,以人物、动物、植物形态表现均可。
五、评选方式:
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经初评、复评,分别评出入围作品、优秀作品在媒体上发布,由公众通过网络或书面参与投票;评审委员会综合群众评议结果进行终评,确定优秀(获奖)作品、中标作品。
评审结果经主办方报请有关领导机构审定后,于2011年7月上旬在发布征集通知的媒体公示。
六、奖励办法:1、主题品牌口号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当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二等奖2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三等奖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入围作品若干件,每件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2、主题歌(乐)曲奖项设置
一等奖(当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二等奖2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三等奖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入围作品若干件,每件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3、图形标志和吉祥物奖项设置
各设一等奖(当选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二等奖2件,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三等奖3件,每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和纪念品;入围作品若干件,每件颁发纪念证书和纪念品。
4、应征作品获奖者将有可能获邀参与主办方举办的主题旅游活动。
以上奖项不可兼得,获奖者只按最高一项奖金和证书领取。奖金均为税前,获得奖金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七、征集范围:
国内外专业文化、艺术、设计机构及人士,院校师生及爱好者。
八、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16日止(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或寄出地邮戳为准)
九、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主题品牌口号提交方式
A4纸,二号黑体字打印稿以及DOC格式数字文件。
2、主题歌(乐)曲提交方式
包括歌词、曲谱、配器的打印稿以及完整体现演出效果的光盘。
3、图形标志和吉祥物提交方式
包括黑白标准设计图(坐标图)、平面及三维彩色效果图,标明比例及标准色,吉祥物应包含基本形象及动画延伸设计,以及300字以内设计阐释,以A4幅面彩喷纸打印,并附矢量格式数字文件光盘。
4、所有应征作者须填报《应征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并以书面文件和数字文件两种方式提交,标明“北国水城应征作品”,作者信息请勿注明在应征作品上。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图形标志可直接在线提交。
十、版权归属:
全部当选作品和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直接在线提交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的权利。主办方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时间、使用场合、使用方式。除依照通知相关条款进行相应奖励外,不再支付给应征作者任何费用。
十一、声明事项: 凡寄送作品参与本项活动的应征者均视为已明确知晓并遵守本通知中的规则与约定。应征单位及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除根据本征集通知的有关条款向有关应征者进行奖励外,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因其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主办方对征集活动保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收件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佰斯特大酒店201
联系电话:0451-82931717 0451-82931919
投稿邮箱:bgsc2011@vip.163.com 1789472647@qq.com
十三、合作媒体: 视觉同盟
站酷
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日报
新晚报
生活报
哈尔滨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4月7日
http://water.visionuni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