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威县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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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7-03 15:54:4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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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威县是冀南革命老区,人杰地灵,物阜民淳,曾涌现出宋朝开国宰相范质、义和团著名领袖赵三多、著名诗人王亚平、改革开放先驱任仲夷等古今名人。威县是文化部取名的“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各类协会各级会员达1000余人,威县乱弹、梨花大鼓、老粗布是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威县物产丰富。是国家级优质棉基地县,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销量连续27年位居全省第一。另外威县火烧、三白西瓜、小磨香油等特产均久负盛名。如今,县委、县政府更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依托“棉花、汽摩配件、医药化工、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六大产业,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团结带领57万群众向“跨越发展、升位崛起”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为集中展示威县日新月异的经济文化建设成就,打造“仲夷故里,冀南棉海”的文化品牌,县委宣传部特面向县内外举办“威县之歌”征集启事,旨在通过歌词曲谱征集活动,创作及评选出具有威县地域风格、艺术水平较高且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歌词曲谱,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一、征集说明
征集活动面向县内外职业、非职业艺术人才,特别欢迎各界干部群众自己创作。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
2、作品题材,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感。作品围绕威县的历史人文背景和现代发展成就,以反映威县实现“跨越发展、升位崛起”的思路、目标、举措和成就为主题。
3、作品力求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4、参选作品须为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的原创歌词曲谱作品。
5、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三、歌词、歌词曲谱征集
1、歌词征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的歌词作品(A4纸,一式四份),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歌词曲谱征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的歌词曲谱曲谱以简谱的形式,可另报送录音小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参与者可寄送信件,也可将电子版发送至wx6162302@163.com。  
四、歌词曲谱评审原则及时间
1、歌词作品通过初审将在威县党政门户网站上公示,提供给曲作者进行谱曲。
2、歌词曲谱作品评审时间:2010年8月期间,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由县委宣传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设两种奖项。
(1)歌词曲谱征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奖金金额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词曲由2人合作的,按词作者50%、曲作者50%的比例分配。所有获奖者将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
(2)、歌词征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奖金金额分别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
所有获奖者将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  
2、获奖歌词曲谱将通过群众投票(网络、短信)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从中评选出一首群众最喜爱的能代表威县形象的歌词曲谱,作为最终的“威县之歌”,并在全县广泛传唱。
3、联系人:李锋,6154116,张士良,6162302。传真,6162302。
4、联系地址:威县东街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信封注明“县歌征集”字样。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县委宣传部。
http://220.181.43.120/f?kz=80174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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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威县是冀南革命老区,人杰地灵,物阜民淳,曾涌现出宋朝开国宰相范质、义和团著名领袖赵三多、著名诗人王亚平、改革开放先驱任仲夷等古今名人。威县是文化部取名的“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各类协会各级会员达1000余人,威县乱弹、梨花大鼓、老粗布是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威县物产丰富。是国家级优质棉基地县,棉花种植面积和产销量连续27年位居全省第一。另外威县火烧、三白西瓜、小磨香油等特产均久负盛名。如今,县委、县政府更乘着改革开放的春风,依托“棉花、汽摩配件、医药化工、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六大产业,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团结带领57万群众向“跨越发展、升位崛起”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为集中展示威县日新月异的经济文化建设成就,打造“仲夷故里,冀南棉海”的文化品牌,县委宣传部特面向县内外举办“威县之歌”征集启事,旨在通过歌词曲谱征集活动,创作及评选出具有威县地域风格、艺术水平较高且受广大群众喜爱的歌词曲谱,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一、征集说明
征集活动面向县内外职业、非职业艺术人才,特别欢迎各界干部群众自己创作。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形式、风格不限。
2、作品题材,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感。作品围绕威县的历史人文背景和现代发展成就,以反映威县实现“跨越发展、升位崛起”的思路、目标、举措和成就为主题。
3、作品力求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4、参选作品须为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曾以任何方式公开演出的原创歌词曲谱作品。
5、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
三、歌词、歌词曲谱征集
1、歌词征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的歌词作品(A4纸,一式四份),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2、歌词曲谱征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报送的歌词曲谱曲谱以简谱的形式,可另报送录音小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到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参与者可寄送信件,也可将电子版发送至wx6162302@163.com。  
四、歌词曲谱评审原则及时间
1、歌词作品通过初审将在威县党政门户网站上公示,提供给曲作者进行谱曲。
2、歌词曲谱作品评审时间:2010年8月期间,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进行,由县委宣传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活动设两种奖项。
(1)歌词曲谱征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奖金金额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词曲由2人合作的,按词作者50%、曲作者50%的比例分配。所有获奖者将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
(2)、歌词征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奖金金额分别为: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
所有获奖者将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证书和奖金。  
2、获奖歌词曲谱将通过群众投票(网络、短信)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从中评选出一首群众最喜爱的能代表威县形象的歌词曲谱,作为最终的“威县之歌”,并在全县广泛传唱。
3、联系人:李锋,6154116,张士良,6162302。传真,6162302。
4、联系地址:威县东街县委宣传部办公室,信封注明“县歌征集”字样。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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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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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wx61623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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