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美泰兴”诗词大赛征稿公告

“中国・大美泰兴”诗词大赛征稿公告

征文征稿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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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2 20:54: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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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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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旅游文化建设,宣传泰兴特色,扩大泰兴的知名度,丰富泰兴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特举行“中国·大美泰兴”诗词大赛,面向全国征稿。
  一、组织机构
  支持指导单位:泰州市诗词协会
  主办单位: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泰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泰兴市诗词楹联协会
  协办单位:泰兴市元林老年大学
  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组成。
  二、征稿内容和主旨要求
  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采用格律诗词这一体裁,以讴歌“大美泰兴”为主旨,以泰兴市仙鹤湾、龙河湾、宝塔湾以及长江生态湿地和绿色廊道的风景名胜、市内诗画田园、美丽乡村为创作内容,赞美泰兴市秀丽风光,诠释泰兴文化积淀,彰显泰兴“百强县市”“诗词之乡”等诸多优势,抒发泰兴人民“厚德开泰,奋发图兴”的高尚情怀,讴歌泰兴人民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保综合发展。
  三、征稿对象
  全国诗人词家及诗词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一)本次参赛作品限定为格律诗词。诗用“平水韵”,词用《词林正韵》,新韵需注明。同一首作品新旧韵不得混用。僻典、专有名词等应自行简要注释。词的变格需注明出处。
  (二)参赛作品要求主旨突出,视角独特,观点鲜明,内容健康,音律优美,意境深远。
  (三)每人投稿不超过3首诗词,谢绝组诗、组词。投稿须一次性完成。如重复投稿,以首投稿件为准。由单位或团体统一组织投稿的,所属个人不得另行重复投稿。
  (四)参赛作品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严禁剽窃,文责自负。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
  (五)投稿邮箱:870075678@qq.com
  联系人:叶建和
  手机: 
  (六)投稿格式
  1.请直接在界面发稿,一概不用附件。
  2.排版规范:按姓名、标题、正文顺序,居左排列即可。投两首以上作品者,只需在第一首作品前加署姓名。
  3.参赛作者须实名投稿(与身份证一致),同时提供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百字内的个人简介。信息不全者恕不收录。本次赛事不接受纸质稿件。
  4.邮件标题:请在主旨栏内填写“中国·大美泰兴投稿”字样。
  (七)征稿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7月10日。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均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
  二等奖:每人奖励1000元。
  三等奖;每人奖励500元。
  优秀奖:每人奖励100元。
  六、相关安排
  1.本次大赛将由承办单位邀请省内诗词界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严格开展评选工作。获奖作品将在《泰兴诗苑》刊发,并通过泰州诗词协会微刊等网络平台加以推介。主办方将把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和评委作品汇编成《“大美泰兴”诗词作品集》出版发行,并推荐到省市报纸杂志、诗词专刊和其他相关网站发布。
  2.本次征稿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参赛作品,作者享有永久署名权,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包括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推广展示等),使用时不另付稿酬。
  3.本征稿公告解释权属于活动主办方。凡参与应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公告之所有规定。
  4.参赛者如需获取泰兴景观素材,请登录下载“智慧泰兴APP”,搜索“泰兴市政府官网”或其他网页,查阅有关内容。
  “中国·大美泰兴”诗词大赛组委会
  2023年4月6日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DxyI_dLBrpG81T9ptZh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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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旅游文化建设,宣传泰兴特色,扩大泰兴的知名度,丰富泰兴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特举行“中国·大美泰兴”诗词大赛,面向全国征稿。
  一、组织机构
  支持指导单位:泰州市诗词协会
  主办单位:泰兴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泰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泰兴市诗词楹联协会
  协办单位:泰兴市元林老年大学
  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组成。
  二、征稿内容和主旨要求
  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采用格律诗词这一体裁,以讴歌“大美泰兴”为主旨,以泰兴市仙鹤湾、龙河湾、宝塔湾以及长江生态湿地和绿色廊道的风景名胜、市内诗画田园、美丽乡村为创作内容,赞美泰兴市秀丽风光,诠释泰兴文化积淀,彰显泰兴“百强县市”“诗词之乡”等诸多优势,抒发泰兴人民“厚德开泰,奋发图兴”的高尚情怀,讴歌泰兴人民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保综合发展。
  三、征稿对象
  全国诗人词家及诗词爱好者。
  四、征稿要求
  (一)本次参赛作品限定为格律诗词。诗用“平水韵”,词用《词林正韵》,新韵需注明。同一首作品新旧韵不得混用。僻典、专有名词等应自行简要注释。词的变格需注明出处。
  (二)参赛作品要求主旨突出,视角独特,观点鲜明,内容健康,音律优美,意境深远。
  (三)每人投稿不超过3首诗词,谢绝组诗、组词。投稿须一次性完成。如重复投稿,以首投稿件为准。由单位或团体统一组织投稿的,所属个人不得另行重复投稿。
  (四)参赛作品须是作者本人原创,严禁剽窃,文责自负。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
  (五)投稿邮箱:870075678@qq.com
  联系人:叶建和
  手机: 
  (六)投稿格式
  1.请直接在界面发稿,一概不用附件。
  2.排版规范:按姓名、标题、正文顺序,居左排列即可。投两首以上作品者,只需在第一首作品前加署姓名。
  3.参赛作者须实名投稿(与身份证一致),同时提供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和百字内的个人简介。信息不全者恕不收录。本次赛事不接受纸质稿件。
  4.邮件标题:请在主旨栏内填写“中国·大美泰兴投稿”字样。
  (七)征稿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7月10日。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均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
  一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
  二等奖:每人奖励1000元。
  三等奖;每人奖励500元。
  优秀奖:每人奖励100元。
  六、相关安排
  1.本次大赛将由承办单位邀请省内诗词界专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严格开展评选工作。获奖作品将在《泰兴诗苑》刊发,并通过泰州诗词协会微刊等网络平台加以推介。主办方将把获奖作品、入围作品和评委作品汇编成《“大美泰兴”诗词作品集》出版发行,并推荐到省市报纸杂志、诗词专刊和其他相关网站发布。
  2.本次征稿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参赛作品,作者享有永久署名权,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包括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推广展示等),使用时不另付稿酬。
  3.本征稿公告解释权属于活动主办方。凡参与应征的作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公告之所有规定。
  4.参赛者如需获取泰兴景观素材,请登录下载“智慧泰兴APP”,搜索“泰兴市政府官网”或其他网页,查阅有关内容。
  “中国·大美泰兴”诗词大赛组委会
  2023年4月6日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DxyI_dLBrpG81T9ptZhV-g




 
“中国・大美泰兴”诗词大赛征稿公告

奖项设置:2000

截稿时间:2023-07-10

更新时间:2023-12-12 20:54: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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