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岚山城市形象、品位和内涵,提高知名度、美誉度,着力扩大影响力、吸引力,自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岚山形象品牌口号。
一、征集时间
1月4日至1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专业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准确把握岚山历史文化底蕴和现实时代特征,反映岚山开放、包容、文明、活力的城市形象,充分体现岚山的区域特色、自然风情、文化传承、人文风貌、丰富资源等,提炼出岚山的鲜明个性特征。
1.形象品牌口号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要紧跟时代步伐,高扬主旋律,昂扬向上、催人奋进,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
2.形象品牌口号要定位准确、主旨突出,好创意独特、内涵丰富,文字简练、通俗易懂,易读易记、琅琅上口,无不良涵义和负面联想,辨识度高,便于识别、记忆和推广,易于被人们接受和传播。
3.所提交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杜绝抄袭,已使用或正在使用的形象品牌口号,不在本次征集范围之内。
4.应征作品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0字以内(好创意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同时需提供不超过500字的方案说明。要阐述清楚作者创作思路、理念、形象品牌口号具体含义(或寓意)。
四、投稿办法
1.每个单位、个人投稿数不超过3条。
2.本次征集采用电子邮件投稿方式。投稿人须填写《岚山区形象品牌口号征集登记表》,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rzlsxcb@rz.shandong.cn,联系电话:0633-2612078。
3.投稿作品只接受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邮件名字统一标记为“姓名(单位)+岚山形象品牌口号应征作品”字样。所有来稿须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微信号。
五、作品评选
主办方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分为初评、公众投票、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公布结果等五个环节。
1.初评。遴选出部分形象品牌口号作为初选作品。
2.公众投票。3月上旬,相关作品在媒体平台对外发布,并进行公众投票。
3.专家评审。3月中旬,在初评和公众投票的基础上,邀请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部分入围作品,形成建议名单。
4.领导小组审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报区领导小组审定,确定采用作品及优秀作品。
5.公布结果。4月初,对外发布形象品牌口号。
六、奖项设置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拟对形象品牌口号采用作品、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进行奖励。
1.采用作品奖励2万元,若无满意作品可空缺。
2.优秀作品每条奖励5000元。
3.采用作品、优秀作品以外的其他入围作品每条奖励1000元。
4.奖励发放时间和发放方式由主办方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1.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所投稿件如发生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给主办方或有关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有关法律责任。征集作品不得一稿多投。
2.采用作品、优秀作品和入围作品作者领取奖金后,作品著作权归属主办方所有,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方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会议、展览、出版物、宣传作品、媒体及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3.如遇相同(相近)作品,以优先提交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在公布评选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人在参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6.本活动解释权归中共岚山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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