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清溪综合形象,提高我镇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广大市民游客传达清溪的独特魅力和文化内涵,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清溪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品牌口号。
一、征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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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标识(LOGO)
1.形象标识(LOGO),突出清溪最美小镇主旨,能够鲜明体现清溪综合形象,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好创意性、可观性,适合多种载体上推广使用。
2.采用彩色图形设计,设计图稿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应包括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800×6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纸质版统一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版和纸质版附简要的好创意和设计说明,字数在300字以内。
3.作品应保证为原创,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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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品牌口号
1. 作品要凸显清溪文化、历史、自然等特点,充分展示清溪整体形象,有较强的震撼力和号召力;文字精炼、主旨鲜明、内涵丰富、简洁易记,符合市民和游客对清溪的心理期望与时代诉求。
2.中文或中英文对照,作品一般不超过10个(含)字,好创意突出者可放宽至12个(含)字。纸质版统一用A4纸打印,同时提交WORD文档电子版,并附简要的好创意和设计说明(300字以内)。
3. 作品应保证为原创,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或已发表的城市宣传品牌口号重复,无侵害他人著作权行为。
二、征集时间
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6月30日。
三、投稿方式
1. 作品以电子版的方式投稿。稿件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通信地址、联络电话、电子邮箱。
2.投稿邮箱:qxlvyou@163.com;电子邮件需在主旨上标明“清溪形象标识(LOGO)及宣传品牌口号”字样。
3.投稿确认联系人:殷先生,13711809605。
四、奖项设置
1.形象标识(LOGO)
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10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5000元;
入围奖20名,500元清溪客家特产手信。
2.宣传品牌口号
一等奖1名,奖金 10000元;
二等奖2名,每人奖金 3000元;
三等奖3名,每人奖金1000 元。
入围奖20名,300元清溪客家特产手信。
五、组织评选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和部门会议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结果将在清溪镇“最美清溪”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特别声明
1.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适当修改入选作品。
2.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如涉及抄袭、剽窃或存在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产生的法律责任完全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3.所有应征作品将不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如经专家评审没有合适作品,不再进行奖项评选,同时将再次面向社会进行征集。
4.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此规则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5.本次征集活动由清溪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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