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有奖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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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4 17: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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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征稿

    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与越南隔海相望,市域面积2256平方公里,人口44万,主要民族有汉、黎、苗等。东方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感恩文化和黄花梨文化公,拥有128.4Km的美丽金色海岸和边贸政策的八所港,素有“感恩源地、花梨之乡”、“热带瓜果之乡”、“阳光之乡”、“好客之乡”等美誉。市城区八所是海南省三个滨海城市之一。
    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暑、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拥有康熙年间海南八大景区之一鱼鳞洲、全国美丽的夕阳海岸金月湾、珍稀的红树林景观四必湾、美丽的入海口昌化江三角洲、大广坝水库、昌化江热带河谷、海南仙山俄贤岭、世界珍贵鹿种大田坡鹿、海南黎族古村落白查船型屋等等。目前,东方人民正充分利用市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气候优势,秉承“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热带农产品产业,凝心聚智,努力把东方建设成为镶嵌在海南西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为使摄影专家、摄影爱好者更好地从现实和艺术的视角发现、捕捉东方之美,多角度、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东方,彰显“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独特魅力。值此第三届黄花梨文化艺术节暨黎苗传统“三月三”节庆之际,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方市黄花梨基金会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东方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人民网、中新网、腾讯网、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央广网、国际在线、色影无忌、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以“东方美•花梨情”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以海南省东方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史迹、民俗风情、产业发展、天象景观、凡人善举、城市风貌、现代时尚以及百姓生产、生活情境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12月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方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公告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公告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公告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字,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拍摄景点推介和优惠事项:
    凡赴海南省东方市采风的摄影人均可到东方市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接待处领取参展活动证明及东方市相关资料。凭参展证明可免费进入东方市各景区。
    咨询及联系人:
    夏雨欣:(010)65251661;符家永:13136005928 ;
    潘德惠:(0898)25535488, 18289767752


http://news.xinhuanet.com/foto/2015-04/17/c_127702025.htm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有奖征稿

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与越南隔海相望,市域面积2256平方公里,人口44万,主要民族有汉、黎、苗等。东方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感恩文化和黄花梨文化公,拥有128.4Km的美丽金色海岸和边贸政策的八所港,素有“感恩源地、花梨之乡”、“热带瓜果之乡”、“阳光之乡”、“好客之乡”等美誉。市城区八所是海南省三个滨海城市之一。
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暑、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拥有康熙年间海南八大景区之一鱼鳞洲、全国美丽的夕阳海岸金月湾、珍稀的红树林景观四必湾、美丽的入海口昌化江三角洲、大广坝水库、昌化江热带河谷、海南仙山俄贤岭、世界珍贵鹿种大田坡鹿、海南黎族古村落白查船型屋等等。目前,东方人民正充分利用市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气候优势,秉承“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热带农产品产业,凝心聚智,努力把东方建设成为镶嵌在海南西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为使摄影专家、摄影爱好者更好地从现实和艺术的视角发现、捕捉东方之美,多角度、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东方,彰显“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独特魅力。值此第三届黄花梨文化艺术节暨黎苗传统“三月三”节庆之际,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方市黄花梨基金会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东方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人民网、中新网、腾讯网、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央广网、国际在线、色影无忌、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以“东方美•花梨情”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以海南省东方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史迹、民俗风情、产业发展、天象景观、凡人善举、城市风貌、现代时尚以及百姓生产、生活情境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12月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方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公告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公告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公告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 http:/www.cppfoto.com/  )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字,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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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拍摄景点推介和优惠事项:
凡赴海南省东方市采风的摄影人均可到东方市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接待处领取参展活动证明及东方市相关资料。凭参展证明可免费进入东方市各景区。
咨询及联系人:
夏雨欣:(010)65251661;符家永:13136005928 ;
潘德惠:(0898)25535488, 18289767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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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与越南隔海相望,市域面积2256平方公里,人口44万,主要民族有汉、黎、苗等。东方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感恩文化和黄花梨文化公,拥有128.4Km的美丽金色海岸和边贸政策的八所港,素有“感恩源地、花梨之乡”、“热带瓜果之乡”、“阳光之乡”、“好客之乡”等美誉。市城区八所是海南省三个滨海城市之一。
    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暑、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拥有康熙年间海南八大景区之一鱼鳞洲、全国美丽的夕阳海岸金月湾、珍稀的红树林景观四必湾、美丽的入海口昌化江三角洲、大广坝水库、昌化江热带河谷、海南仙山俄贤岭、世界珍贵鹿种大田坡鹿、海南黎族古村落白查船型屋等等。目前,东方人民正充分利用市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气候优势,秉承“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热带农产品产业,凝心聚智,努力把东方建设成为镶嵌在海南西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为使摄影专家、摄影爱好者更好地从现实和艺术的视角发现、捕捉东方之美,多角度、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东方,彰显“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独特魅力。值此第三届黄花梨文化艺术节暨黎苗传统“三月三”节庆之际,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方市黄花梨基金会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东方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人民网、中新网、腾讯网、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央广网、国际在线、色影无忌、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以“东方美•花梨情”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以海南省东方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史迹、民俗风情、产业发展、天象景观、凡人善举、城市风貌、现代时尚以及百姓生产、生活情境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12月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方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公告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公告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公告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http:/www.cppfoto.com/)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字,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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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赴海南省东方市采风的摄影人均可到东方市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接待处领取参展活动证明及东方市相关资料。凭参展证明可免费进入东方市各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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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与越南隔海相望,市域面积2256平方公里,人口44万,主要民族有汉、黎、苗等。东方历史悠久,积淀了丰富的感恩文化和黄花梨文化公,拥有128.4Km的美丽金色海岸和边贸政策的八所港,素有“感恩源地、花梨之乡”、“热带瓜果之乡”、“阳光之乡”、“好客之乡”等美誉。市城区八所是海南省三个滨海城市之一。
东方生态资源优良、民俗文化丰富、阳光充足、气候宜人,终年无严寒酷暑、无雾霾冰霜,是养生度假的首选之地。拥有康熙年间海南八大景区之一鱼鳞洲、全国美丽的夕阳海岸金月湾、珍稀的红树林景观四必湾、美丽的入海口昌化江三角洲、大广坝水库、昌化江热带河谷、海南仙山俄贤岭、世界珍贵鹿种大田坡鹿、海南黎族古村落白查船型屋等等。目前,东方人民正充分利用市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气候优势,秉承“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城市文化品牌,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旅游产业、热带农产品产业,凝心聚智,努力把东方建设成为镶嵌在海南西岸的一颗璀璨明珠。
为使摄影专家、摄影爱好者更好地从现实和艺术的视角发现、捕捉东方之美,多角度、多渠道深层次地宣传东方,彰显“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独特魅力。值此第三届黄花梨文化艺术节暨黎苗传统“三月三”节庆之际,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摄影报社决定联合举办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报社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东方滨海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方市黄花梨基金会
协办单位: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
海南省民俗摄影协会
东方市摄影家协会
官方网站:全摄影网(www.cppfoto.com)
合作媒体:人民网、中新网、腾讯网、新华网摄影频道、新浪网、央广网、国际在线、色影无忌、中国互联网电视等。
征集主题:
本次活动以“东方美•花梨情”为主题,全面征集反映以海南省东方市境内自然风光、人文史迹、民俗风情、产业发展、天象景观、凡人善举、城市风貌、现代时尚以及百姓生产、生活情境等为内容的摄影作品,力求主题形象生动活泼,摄影画面美观大方,视觉冲击力强。-
征集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12月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
特级收藏作品1幅 稿酬人民币3万元;
一级收藏作品2幅 稿酬人民币各2万元;
二级收藏作品3幅 稿酬人民币各1万元;
三级收藏作品100幅 稿酬人民币各800元;
获二级收藏以上荣誉的投稿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东方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东方市境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 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反馈。
6.中国摄影报、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作者的名单。
7.对于入展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8.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0.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1.不符合本征稿公告规定的,不能参加评选;已评选的,将予取消;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2.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3.本征稿公告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公告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其中:3位评委进行初评,5位评委进行终评。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作者可在全摄影网( http:/www.cppfoto.com/  )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作品。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大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海南东方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夏雨欣(010)65251661
光盘包装盒上注明大展名字,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网络、光盘投稿不得重复。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作品表(可复制)
作品标题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实名)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拍摄景点推介和优惠事项:
凡赴海南省东方市采风的摄影人均可到东方市滨海北路18号海东方接待处领取参展活动证明及东方市相关资料。凭参展证明可免费进入东方市各景区。
咨询及联系人:
夏雨欣:(010)65251661;符家永:13136005928 ;
潘德惠:(0898)25535488, 18289767752

http://news.xinhuanet.com/foto/2015-04/17/c_127702025.htm


海南东方首届“东方美 花梨情”全国摄影大展有奖征稿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5-12-01

更新时间:2023-12-14 17:19:2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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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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