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湖县重奖征集博斯腾湖旅游文化作品

新疆博湖县重奖征集博斯腾湖旅游文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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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1 14: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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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一、征集背景
博湖县位于天山南麓,焉耆盆地东南部,开都河下游,199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博斯腾湖列为旅游开发区。1993年,国务院把博湖县定为对外开放县。1998年,博斯腾湖风景旅游区被自治区列为旅游开发重点景区。2002年5月,博斯腾湖被国务院批准为第151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2004年,博斯腾湖被评为西部大开发“新疆十大风景名胜旅游区”。
博斯腾湖湖泊资源丰富,得天独厚,是全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水经注》所载:“川流所积,潭水斯涨逆流为海也”。博斯腾湖分为大湖区和小湖区,其中大湖区面积为1200余平方公里,东西长约55公里,南北宽约25公里,湖水清澈碧绿,一望无际,湖水平均深度10米左右,西浅东深,最深处达20余米;小湖区面积为400余平方公里,湖群密集,分布有大小不等的16个小型湖泊。湖内有鲤鱼、草鱼、鲢鱼、池沼公鱼等32个淡水鱼类品种,是新疆最大的渔业生产基地,2004年,博斯腾湖出产的乌鳢、鲢鱼、鳙鱼、鲤鱼、池沼公鱼、赤鲈、鲫鱼、青虾等八个水产品种通过了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环湖芦苇面积达60万亩,芦苇年储量20多万吨,是全国四大苇区之一。县域内拥有“山、沙、海”相连的独特景观。夏季,湖中渔船与彩云映衬,嬉鱼共飞鸟消波。秋季,芦苇金黄,秋水凝重,飞雁惊鸿。冬季,冰封千里,湖面银光似镜,一派北国风光。
目前,全县沿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亿元,建起了大河口、莲花湖、阿洪口、白鹭洲等13个旅游景点,现有国家3A级景区2个(莲花湖、阿洪口)、国家2A级景区2个(金海湾、白鹭洲头);有各类游船240艘,开辟冲浪、滑水等30余个娱乐项目,旅游直接从业人员500余人,固定床位1100余张,具备了餐饮瞬间接待2800余人的能力,旅游区形成瞬间接待1万余人的规模。
为全面打造博斯腾湖旅游整体形象,突出博湖县旅游特色和优势,加大博斯腾湖旅游宣传营销力度,提升博斯腾湖知名度和影响力,博湖县委、博湖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论文、文学、摄影、形象宣传用语、歌词曲谱等五类作品,欢迎各届人士踊跃参与。
二、主办单位
中共博湖县委员会、博湖县人民政府。
三、征集内容与要求
(一)论文类
 1、内容
主要围绕如何充分挖掘博斯腾湖的资源优势,加快博湖旅游发展,做大做强博湖旅游产业等方面的内容。
2、要求
作品必须联系博湖实际,选题准确,观点鲜明,思路清晰,结构严谨,突出特点,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二)文学类
1、内容
有关博湖旅游的游记、诗歌、散文、随笔等。
2、相关要求
随笔、游记、散文体裁的文章,必须紧扣旅游征集内容,按体裁要求书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摄影类
 1、征集范围以博斯腾湖为主,凡能反映我县境域内自然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内容的图片和DV、CD、MTV等风光片均可。
2、作品要求 图片为5×7寸彩色照片,不需装裱,并配底片,使用JPG格式。DV、CD、MTV等风光片播放时间不少于5分钟 ,所有素材来自博湖县,不得通过电脑制作改变原始影像。
(四)形象宣传用语
1、要体现博湖县博斯腾湖旅游资源的特点和文化内涵,具有很强的文字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2、作品应主题深刻,特色鲜明,文字精练,富有美感,简明易记。
3、不超过16个字,押韵对称,易读易记,朗朗上口,便于其他语种的翻译;欢迎来稿附件带准确的英文翻译。
(五)歌词曲谱类
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要通过旋律优美的音乐和含意深刻的歌词,体现“美丽博湖,魅力博湖”的主题,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被群众接受和传唱。乐谱要欢快、热烈、轻松,节奏感强。同时,歌词要求歌唱博湖、主题鲜明、贴近生活,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字数在200字以内,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
四、征集时间
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
五、奖励标准
1、本次活动论文类、文学类、歌词曲谱类、摄影类、形象宣传用语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论文类、文学类和形象宣传用语特等奖奖励15万元、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5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歌词曲谱类特等奖奖励30万元、一等奖奖励12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摄影类特等奖奖15万元、一等奖奖励2000元(DV、CD、MTV等风光片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1200元(DV、CD、MTV等风光片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DV、CD、MTV等风光片奖励1000元)。优秀奖赠送博斯腾湖南岸景区门票3张和精美宣传手册一份(价值120元)。
2、对获奖者颁发证书,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税金由获奖者自付。
六、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定。
七、投稿方式
1、投送方式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均可(地址:新疆博湖县旅游局、邮箱:bhlyj638@126.com,注明“征集活动”字样,邮寄以日戳为准。
2、参选作品应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联系单位:博湖县旅游局,联系电话:(0996)6622638,传真:(0996)6622638,联系人:马建林。
八、特别声明
1、作者必须对作品有完全著作权,参选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版权或名誉权以及任何其他侵权纠纷和相关法律责任,由参选者自负,主办方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3、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参选者自留底稿。
4、主办方对入围、入选的作品拥有所有权力。
5、特等奖作品获奖标准是参选作品须对博湖县旅游业产生重大影响,提高博斯腾湖的知名度,促进博斯腾湖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6、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7、获奖作品及名单将通过新疆旅游网、巴州旅游网、《巴州日报》、博湖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8、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博湖县委员会 博湖县人民政府
2008年4月1日       http://www.tianshannet.com/news/content/2008-04/30/content_25628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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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背景
博湖县位于天山南麓,焉耆盆地东南部,开都河下游,199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把博斯腾湖列为旅游开发区。1993年,国务院把博湖县定为对外开放县。1998年,博斯腾湖风景旅游区被自治区列为旅游开发重点景区。2002年5月,博斯腾湖被国务院批准为第151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2004年,博斯腾湖被评为西部大开发“新疆十大风景名胜旅游区”。
博斯腾湖湖泊资源丰富,得天独厚,是全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水经注》所载:“川流所积,潭水斯涨逆流为海也”。博斯腾湖分为大湖区和小湖区,其中大湖区面积为1200余平方公里,东西长约55公里,南北宽约25公里,湖水清澈碧绿,一望无际,湖水平均深度10米左右,西浅东深,最深处达20余米;小湖区面积为400余平方公里,湖群密集,分布有大小不等的16个小型湖泊。湖内有鲤鱼、草鱼、鲢鱼、池沼公鱼等32个淡水鱼类品种,是新疆最大的渔业生产基地,2004年,博斯腾湖出产的乌鳢、鲢鱼、鳙鱼、鲤鱼、池沼公鱼、赤鲈、鲫鱼、青虾等八个水产品种通过了国家有机食品认证;环湖芦苇面积达60万亩,芦苇年储量20多万吨,是全国四大苇区之一。县域内拥有“山、沙、海”相连的独特景观。夏季,湖中渔船与彩云映衬,嬉鱼共飞鸟消波。秋季,芦苇金黄,秋水凝重,飞雁惊鸿。冬季,冰封千里,湖面银光似镜,一派北国风光。
目前,全县沿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亿元,建起了大河口、莲花湖、阿洪口、白鹭洲等13个旅游景点,现有国家3A级景区2个(莲花湖、阿洪口)、国家2A级景区2个(金海湾、白鹭洲头);有各类游船240艘,开辟冲浪、滑水等30余个娱乐项目,旅游直接从业人员500余人,固定床位1100余张,具备了餐饮瞬间接待2800余人的能力,旅游区形成瞬间接待1万余人的规模。
为全面打造博斯腾湖旅游整体形象,突出博湖县旅游特色和优势,加大博斯腾湖旅游宣传营销力度,提升博斯腾湖知名度和影响力,博湖县委、博湖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论文、文学、摄影、形象宣传用语、歌词曲谱等五类作品,欢迎各届人士踊跃参与。
二、主办单位
中共博湖县委员会、博湖县人民政府。
三、征集内容与要求
(一)论文类
 1、内容
主要围绕如何充分挖掘博斯腾湖的资源优势,加快博湖旅游发展,做大做强博湖旅游产业等方面的内容。
2、要求
作品必须联系博湖实际,选题准确,观点鲜明,思路清晰,结构严谨,突出特点,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二)文学类
1、内容
有关博湖旅游的游记、诗歌、散文、随笔等。
2、相关要求
随笔、游记、散文体裁的文章,必须紧扣旅游征集内容,按体裁要求书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摄影类
 1、征集范围以博斯腾湖为主,凡能反映我县境域内自然风光、名胜古迹、民俗风情等内容的图片和DV、CD、MTV等风光片均可。
2、作品要求 图片为5×7寸彩色照片,不需装裱,并配底片,使用JPG格式。DV、CD、MTV等风光片播放时间不少于5分钟 ,所有素材来自博湖县,不得通过电脑制作改变原始影像。
(四)形象宣传用语
1、要体现博湖县博斯腾湖旅游资源的特点和文化内涵,具有很强的文字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2、作品应主题深刻,特色鲜明,文字精练,富有美感,简明易记。
3、不超过16个字,押韵对称,易读易记,朗朗上口,便于其他语种的翻译;欢迎来稿附件带准确的英文翻译。
(五)歌词曲谱类
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要通过旋律优美的音乐和含意深刻的歌词,体现“美丽博湖,魅力博湖”的主题,具有较高的艺术表现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被群众接受和传唱。乐谱要欢快、热烈、轻松,节奏感强。同时,歌词要求歌唱博湖、主题鲜明、贴近生活,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格,字数在200字以内,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
四、征集时间
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
五、奖励标准
1、本次活动论文类、文学类、歌词曲谱类、摄影类、形象宣传用语各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论文类、文学类和形象宣传用语特等奖奖励15万元、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5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歌词曲谱类特等奖奖励30万元、一等奖奖励12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摄影类特等奖奖15万元、一等奖奖励2000元(DV、CD、MTV等风光片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1200元(DV、CD、MTV等风光片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DV、CD、MTV等风光片奖励1000元)。优秀奖赠送博斯腾湖南岸景区门票3张和精美宣传手册一份(价值120元)。
2、对获奖者颁发证书,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税金由获奖者自付。
六、评选办法
投稿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定。
七、投稿方式
1、投送方式以邮寄、电子邮件方式均可(地址:新疆博湖县旅游局、邮箱:bhlyj638@126.com,注明“征集活动”字样,邮寄以日戳为准。
2、参选作品应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3、联系单位:博湖县旅游局,联系电话:(0996)6622638,传真:(0996)6622638,联系人:马建林。
八、特别声明
1、作者必须对作品有完全著作权,参选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版权或名誉权以及任何其他侵权纠纷和相关法律责任,由参选者自负,主办方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还。
3、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过的作品,参选者自留底稿。
4、主办方对入围、入选的作品拥有所有权力。
5、特等奖作品获奖标准是参选作品须对博湖县旅游业产生重大影响,提高博斯腾湖的知名度,促进博斯腾湖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
6、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7、获奖作品及名单将通过新疆旅游网、巴州旅游网、《巴州日报》、博湖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
8、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博湖县委员会 博湖县人民政府
2008年4月1日       http://www.tianshannet.com/news/content/2008-04/30/content_2562847.htm
新疆博湖县重奖征集博斯腾湖旅游文化作品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9-04-01

更新时间:2023-12-21 14:43:1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bhlyj638@126.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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