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l="nofollow">http://1zhengji.com/--> 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昌乐县及全省诗词文化事业的发展繁荣,山东诗词学会、潍坊诗词学会、中共昌乐县委宣传部即日起共同举办“齐国首城·宝石之都”昌乐诗词创作征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山东诗词学会
潍坊诗词学会
中共昌乐县委宣传部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范围
具有昌乐户籍,或在昌乐工作、生活、旅行过的非昌乐籍人士。
(二)作品内容
1.创作主旨:讴歌、描绘昌乐县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方面“开新局、走前列”取得的巨大成绩。也可以结合历史文化、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民俗等题材进行创作。倡导围绕现实题材创作,突出作品的时代性、人民性和艺术性。
2.投稿要求:投稿作品为格律诗词、曲、赋,要求音韵准确,格律严谨。每人限投十首以内。所有投稿者均请注明真实姓名、准确地址、电话等信息,并附个人简介。不得一首作品多县(市、区)投稿,一经发现,均视为无效投稿,并不再接受其参加由山东诗词学会举办的所有活动。
三、评审及待遇
1、此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费用由山东诗词学会统一负责。诗词曲赋由省诗词学会组织专家、教授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以匿名盲评方式进行评选。
2、按作品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证书免费寄发。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奖金5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1%,最高不超过3名;
二等奖奖金3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2%,最高不超过6名;
三等奖奖金100元/人,得奖比例不超过4%,最高不超过15名。
3、获奖名单和作品将在山东诗词公众号、今日昌乐等平台公布发表。征稿作品将与采风等作品共同编辑成书,正式出版。
四、投稿事项
1.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
2.联系人:赵顺顺
联系电话:
邮箱:clxwcb@wf.shandong.cn
3.征稿日期: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23年5月31日截止,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
2023年3月27日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eMqp3FTyVO5Muy8XZ_Etv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