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征集旅游主题形象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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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5-14 08:24: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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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四川省广安市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设计师、中国旅游业的倡导者和奠基者——邓小平同志的故乡。为充分展示广安旅游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提高广安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广安旅游业快速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安旅游主题形象品牌口号。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广安旅游主题形象品牌口号
  二、征集范围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24:00(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征集要求
  1.能够充分反应广安旅游的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体现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元素,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广泛的号召力,强烈的冲击力。
  2.主题鲜明,简练易记,朗朗上口,具有创意性,方便国内、外传播,一般不超过12个字。
  五、评选方法
  由广安市旅游局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将获奖作品通过广安市旅游网和广安日报向社会发布。
  六、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
  设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设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注:根据作品质量情况,一等奖可以空缺。
  七、特别说明
  1.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广安旅游主题形象品牌口号征集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填写个人信息、作品创作理念及主要成果,同时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2.应征人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应征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应征作品获奖后,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广安市旅游局所有,广安市旅游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使用。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8.参加大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9. 了解广安旅游详细情况请登录广安旅游网(www.gata.gov.cn)或致电广安市旅游局市场科(电话:0826-2351817)。
  八、投稿方式
  1.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投稿。
  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大道2号市政府大楼711办公室 市场科。
  邮编:638500(信封正面请注明“广安市旅游形象品牌口号”)
  2.电子邮箱:galyjsc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广安旅游形象品牌口号”字样。
  3.联系电话:0826-2351817
  联系人:雷静
  九、作品评审
  时间:2014年3月10日—16日
  十、公示时间
  2014年“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新闻发布会
  附:'广安旅游主题形象品牌口号征集报名表'下载
http://www.gata.gov.cn/lyyw/zxzx/system/2014/01/16/000504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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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设计师、中国旅游业的倡导者和奠基者——邓小平同志的故乡。为充分展示广安旅游的独特魅力,进一步提高广安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广安旅游业快速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安旅游主题形象品牌口号。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 征集内容
  广安旅游主题形象品牌口号
  二、征集范围
  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14年3月10日24:00(以寄出邮戳为准)。
  四、征集要求
  1.能够充分反应广安旅游的鲜明特色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体现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元素,具有准确的表现力,较强的吸引力,广泛的号召力,强烈的冲击力。
  2.主题鲜明,简练易记,朗朗上口,具有创意性,方便国内、外传播,一般不超过12个字。
  五、评选方法
  由广安市旅游局组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将获奖作品通过广安市旅游网和广安日报向社会发布。
  六、奖励办法
  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
  设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万元
  设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
  注:根据作品质量情况,一等奖可以空缺。
  七、特别说明
  1.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作品时需一并提交《广安旅游主题形象品牌口号征集报名表》(报名表附后),填写个人信息、作品创作理念及主要成果,同时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2.应征人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应征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应征作品获奖后,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广安市旅游局所有,广安市旅游局和其他相关部门有权用于旅游活动宣传、出版画册、网上展示、媒体播放等使用。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6.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7.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8.参加大赛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9. 了解广安旅游详细情况请登录广安旅游网(www.gata.gov.cn)或致电广安市旅游局市场科(电话:0826-2351817)。
  八、投稿方式
  1.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投稿。
  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思源大道2号市政府大楼711办公室 市场科。
  邮编:638500(信封正面请注明“广安市旅游形象品牌口号”)
  2.电子邮箱:galyjsc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作者姓名+广安旅游形象品牌口号”字样。
  3.联系电话:0826-2351817
  联系人:雷静
  九、作品评审
  时间:2014年3月10日—16日
  十、公示时间
  2014年“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新闻发布会
  附:'广安旅游主题形象品牌口号征集报名表'下载
http://www.gata.gov.cn/lyyw/zxzx/system/2014/01/16/000504532.html
 
四川广安征集旅游主题形象品牌口号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4-03-10

更新时间:2021-05-14 08:24: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lywsck@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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