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口号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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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7-03 08: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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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突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筑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这一主题,旨在以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为征集第13届东博会优秀主题口号,将通过东博会自媒体平台组织全民征集活动。现将活动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主口号征集内容:体现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与东博会关系。
(二)副口号征集内容:
1.东博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口号;
2.广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口号;
3.共筑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口号。
(三)口号征集要求:
1.围绕主题内容,要求凝练有内涵,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具有较强的宣传力,便于宣传和号召;
2.每位创作人投稿主口号不超过2条、副口号不超过5条;
3.创作人要对投稿口号做简要文字说明。
二、征集时间
2016年5月3日—5月23日
    三、征集对象:面向国内外、区内,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1.所有作品提交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00:00前;
2.投稿者可通过主办方指定电子邮箱:caexpo_2016@163.com提交投稿作品并完整填写《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见附件)。
五、评审方式
评审时间:2016年5月24日—6月3日
评审方式: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符合要求的应征口号进行评选、审定。
评选结果:评审团将审定出1条主口号、5条副口号,于2016年6月13日前在官方微信、手机微站、官方微博、官网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公示。
六、奖励办法
(一)主口号1条,奖金10000元(含税);
(二)副口号5条,每条奖金2000元(含税)
    七、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所有,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还。
6.所有获奖者需自行缴纳奖项相应的税费。
7. 领取奖金时,获奖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A. 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B. 转账银行全称、开户行、账户名称信息
C. 对应奖金税票
请获奖者将以上材料邮寄至中国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楼1610室(收件人:岑先生,电话:+86-771-5813174),或自行前往提交材料。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附件:
" rel="nofollow">http://1zhengji.com/-->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东博会”)将突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共筑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这一主题,旨在以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为契机,进一步服务 “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为征集第13届东博会优秀主题口号,将通过东博会自媒体平台组织全民征集活动。现将活动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主口号征集内容:体现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与东博会关系。
(二)副口号征集内容:
1.东博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口号;
2.广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口号;
3.共筑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口号。
(三)口号征集要求:
1.围绕主题内容,要求凝练有内涵,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具有较强的宣传力,便于宣传和号召;
2.每位创作人投稿主口号不超过2条、副口号不超过5条;
3.创作人要对投稿口号做简要文字说明。
二、征集时间
2016年5月3日—5月23日
    三、征集对象:面向国内外、区内,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1.所有作品提交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00:00前;
2.投稿者可通过主办方指定电子邮箱:caexpo_2016@163.com提交投稿作品并完整填写《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见附件)。
五、评审方式
评审时间:2016年5月24日—6月3日
评审方式: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符合要求的应征口号进行评选、审定。
评选结果:评审团将审定出1条主口号、5条副口号,于2016年6月13日前在官方微信、手机微站、官方微博、官网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公示。
六、奖励办法
(一)主口号1条,奖金10000元(含税);
(二)副口号5条,每条奖金2000元(含税)
    七、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所有,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还。
6.所有获奖者需自行缴纳奖项相应的税费。
7. 领取奖金时,获奖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A. 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B. 转账银行全称、开户行、账户名称信息
C. 对应奖金税票
请获奖者将以上材料邮寄至中国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楼1610室(收件人:岑先生,电话:+86-771-5813174),或自行前往提交材料。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附件: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doc
(活动联系人:岑先生,电话:+86-771-5813174)
 

详情请点击:http://www.caexpo.org/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5&id=21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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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主口号征集内容:体现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与东博会关系。
(二)副口号征集内容:
1.东博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口号;
2.广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口号;
3.共筑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口号。
(三)口号征集要求:
1.围绕主题内容,要求凝练有内涵,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具有较强的宣传力,便于宣传和号召;
2.每位创作人投稿主口号不超过2条、副口号不超过5条;
3.创作人要对投稿口号做简要文字说明。
二、征集时间
2016年5月3日—5月23日
    三、征集对象:面向国内外、区内,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1.所有作品提交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00:00前;
2.投稿者可通过主办方指定电子邮箱:caexpo_2016@163.com提交投稿作品并完整填写《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见附件)。
五、评审方式
评审时间:2016年5月24日—6月3日
评审方式: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符合要求的应征口号进行评选、审定。
评选结果:评审团将审定出1条主口号、5条副口号,于2016年6月13日前在官方微信、手机微站、官方微博、官网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公示。
六、奖励办法
(一)主口号1条,奖金10000元(含税);
(二)副口号5条,每条奖金2000元(含税)
    七、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所有,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稿人的承诺书为本活动不可分割之文件。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5.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还。
6.所有获奖者需自行缴纳奖项相应的税费。
7. 领取奖金时,获奖者需提交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A. 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复印件)
B. 转账银行全称、开户行、账户名称信息
C. 对应奖金税票
请获奖者将以上材料邮寄至中国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楼1610室(收件人:岑先生,电话:+86-771-5813174),或自行前往提交材料。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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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主口号征集内容:体现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与东博会关系。
(二)副口号征集内容:
1.东博会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口号;
2.广西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口号;
3.共筑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口号。
(三)口号征集要求:
1.围绕主题内容,要求凝练有内涵,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具有较强的宣传力,便于宣传和号召;
2.每位创作人投稿主口号不超过2条、副口号不超过5条;
3.创作人要对投稿口号做简要文字说明。
二、征集时间
2016年5月3日—5月23日
    三、征集对象:面向国内外、区内,单位或个人均可参加。
四、投稿方式及要求
1.所有作品提交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00:00前;
2.投稿者可通过主办方指定电子邮箱:caexpo_2016@163.com提交投稿作品并完整填写《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口号征集活动参选表》(见附件)。
五、评审方式
评审时间:2016年5月24日—6月3日
评审方式: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符合要求的应征口号进行评选、审定。
评选结果:评审团将审定出1条主口号、5条副口号,于2016年6月13日前在官方微信、手机微站、官方微博、官网等自媒体平台发布公示。
六、奖励办法
(一)主口号1条,奖金10000元(含税);
(二)副口号5条,每条奖金2000元(含税)
    七、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所有,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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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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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获奖者将以上材料邮寄至中国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楼1610室(收件人:岑先生,电话:+86-771-5813174),或自行前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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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联系人:岑先生,电话:+86-771-5813174)
 

详情请点击:http://www.caexpo.org/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55&id=213153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口号征集公告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6-05-23

更新时间:2020-07-03 08:56:1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caexpo_2016@163.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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