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品牌口号征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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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6-29 12: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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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品牌口号征集通知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突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筑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这一主题,旨在 以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为征集第13届东博会优秀主题品牌口号,将通过东博会自媒体平台组织全民征集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及要求(一)主品牌口号征集内容:体现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与东博会关系。(二)副品牌口号征集内容:1.东博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品牌口号;2.广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品牌口号;3.共筑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品牌口号。(三)品牌口号征集要求:1.围绕主题内容,要求凝练有内涵,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具有较强的宣传力,便于宣传和号召;2.每位创作人投稿主品牌口号不超过2条、副品牌口号不超过5条;3.创作人要对投稿品牌口号做简要文字说明。二、征集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23日    三、征集对象:面向国内外、区内,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四、投稿方式及要求1.所有作品提交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00:00前;2.投稿者可通过主办方指定电子邮箱:caexpo_2016@163.com提交投稿作品并完整填写《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见附件)。五、评审方式评审时间:2016年5月24日—6月3日评审方式: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符合要求的应征品牌口号进行评选、审定。评选结果:评审团将审定出1条主品牌口号、5条副品牌口号,于2016年6月13日前在官方微信、手机微站、官方微博、官网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公示。六、奖励办法(一)主品牌口号1条,奖金10000元(含税);(二)副品牌口号5条,每条奖金2000元(含税)    七、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所有,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还。6.所有获奖者需自行缴纳奖项相应的税费。7. 领取奖金时,获奖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A. 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B. 转账银行全称、开户行、账户名字信息C. 对应奖金税票请获奖者将以上材料邮寄至中国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楼1610室(收件人:岑先生,电话:+86-771-5813174),或自行前往提交材料。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附件: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 (活动联系人:岑先生,电话:+86-771-5813174)  http://www.caexpo.org/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5&id=21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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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品牌口号征集通知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突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筑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这一主题,旨在 以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为征集第13届东博会优秀主题品牌口号,将通过东博会自媒体平台组织全民征集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及要求(一)主品牌口号征集内容:体现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与东博会关系。(二)副品牌口号征集内容:1.东博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品牌口号;2.广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品牌口号;3.共筑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品牌口号。(三)品牌口号征集要求:1.围绕主题内容,要求凝练有内涵,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具有较强的宣传力,便于宣传和号召;2.每位创作人投稿主品牌口号不超过2条、副品牌口号不超过5条;3.创作人要对投稿品牌口号做简要文字说明。二、征集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23日    三、征集对象:面向国内外、区内,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四、投稿方式及要求1.所有作品提交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00:00前;2.投稿者可通过主办方指定电子邮箱:caexpo_2016@163.com提交投稿作品并完整填写《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见附件)。五、评审方式评审时间:2016年5月24日—6月3日评审方式: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符合要求的应征品牌口号进行评选、审定。评选结果:评审团将审定出1条主品牌口号、5条副品牌口号,于2016年6月13日前在官方微信、手机微站、官方微博、官网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公示。六、奖励办法(一)主品牌口号1条,奖金10000元(含税);(二)副品牌口号5条,每条奖金2000元(含税)    七、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所有,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不承担任何责任。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还。6.所有获奖者需自行缴纳奖项相应的税费。7. 领取奖金时,获奖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A. 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B. 转账银行全称、开户行、账户名字信息C. 对应奖金税票请获奖者将以上材料邮寄至中国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楼1610室(收件人:岑先生,电话:+86-771-5813174),或自行前往提交材料。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附件: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 (活动联系人:岑先生,电话:+86-771-5813174)  http://www.caexpo.org/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5&id=213153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品牌口号征集通知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6-05-23

更新时间:2020-06-29 12:17:3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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