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台山形象宣传,充分彰显台山侨乡文化魅力,弘扬台山人精神,提升台山对外影响力,我市组织开展广泛征集体现台山形象的宣传口号活动。
获选口号将作为台山城市形象宣传口号,广泛用于台山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场合等。
一、主办单位
中共台山市委宣传部
二、参与要素
-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
2.征集对象:面向全社会,台山全体市民及关心热爱台山的海内外朋友均可参与。
三、征集要求
- 口号是原创作品,每条口号10字以内。
- 主题突出,能准确反映台山城市形象,充分体现台山经济发展、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启发性、时代性、感染力和吸引力。
- 文字凝练,特色鲜明,内涵丰富,朗朗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
- 口号明显区别于其他地方的相关口号,基调积极向上,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
- 投稿人需对所提交作品作出翔实的阐释,说明其具体含义(或寓意)。
- 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 如有可能,请尽量提供英文翻译。
四、评选方式
- 组织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初选评审。
- 通过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开征集公众意见。
- 确定最终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奖项设置
主办方选出10条入围口号名单,从中评选中选奖(1名),获奖金5000元和获奖证书;入围奖(9名),各获奖金1000元和获奖证书。
六、说明事项
- 投稿人须保证所投口号为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 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已明确同意活动主办方拥有其作品的使用权,主办方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宣传等,不再另付稿酬。
- 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注册权及发布权等相关权利,主办方对入围作品有权进行适当修改。
- 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不予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 主办方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七、投稿方式
- 应征作品可采用当面递交、邮递或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 在书面或电子稿件中要注明投稿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并注明“台山口号征集”字样。
- 参与者投稿总数不限。
邮寄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中山路23号市府大院市委宣传部理论股
电子邮箱:TS5524013@126.com
联系电话:0750—5524013
邮政编码:529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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