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石滩旅游征集广告词

大连金石滩旅游征集广告词

口号取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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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9-01 15:06:2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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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适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新时代,充分展示金石滩新形象、新风采和新体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围绕金石滩主旨形象的金石滩宣传品牌口号,以提升金石滩旅游品牌知名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二、征集截止时间
2020年3月31日24:00
三、征集内容
金石滩形象宣传短语
四、征集范围
热爱、支持和关心金石滩的组织或个人。
五、征集作品要求
1、主旨突出。围绕金石滩主旨形象,能全面反映金石滩旅游形象及旅游主旨,充分体现金石滩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产品特色和文化精髓,符合社会认知和游客期望。
2、文字凝练。要求特色鲜明,寓意深厚,朗朗上口,易记易传,富有美感,具有强烈的形象力、感染力、号召力和传播力。
3、内容独特。既符合旅游宣传的一般要求,能够激发游客强烈的旅行金石滩的欲望,又有别于其他地区宣传品牌口号,具有独创性。作品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作出简要阐释,说明具体含义或寓意。
六、征集方式
1、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征集公告,公开进行金石滩旅游宣传品牌口号有偿征集。
2、初选:由金石滩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作品进行初步筛选。
3、复选:将筛选后的作品公布在“大连金石滩旅游”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
4、终选:邀请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选评出的作品进行终评,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出奖项,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为推动此次区域形象宣传品牌口号征集活动的开展,提高创作者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活动的奖项与奖励如下:优胜作品奖1名,奖励20000元;入围作品奖10名,各奖励1000元。
注:作者所获奖金产生的一切相应税费由获奖者缴纳。
八、征集须知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应征作品属应征者自主原创作品,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和证书。凡引起侵权纠纷或诉讼,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索赔或参加诉讼、承担被索赔的款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法律责任。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主办单位拥有对征集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有权对其需要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6、谢绝一稿多投,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作品的评选资格。每人可以提交多组作品,每组作品都有独立的参赛权,最终奖品按作品发放,一位参赛者可以有多组作品获奖。
7、应征作品请注明姓名、性别、单位、职业、地址、邮编、邮箱、联系方式。报送作品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8、如果获奖作者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弃权相应奖项。
9、作者不得在活动期间将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作品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10、作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活动规则,任何违反活动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同意活动相关规定。
11、若作者在限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未做回应,我们会在活动网站上发布通知,如在通知发布之后5个工作日之内仍未做回应,则视为放弃奖项,其所获奖项作废,并默认其作品已授权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12、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所有应征者均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九、投稿方式及地址
1、微信留言投稿:在本条微信留言,并附“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提出主旨品牌口号内容及好创意说明(为保护留言者权益,留言不公开)
2、电子邮件投稿:电子邮件主旨注明:“金石滩形象宣传短语投稿-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提出主旨品牌口号内容,并附有300字以内的好创意说明。以Word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1852307@qq.com
联系人:裴沛, 电话:0411—87902034
更多详情请登录“大连金石滩旅游”
http://liaoning.lnd.com.cn/system/2020/01/16/0300611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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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新时代,充分展示金石滩新形象、新风采和新体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围绕金石滩主旨形象的金石滩宣传品牌口号,以提升金石滩旅游品牌知名度。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二、征集截止时间
2020年3月31日24:00
三、征集内容
金石滩形象宣传短语
四、征集范围
热爱、支持和关心金石滩的组织或个人。
五、征集作品要求
1、主旨突出。围绕金石滩主旨形象,能全面反映金石滩旅游形象及旅游主旨,充分体现金石滩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产品特色和文化精髓,符合社会认知和游客期望。
2、文字凝练。要求特色鲜明,寓意深厚,朗朗上口,易记易传,富有美感,具有强烈的形象力、感染力、号召力和传播力。
3、内容独特。既符合旅游宣传的一般要求,能够激发游客强烈的旅行金石滩的欲望,又有别于其他地区宣传品牌口号,具有独创性。作品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作出简要阐释,说明具体含义或寓意。
六、征集方式
1、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征集公告,公开进行金石滩旅游宣传品牌口号有偿征集。
2、初选:由金石滩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作品进行初步筛选。
3、复选:将筛选后的作品公布在“大连金石滩旅游”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并接受网络投票。
4、终选:邀请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选评出的作品进行终评,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出奖项,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为推动此次区域形象宣传品牌口号征集活动的开展,提高创作者参与的积极性,本次活动的奖项与奖励如下:优胜作品奖1名,奖励20000元;入围作品奖10名,各奖励1000元。
注:作者所获奖金产生的一切相应税费由获奖者缴纳。
八、征集须知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应征作品属应征者自主原创作品,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和证书。凡引起侵权纠纷或诉讼,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索赔或参加诉讼、承担被索赔的款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和其他法律责任。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主办单位拥有对征集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有权对其需要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6、谢绝一稿多投,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取消作品的评选资格。每人可以提交多组作品,每组作品都有独立的参赛权,最终奖品按作品发放,一位参赛者可以有多组作品获奖。
7、应征作品请注明姓名、性别、单位、职业、地址、邮编、邮箱、联系方式。报送作品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时间为准。
8、如果获奖作者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弃权相应奖项。
9、作者不得在活动期间将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作品参与与本活动相同或类似的其他活动。
10、作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经阅读并且愿意遵守相关活动规则,任何违反活动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同意活动相关规定。
11、若作者在限定时间内对获奖通知未做回应,我们会在活动网站上发布通知,如在通知发布之后5个工作日之内仍未做回应,则视为放弃奖项,其所获奖项作废,并默认其作品已授权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12、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所有应征者均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九、投稿方式及地址
1、微信留言投稿:在本条微信留言,并附“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提出主旨品牌口号内容及好创意说明(为保护留言者权益,留言不公开)
2、电子邮件投稿:电子邮件主旨注明:“金石滩形象宣传短语投稿-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提出主旨品牌口号内容,并附有300字以内的好创意说明。以Word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1852307@qq.com
联系人:裴沛, 电话:0411—879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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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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