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武汉东湖是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世界上最大最美的城中湖。梅花是武汉市市花,是美丽、高雅、奋进的象征。东湖梅园是中国梅花研究中心所在地。2010年中国武汉东湖梅花节将在东湖梅园和磨山景区举办。为了挖掘和丰富东湖及梅花文化的内涵,展现武汉人民傲霜斗雪的梅花品格,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特向社会征集梅花节主题歌和以东湖为题材的影视剧本,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内容
1、东湖梅花节主题歌
歌词内容需反映东湖特色,通俗易懂;谱曲旋律优美动听,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2、影视剧本
剧本需以东湖为故事背景地,含有“梅花节”细节,主题积极,内容健康,格调高雅,通过影片可让海内外朋友了解和欣赏到东湖的美丽风光、生态环境和人文风貌,展现东湖的独特魅力。
电影或电视剧本均可。
二、征集时间
1、东湖梅花节主题歌见报即日起至2009年10月31日2、影视剧本见报即日起至2010年5月1日
三、投稿须知
1、可采用交送、邮寄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投稿,同时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2、应征作品均应提供A4纸书面稿件,稿件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方法
1、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邀请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
2、梅花节主题歌评选结果在2010年中国武汉东湖梅花节举办前揭晓,并在梅花节开幕式上演唱;影视剧本评选结果在2010年10月1日前揭晓;
3、评选结果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五、奖励办法
1、梅花节主题歌
设最佳歌词曲谱奖1名,奖金人民币1万元;
设优秀歌词曲谱奖5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
2、影视剧本
设优秀剧本奖1名,以剧本最终确定为拍摄剧本为标志。
奖金人民币50万元(个人所得税自理)。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所征作品如最终获奖,其作品的使用权归东湖风景区管委会所有,署名权和获得一次性奖励的权利归作者所有;影视剧本根据拍摄需要可做适度修改;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4、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征集方声明内容。
七、投稿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东湖风景区管委会旅游局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歌词曲谱或剧本征集”字样)邮编:430077联系电话:027—86779159
13135694649
联系人:张小姐投稿邮箱:dhtour@126.com
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
2009年9月17日
http://news.163.com/09/0917/06/5JD5F1V0000120G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