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的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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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4-21 07:58: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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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塑造夷陵区旅游品牌,提升夷陵区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宜昌市夷陵区旅游局拟面向全国征集宜昌市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自2017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24:00(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评委会收到参评作品的电子文本后将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三、提交方式
应征者填写《宜昌市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可通过电子邮箱或邮寄方式提交应征作品。
1.邮箱:sxyl2008@126.com;
2.邮寄: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1616室夷陵区旅游局市场促进科。邮编:443100;
3.咨询电话:0717-7200137,联系人:张旭、郭建民。
 
四、作品要求
旅游主题宣传口号能准确反映宜昌市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充分体现夷陵旅游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市场号召力,并且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最多不超过10字。
 
五、评选及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由宜昌市夷陵区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征集活动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夷陵区委、区政府最后审定通过并公示。奖项设置如下:
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及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及获奖证书。若不能征集到满意作品,一等奖可空缺。
 
六、特别说明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3.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
4.应征者可以提交多个应征方案,每个方案均须单独填写《宜昌市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
5.应征者需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同《投稿人的承诺书》一同提交。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8.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
9.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宜昌市夷陵区旅游局所有,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10.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宜昌市夷陵区旅游局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七、公布时间
2017年6月下旬对外公布。
附件: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docx
 
宜昌市夷陵区旅游局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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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塑造夷陵区旅游品牌,提升夷陵区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加快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宜昌市夷陵区旅游局拟面向全国征集宜昌市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现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
 
二、征集时间
自2017年3月1日起至5月31日24:00(以邮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评委会收到参评作品的电子文本后将回复电子邮件确认。
 
三、提交方式
应征者填写《宜昌市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可通过电子邮箱或邮寄方式提交应征作品。
1.邮箱:sxyl2008@126.com;
2.邮寄: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1616室夷陵区旅游局市场促进科。邮编:443100;
3.咨询电话:0717-7200137,联系人:张旭、郭建民。
 
四、作品要求
旅游主题宣传口号能准确反映宜昌市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充分体现夷陵旅游的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人文精髓,具有较强的市场号召力,并且寓意深远,琅琅上口,易读易记,便于宣传和推广,最多不超过10字。
 
五、评选及奖励
本次征集活动由宜昌市夷陵区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征集活动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夷陵区委、区政府最后审定通过并公示。奖项设置如下:
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及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及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及获奖证书。若不能征集到满意作品,一等奖可空缺。
 
六、特别说明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应征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3.应征作品的文字语言只能使用中文。
4.应征者可以提交多个应征方案,每个方案均须单独填写《宜昌市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
5.应征者需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需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同《投稿人的承诺书》一同提交。
6.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8.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
9.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归宜昌市夷陵区旅游局所有,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10.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宜昌市夷陵区旅游局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七、公布时间
2017年6月下旬对外公布。
附件: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docx
 
宜昌市夷陵区旅游局
2017年3月1日
夷陵区旅游主题形象宣传口号的征集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7-05-31

更新时间:2020-04-21 07:58: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sxyl20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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