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征集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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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4-05 0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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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南宁市青秀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核心城区,作为南宁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会展和信息中心,青秀区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成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城区。近年来,青秀区在培育旅游精品,打造旅游节庆品牌,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等方面成绩突出,连续六年荣获“南宁市旅游工作先进县区”称号。为进一步塑造青秀区旅游的新概念、新形象,提升青秀区旅游的社会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游客传达青秀区旅游的独特魅力,强力推动青秀区旅游产业新发展、新突破,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秀区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一、 征集内容
    青秀区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二、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的旅游主题品牌口号相重复,不得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它权利纠纷;
    2、作品要能体现青秀区旅游的鲜明特点,反映青秀区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文化内涵,富有时代气息,反映旅游需求的热点、主流和趋势,富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吸引力和亲和力。
    3、语言简洁明快,通俗易懂,易记上口,富有感情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4、字数限制在10字以内,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5、以个人名义投稿的,作品不能超过4条;以单位名义投稿的,作品不能超过8条。
三、应征办法
    1、本次征集采用直接送达、邮寄(挂号邮寄或快递)两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请在邮寄信封右上角或直接送达的应征作品名字上注明“青秀区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字样;
    2、每件应征作品附创作理念或含义阐述,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3、应征作品请送达或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旅游局办公室。
    地址:广西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707室
    联系人;陆靖
    咨询电话:0771-5826200 
    邮政编码:530028
四、截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止(信件以收件邮戳为准)。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青秀区旅游局将邀请专家对征集到的主题品牌口号进行评审,评选出六件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税前);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税前);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如获奖作品有多名原创作者,奖金由作者均分。)
六、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全国范围内的任何合法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2、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青秀区旅游局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和永久使用权,并且有权在原作品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应用。
    4、参赛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6、有关青秀区旅游概况及本次活动详情可登陆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qingxiu.gov.cn)。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青秀区旅游局所有。
 
                                                                 南宁市青秀区旅游局  
                                                                   2013年11月28日

http://www.qingxiu.gov.cn/qingxiu/I07_13/contents/213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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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的核心城区,作为南宁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会展和信息中心,青秀区凭借独特的区位优势成为南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快的城区。近年来,青秀区在培育旅游精品,打造旅游节庆品牌,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等方面成绩突出,连续六年荣获“南宁市旅游工作先进县区”称号。为进一步塑造青秀区旅游的新概念、新形象,提升青秀区旅游的社会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游客传达青秀区旅游的独特魅力,强力推动青秀区旅游产业新发展、新突破,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秀区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一、 征集内容
    青秀区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二、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与国内目前已使用的旅游主题品牌口号相重复,不得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其它权利纠纷;
    2、作品要能体现青秀区旅游的鲜明特点,反映青秀区独特的自然景观和文化内涵,富有时代气息,反映旅游需求的热点、主流和趋势,富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吸引力和亲和力。
    3、语言简洁明快,通俗易懂,易记上口,富有感情色彩,能够打动人心。
    4、字数限制在10字以内,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5、以个人名义投稿的,作品不能超过4条;以单位名义投稿的,作品不能超过8条。
三、应征办法
    1、本次征集采用直接送达、邮寄(挂号邮寄或快递)两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请在邮寄信封右上角或直接送达的应征作品名字上注明“青秀区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字样;
    2、每件应征作品附创作理念或含义阐述,注明投稿人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3、应征作品请送达或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旅游局办公室。
    地址:广西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707室
    联系人;陆靖
    咨询电话:0771-5826200 
    邮政编码:530028
四、截稿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月15日止(信件以收件邮戳为准)。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青秀区旅游局将邀请专家对征集到的主题品牌口号进行评审,评选出六件入围作品,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税前);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税前);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如获奖作品有多名原创作者,奖金由作者均分。)
六、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全国范围内的任何合法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
    2、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由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作品一经入围或采用后,青秀区旅游局即拥有该作品的所有权和永久使用权,并且有权在原作品基础上进行修改和应用。
    4、参赛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5、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6、有关青秀区旅游概况及本次活动详情可登陆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qingxiu.gov.cn)。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青秀区旅游局所有。
 
                                                                 南宁市青秀区旅游局  
                                                                   2013年11月28日

http://www.qingxiu.gov.cn/qingxiu/I07_13/contents/213964.html
 
南宁市青秀区征集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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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4-01-15

更新时间:2021-04-05 0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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