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海南诗歌大奖赛征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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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5-17 2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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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活动内容:
    地处中国南方之南的海南岛是一个风光无限的宝岛,也是人类诗意栖居的美好家园。千百年来,无数诗人,包括土生土长的白玉蟾、丘浚、海瑞,和流放至此的李德裕、苏东坡、卢多逊,都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星星一样闪耀的诗篇。进入新世纪以来,海南诗人的创作取得了越来越突出的业绩,在国内被誉为“诗歌海军”。为更好地激励诗人和诗歌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推动海南诗歌乃至整个文学事业走向繁荣,提升海南的人文品位,特举办“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

  海南省诗歌大奖赛,是遵照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周文彰部长关于将诗歌作为海南文学一个突出的生长点,在加快我省经济建设、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同时,努力营造出浓郁的文化氛围的指示而举办的。它是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诗歌岛”建设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步骤。

  一、指导单位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二、协办单位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南海网

  三、主办单位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南省作家协会

  四、时间:

  2009年3月1日至7月1日

  五、诗歌大奖赛程序与实施计划

  本次诗歌大奖赛分二级赛事。一级赛事由各市县的宣传部和文联组织评选(部队、学校、农场及各企事业单位、省直单位均参加当地市县组织的赛事);二级赛事由海南省作家协会组织评选。

  1、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各市县宣传部和文联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诗歌选拔赛。

  2、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20日,各市县宣传部和文联评选出本地区的优胜作品和诗歌创作最为踊跃、赛事组织最为出色的单位,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大赛组委会,上传南海网“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专栏,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举报,剔除抄袭作品。

  3、2009年6月21日至2009年6月30日,“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评委会”,在省委宣传部指导和广大网友的监督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各一级评选机构遴选出来的佳作和候选单位中,评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和获奖单位。

  4、2009年7月1日后,在海口隆重举行“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颁奖仪式暨音乐诗歌朗诵会”,之后在省内进行巡回朗诵演出。

  5、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六、征稿对象与征稿要求

  1、本次诗歌大奖赛的征稿对象为海南省诗歌作者(指具有海南户籍或在海南居住、工作一年以上者),年龄不限。

  2、参赛诗歌体裁包括新诗和旧体诗,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格调不俗。每人参赛作品在200行以下,三首以内。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之作,严禁抄袭。已在公开报刊发行的发表的作品,无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应用电子文本或纸样送交一级评选单位。参赛作品不得越级送交,否则,视同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后面需附作者简介(120字以内)、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七、奖项设置

  <一>第一级评奖:

  各市县评出一、二、三等奖共18名(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及一家诗歌创作最为活跃、赛事组织最为出色的单位(如乡镇、学校、社团、军营),作为“诗歌之乡”(或“诗歌校园”、“诗歌营地”)候选单位。依据本市县的情况给予奖励。获奖个人和单位代表本地区参加第二级的“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

  考虑到众多省直单位在海口市参赛,该市参赛人数远远超出其它市县,海口市一级评选选拔的人数相应增至36名, “诗歌之乡”(或“诗歌校园”、“诗歌营地”)候选单位也相应增至2家.

  <二>第二级(省级)评奖

  第二级评奖同样分个人作品奖和单位团体奖。

  1、个人奖

  一等奖3名 各奖10000元;

  二等奖3名 各奖5000元;

  三等奖6名 各奖1000元;

  优秀奖30名 奖品各一份。

  (其中:新诗一等奖2名,旧体诗一等奖1名;新诗二等奖2名,旧体诗二等奖1名;新诗三等奖4名,旧体诗三等奖2名;新诗优秀奖25名,旧体诗优秀奖5名。一级大赛按照相同比例配置获奖名额)

  2、单位团体奖

  获奖单位团体3家,授予“诗歌之乡”(或“诗歌校园”、“诗歌营地”)的光荣称号,颁发精美牌匾。

  八、获奖名单与作品的公示、发表及结集出版

  “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获奖名单以及获奖作品在《海南日报》公示发表,并结集出版。

  九、组委会、评委会组成

  <一>组委会

  为对整个赛事进行有效的组织和指导,特成立“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组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韩少功

  副主任:孔见 刘曦

  成员:吴清雄 孔德明 李少君 史盛东 郑国琳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海南省作家协会,联系电话:65336231,联系人:李少君。

  <二>评委会

  为体现诗歌大奖赛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两级赛事的评委会,都由专业人士组成。第一级评委会由各市县邀请资深诗人和评论家组成,评委名单需报“2009海南省诗歌大奖赛”组委会认可;第二级评委会由海南省作家协会组织,评委会由孔见、林莽、耿占春、李少君、伍立杨、毕光明、周济夫组成。

  评委如有作品参赛,须提前退出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另行聘请新的评委。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作家协会。联系电话:0898-65332803,13078916036,联系人:林森、符力。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政协楼6层。

   “2009海南省诗歌大奖赛”组委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点击上图进入参赛页)
http://love.hinews.cn/sgd_page.php?xuh=3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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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内容:
    地处中国南方之南的海南岛是一个风光无限的宝岛,也是人类诗意栖居的美好家园。千百年来,无数诗人,包括土生土长的白玉蟾、丘浚、海瑞,和流放至此的李德裕、苏东坡、卢多逊,都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星星一样闪耀的诗篇。进入新世纪以来,海南诗人的创作取得了越来越突出的业绩,在国内被誉为“诗歌海军”。为更好地激励诗人和诗歌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推动海南诗歌乃至整个文学事业走向繁荣,提升海南的人文品位,特举办“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

  海南省诗歌大奖赛,是遵照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周文彰部长关于将诗歌作为海南文学一个突出的生长点,在加快我省经济建设、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同时,努力营造出浓郁的文化氛围的指示而举办的。它是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诗歌岛”建设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步骤。

  一、指导单位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二、协办单位

  海南日报报业集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南海网

  三、主办单位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海南省作家协会

  四、时间:

  2009年3月1日至7月1日

  五、诗歌大奖赛程序与实施计划

  本次诗歌大奖赛分二级赛事。一级赛事由各市县的宣传部和文联组织评选(部队、学校、农场及各企事业单位、省直单位均参加当地市县组织的赛事);二级赛事由海南省作家协会组织评选。

  1、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1日,各市县宣传部和文联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诗歌选拔赛。

  2、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20日,各市县宣传部和文联评选出本地区的优胜作品和诗歌创作最为踊跃、赛事组织最为出色的单位,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大赛组委会,上传南海网“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专栏,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举报,剔除抄袭作品。

  3、2009年6月21日至2009年6月30日,“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评委会”,在省委宣传部指导和广大网友的监督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各一级评选机构遴选出来的佳作和候选单位中,评选出最终的获奖作品和获奖单位。

  4、2009年7月1日后,在海口隆重举行“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颁奖仪式暨音乐诗歌朗诵会”,之后在省内进行巡回朗诵演出。

  5、获奖作品结集出版。

  六、征稿对象与征稿要求

  1、本次诗歌大奖赛的征稿对象为海南省诗歌作者(指具有海南户籍或在海南居住、工作一年以上者),年龄不限。

  2、参赛诗歌体裁包括新诗和旧体诗,题材不限,要求内容健康,格调不俗。每人参赛作品在200行以下,三首以内。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之作,严禁抄袭。已在公开报刊发行的发表的作品,无参赛资格。

  4、参赛作品应用电子文本或纸样送交一级评选单位。参赛作品不得越级送交,否则,视同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参赛作品后面需附作者简介(120字以内)、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箱。

  七、奖项设置

  <一>第一级评奖:

  各市县评出一、二、三等奖共18名(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及一家诗歌创作最为活跃、赛事组织最为出色的单位(如乡镇、学校、社团、军营),作为“诗歌之乡”(或“诗歌校园”、“诗歌营地”)候选单位。依据本市县的情况给予奖励。获奖个人和单位代表本地区参加第二级的“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

  考虑到众多省直单位在海口市参赛,该市参赛人数远远超出其它市县,海口市一级评选选拔的人数相应增至36名, “诗歌之乡”(或“诗歌校园”、“诗歌营地”)候选单位也相应增至2家.

  <二>第二级(省级)评奖

  第二级评奖同样分个人作品奖和单位团体奖。

  1、个人奖

  一等奖3名 各奖10000元;

  二等奖3名 各奖5000元;

  三等奖6名 各奖1000元;

  优秀奖30名 奖品各一份。

  (其中:新诗一等奖2名,旧体诗一等奖1名;新诗二等奖2名,旧体诗二等奖1名;新诗三等奖4名,旧体诗三等奖2名;新诗优秀奖25名,旧体诗优秀奖5名。一级大赛按照相同比例配置获奖名额)

  2、单位团体奖

  获奖单位团体3家,授予“诗歌之乡”(或“诗歌校园”、“诗歌营地”)的光荣称号,颁发精美牌匾。

  八、获奖名单与作品的公示、发表及结集出版

  “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获奖名单以及获奖作品在《海南日报》公示发表,并结集出版。

  九、组委会、评委会组成

  <一>组委会

  为对整个赛事进行有效的组织和指导,特成立“2009海南诗歌大奖赛”组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韩少功

  副主任:孔见 刘曦

  成员:吴清雄 孔德明 李少君 史盛东 郑国琳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海南省作家协会,联系电话:65336231,联系人:李少君。

  <二>评委会

  为体现诗歌大奖赛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两级赛事的评委会,都由专业人士组成。第一级评委会由各市县邀请资深诗人和评论家组成,评委名单需报“2009海南省诗歌大奖赛”组委会认可;第二级评委会由海南省作家协会组织,评委会由孔见、林莽、耿占春、李少君、伍立杨、毕光明、周济夫组成。

  评委如有作品参赛,须提前退出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另行聘请新的评委。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作家协会。联系电话:0898-65332803,13078916036,联系人:林森、符力。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人大政协楼6层。

   “2009海南省诗歌大奖赛”组委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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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海南诗歌大奖赛征集作品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9-06-01

更新时间:2022-05-17 20: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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