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征集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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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7-21 21: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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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广东省少儿艺术花会是由省文化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妇联及承办地政府联合主办的全省性大型少儿艺术盛会,该活动从1986年创立,到2010年已成功举办了七届,第八届将于2011年1月中旬在惠州举办。为进一步深化活动主题,提升少儿艺术花会的影响力,经省少儿艺术花会组委会同意,由惠州市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向全省公开征集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徽标标、会歌。具体应征事项可登录《惠州文化网》(www.hzcul.com)查阅《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徽标标会歌征集办法》。欢迎有志于向少儿艺术花会贡献力量和智慧的省内所有从事美术设计和音乐创作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院校师生和业余爱好者积极参与应征。
  联系人:林博伟(联系电话:2890298,13824200130)
  王滨旭(联系电话:2808102,13516689769)
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徽标标会歌征集办法
  广东省少儿艺术花会是由省文化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妇联、省少儿文艺协调委及承办地政府联合主办的全省性大型少儿艺术盛会,该活动从1986年起,每三年一届,到2010年已成功举办了七届,第八届将于2011年1月18日-23日在惠州举办。为进一步深化活动的主题,提升少儿艺术花会的影响力,经省少儿艺术花会组委会同意,由惠州承办工作领导小组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徽标标、会歌。具体征集办法如下:
一、徽标
  (一)用途:徽标是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的主标志,用于花会专场演出、专场比赛、优秀节目展演等系列活动,也用于花会会刊、网上宣传及其他宣传品。
  (二)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拥有唯一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2、作品主题鲜明,造型简洁,富有动感、活力,有时代韵感和艺术韵味,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地域特性;
  3、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时代气息浓厚,兼备美观、实用等特性,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能够展现出惠州独特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同时也能够展现少年儿童天真、活泼的气息。
  4、应征作品应区别于历届我省少儿艺术花会徽标。设计纸张均采用A4纸,用彩色图形设计,造型美观大方,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
  5、获奖并录用者,有义务以徽标为核心元素,完成会刊、节目单、旗帜等视觉形象的应用设计。
二、会歌
  (一)用途: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会歌,将用于与本届花会有关的各项宣传、推广、专场演出、专场比赛、节目展演等活动。
  (二)创作要求:
  1、参选作品为词曲合一的完整作品,也可以是单独的曲作品或词作品。歌词曲谱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及演唱,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2、歌词曲谱主题突出,旋律优美,节奏明快,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充分展现少年儿童的活力和想象力,便于广大少年儿童传唱;
  3、作品可自行命题,以民族、通俗为主,歌词字数不限。
三、作品提交要求
  (一)应征徽标作品须一式两份提交,并应打印在A4规格(210×297mm)的纸上,并附在相应征集表格之后,无需装裱,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此外,还须提交电子文件一份(幅面100×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光盘投送者需在光盘表面须注明作者本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联系方法。
  (二)应征会歌作品,可提交词曲合一的作品(如条件许可也可提交CD或MD等形式的音响作品),同时应征人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也可以提交独立创作的歌词作品,或者是独立创作的曲作品。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被视为有效作品,方可参加评选。
四、征集对象
  凡有志于向“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贡献力量和智慧的省内所有从事美术设计和音乐创作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院校师生和业余爱好者均可参加。
五、著作权规定
  所有应征者均应拥有本人所交应征作品的著作权,确保该作品绝无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情形。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因此导致任何侵权行为和任何个人或集体经济、精神损失的,均应由提交该作品者自负责任,与本征集活动及征集单位无关。
六、征集地点及征集时限
  地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516003;联系电话:0752-2808501;
  联系人:林博伟(办公电话:2890298,手机号码:13824200130)
  王滨旭(办公电话:2808102,手机号码:13516689769)
  电子邮箱:hz2890298@126。com
  征集期限:本次活动的徽标征集从2010年11月19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止,会歌的征集从2010年11月19日起至2010年12月10日止,截止日期以投稿发出地当日邮戳为准。  
  所有应征作品外包装上均请注明“应征作品”字样。
七、评选办法
  本次徽标、会歌在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组委会统一指导下进行,邀请省内外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网上及时公示,对获奖作品由专人通知获奖者,并进行相关的注册,在评选过程中将请惠州市公证处对评选进行全程公证。
八、奖项奖额设置
  徽标录用奖一件,奖金5000元,附荣誉证书。
  会歌录用奖一件,奖金5000元,附荣誉证书。
九、有关说明
  (一)上述徽标、会歌应征作品应分别投稿,并将获得分类评审。
  (二)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组委会,其设计者应不再擅自使用。
  (三)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徽标应征评选结果将于2011年12月3日在有关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同时公示,会歌应征的评选结果于12月20日公示。应征者也可登录以下网站对应征作品的评选结果予以查询:《今日惠州网》(www.huizhou.cn)、《惠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izhou.gov.cn)、《惠州文化网》(www.hzcul.com)。
  (五)应征者请认真填写《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徽标标会歌征集活动应征表格》(附后),与应征作品一并提交。
  (六)应征作品一经录用后,创作者将协助活动组委会参与徽标后续设计工作或会歌的后续制作工作。
  (七)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组织委员会。


  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惠州市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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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少儿艺术花会是由省文化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妇联及承办地政府联合主办的全省性大型少儿艺术盛会,该活动从1986年创立,到2010年已成功举办了七届,第八届将于2011年1月中旬在惠州举办。为进一步深化活动主题,提升少儿艺术花会的影响力,经省少儿艺术花会组委会同意,由惠州市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向全省公开征集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徽标标、会歌。具体应征事项可登录《惠州文化网》(www.hzcul.com)查阅《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徽标标会歌征集办法》。欢迎有志于向少儿艺术花会贡献力量和智慧的省内所有从事美术设计和音乐创作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院校师生和业余爱好者积极参与应征。
  联系人:林博伟(联系电话:2890298,13824200130)
  王滨旭(联系电话:2808102,13516689769)
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徽标标会歌征集办法
  广东省少儿艺术花会是由省文化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妇联、省少儿文艺协调委及承办地政府联合主办的全省性大型少儿艺术盛会,该活动从1986年起,每三年一届,到2010年已成功举办了七届,第八届将于2011年1月18日-23日在惠州举办。为进一步深化活动的主题,提升少儿艺术花会的影响力,经省少儿艺术花会组委会同意,由惠州承办工作领导小组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徽标标、会歌。具体征集办法如下:
一、徽标
  (一)用途:徽标是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的主标志,用于花会专场演出、专场比赛、优秀节目展演等系列活动,也用于花会会刊、网上宣传及其他宣传品。
  (二)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拥有唯一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2、作品主题鲜明,造型简洁,富有动感、活力,有时代韵感和艺术韵味,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地域特性;
  3、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时代气息浓厚,兼备美观、实用等特性,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能够展现出惠州独特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同时也能够展现少年儿童天真、活泼的气息。
  4、应征作品应区别于历届我省少儿艺术花会徽标。设计纸张均采用A4纸,用彩色图形设计,造型美观大方,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
  5、获奖并录用者,有义务以徽标为核心元素,完成会刊、节目单、旗帜等视觉形象的应用设计。
二、会歌
  (一)用途: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会歌,将用于与本届花会有关的各项宣传、推广、专场演出、专场比赛、节目展演等活动。
  (二)创作要求:
  1、参选作品为词曲合一的完整作品,也可以是单独的曲作品或词作品。歌词曲谱所有内容均属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及演唱,也不属于公开作品;
  2、歌词曲谱主题突出,旋律优美,节奏明快,通俗易懂,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充分展现少年儿童的活力和想象力,便于广大少年儿童传唱;
  3、作品可自行命题,以民族、通俗为主,歌词字数不限。
三、作品提交要求
  (一)应征徽标作品须一式两份提交,并应打印在A4规格(210×297mm)的纸上,并附在相应征集表格之后,无需装裱,但在提交时不可折叠。此外,还须提交电子文件一份(幅面100×70cm),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EG。光盘投送者需在光盘表面须注明作者本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等联系方法。
  (二)应征会歌作品,可提交词曲合一的作品(如条件许可也可提交CD或MD等形式的音响作品),同时应征人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也可以提交独立创作的歌词作品,或者是独立创作的曲作品。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被视为有效作品,方可参加评选。
四、征集对象
  凡有志于向“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贡献力量和智慧的省内所有从事美术设计和音乐创作的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院校师生和业余爱好者均可参加。
五、著作权规定
  所有应征者均应拥有本人所交应征作品的著作权,确保该作品绝无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情形。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因此导致任何侵权行为和任何个人或集体经济、精神损失的,均应由提交该作品者自负责任,与本征集活动及征集单位无关。
六、征集地点及征集时限
  地址:惠州市江北行政中心惠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516003;联系电话:0752-2808501;
  联系人:林博伟(办公电话:2890298,手机号码:13824200130)
  王滨旭(办公电话:2808102,手机号码:13516689769)
  电子邮箱:hz2890298@126。com
  征集期限:本次活动的徽标征集从2010年11月19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止,会歌的征集从2010年11月19日起至2010年12月10日止,截止日期以投稿发出地当日邮戳为准。  
  所有应征作品外包装上均请注明“应征作品”字样。
七、评选办法
  本次徽标、会歌在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组委会统一指导下进行,邀请省内外专家和知名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网上及时公示,对获奖作品由专人通知获奖者,并进行相关的注册,在评选过程中将请惠州市公证处对评选进行全程公证。
八、奖项奖额设置
  徽标录用奖一件,奖金5000元,附荣誉证书。
  会歌录用奖一件,奖金5000元,附荣誉证书。
九、有关说明
  (一)上述徽标、会歌应征作品应分别投稿,并将获得分类评审。
  (二)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组委会,其设计者应不再擅自使用。
  (三)所有应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 
  (四)本次征集活动的徽标应征评选结果将于2011年12月3日在有关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同时公示,会歌应征的评选结果于12月20日公示。应征者也可登录以下网站对应征作品的评选结果予以查询:《今日惠州网》(www.huizhou.cn)、《惠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izhou.gov.cn)、《惠州文化网》(www.hzcul.com)。
  (五)应征者请认真填写《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徽标标会歌征集活动应征表格》(附后),与应征作品一并提交。
  (六)应征作品一经录用后,创作者将协助活动组委会参与徽标后续设计工作或会歌的后续制作工作。
  (七)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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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八届少儿艺术花会征集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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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0-11-30

更新时间:2022-07-21 21:47:0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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