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化局征集室内舞台剧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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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7 1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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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活动内容】
      河南省安阳市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殷墟、甲骨文、青铜器等为代表的殷商文化闻名中外,在中华文明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为了充分发挥安阳的文化优势,弘扬民族文化,决定推出一部精品力作,推动安阳文艺事业持续繁荣发展,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剧本。

    一、剧本要求

    (一)剧本要以殷商历史、甲骨文等为主题,围绕弘扬殷商文化进行创作,具有鲜明的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具有成为舞台艺术优秀作品的良好基础。

    (二)主题积极,内容健康。剧本名字及内容要准确反映主题定位,有利于宣传推广,有利于品牌形成,有利于市场化运作,有利于提高安阳知名度。

    (三)注意舞台艺术表现形式。剧本形式上以舞台剧(歌舞剧、舞剧、音乐剧等)为主,充分考虑室内演出的特点、剧场选址特色以及舞台剧的表现方式,表演时间控制在90分钟至120分钟之间。

    (四)剧本要求原创,无版权争议,没有公开发表、演出过。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7月10日截止。

    三、评审奖励

    (一)本次征集的剧本将组织国内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二)本次剧本征集活动确定入围者3名,其中最终中选者奖金5万元;另两名入围作者奖金各5000元。税金、来稿邮寄费及作品创作等相关费用由参评者自负。安阳市文化局可根据剧本情况,对参评名额作出增加或空缺的决定。

    (三)评奖结果将在省内外相关媒体及中国安阳电子政务外网(http://www.anyang.gov.cn)上公示。

    (四)所有征集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四、版权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符合国家关于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投稿日期前已被其他单位采用且购买的剧本请勿投稿。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二)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有关证书和稿酬,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承担。

    (三)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他体裁的稿件,均不接受。

    (四)中选及入围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品修改、投排、演出和传播等由市文化局自主安排,剧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入围作品如进行排演,剧本作者须根据排演的需要对剧本进行修改。

    五、投稿方式

    (一)征稿为打印稿邮寄方式(仿宋体、四号字、A4纸打印,一式5份),邮寄时请注明“剧本征集”,并另发送应征剧本的电子邮件一份。通过电子邮件发稿,请在标题栏注明作品和作者名字,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二)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切勿在剧本封面、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上述信息。上述信息请作者单独附纸标明。

    (三)来稿须通过邮局投寄,以平信、挂号信或EMS三种形式,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的应征剧本。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应征剧本须附有300字至500字的故事梗概。

    六、联系方式

    来稿请寄安阳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

    地            址:安阳市图书馆博物馆综合大楼411室
                             
    邮             编:455000

    联    系    人:秦东风 宗 毅

    联系电话:0372-2550495

    传    真:0372-2550495

    E-mail:ayswhjswk@163.com

    2009年6月1日
http://www.ccdy.cn/pubnews/480358/20090603/5776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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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河南省安阳市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殷墟、甲骨文、青铜器等为代表的殷商文化闻名中外,在中华文明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为了充分发挥安阳的文化优势,弘扬民族文化,决定推出一部精品力作,推动安阳文艺事业持续繁荣发展,现面向全国征集优秀剧本。

    一、剧本要求

    (一)剧本要以殷商历史、甲骨文等为主题,围绕弘扬殷商文化进行创作,具有鲜明的思想性、时代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具有成为舞台艺术优秀作品的良好基础。

    (二)主题积极,内容健康。剧本名字及内容要准确反映主题定位,有利于宣传推广,有利于品牌形成,有利于市场化运作,有利于提高安阳知名度。

    (三)注意舞台艺术表现形式。剧本形式上以舞台剧(歌舞剧、舞剧、音乐剧等)为主,充分考虑室内演出的特点、剧场选址特色以及舞台剧的表现方式,表演时间控制在90分钟至120分钟之间。

    (四)剧本要求原创,无版权争议,没有公开发表、演出过。

    二、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7月10日截止。

    三、评审奖励

    (一)本次征集的剧本将组织国内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二)本次剧本征集活动确定入围者3名,其中最终中选者奖金5万元;另两名入围作者奖金各5000元。税金、来稿邮寄费及作品创作等相关费用由参评者自负。安阳市文化局可根据剧本情况,对参评名额作出增加或空缺的决定。

    (三)评奖结果将在省内外相关媒体及中国安阳电子政务外网(http://www.anyang.gov.cn)上公示。

    (四)所有征集作品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四、版权要求

    (一)应征作品应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符合国家关于版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规定投稿日期前已被其他单位采用且购买的剧本请勿投稿。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

    (二)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有关证书和稿酬,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作者承担。

    (三)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他体裁的稿件,均不接受。

    (四)中选及入围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品修改、投排、演出和传播等由市文化局自主安排,剧本作者享有署名权。

    (五)入围作品如进行排演,剧本作者须根据排演的需要对剧本进行修改。

    五、投稿方式

    (一)征稿为打印稿邮寄方式(仿宋体、四号字、A4纸打印,一式5份),邮寄时请注明“剧本征集”,并另发送应征剧本的电子邮件一份。通过电子邮件发稿,请在标题栏注明作品和作者名字,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二)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切勿在剧本封面、尾页、页眉等处标注自己的上述信息。上述信息请作者单独附纸标明。

    (三)来稿须通过邮局投寄,以平信、挂号信或EMS三种形式,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的应征剧本。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应征剧本须附有300字至500字的故事梗概。

    六、联系方式

    来稿请寄安阳市文化局社会文化科。

    地            址:安阳市图书馆博物馆综合大楼411室
                             
    邮             编:455000

    联    系    人:秦东风 宗 毅

    联系电话:0372-2550495

    传    真:0372-2550495

    E-mail:ayswhjswk@163.com

    2009年6月1日
http://www.ccdy.cn/pubnews/480358/20090603/577666.htm
安阳市文化局征集室内舞台剧剧本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9-07-10

更新时间:2023-12-17 16:50:0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ayswhjs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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