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征集通知 为了进一步树立乐清旅游的良好形象,提高乐清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认同感,以更直白、简练、易记的方式向海内外游客宣传推介乐清优美的山水风光。特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乐清市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创意作品。
(一)征集作品要求1.充分体现乐清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2.旅游主题品牌口号最多不超过12个字,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练、押韵,朗朗上口并具美感,具有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二)征集对象热爱、支持和关心乐清旅游业发展的个人或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2015年8月12日——2015年9月30日(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四)征集规则1、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公益宣传和出版物等,并不再另付稿酬。
2、所有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他合法权利的纠纷,与主办方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3、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五)评选方式由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进行初评和终评。初评确定入围旅游形象宣传用语30条,终评确定获奖主题品牌口号,并在相关媒体予以公示。
(六)奖励办法评选结束后,在有关媒体上公示评选结果,并对入选作品予以奖励:最终录用者,奖金10000元,入围者5名,奖金各2000元。
(七)作品提交形式1、登陆乐清旅游局官网(www.gotoyq.com)下载乐清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报名表,并通过邮寄、送达和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讯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B309(邮编:325600),联系电话:0577-61880391。
电子邮箱:928858726@qq.com
2、关注乐清旅游微信公众号:yqtour,通过微信上传作品。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乐清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附件:
http://zx.gotoyq.com/hdbd/1326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