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征集创模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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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1-16 15: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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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加快推进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步伐,展示和表现丽江经济社会长足发展、生态立市、城市特色和环境保护丰富内涵,突显丽江作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重要屏障和我国生物多样性最富集地区的区位和优势,探索出一条切合丽江实际、具有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特色的创模之路,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开展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启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征集要求
 1、品牌口号响亮、主题突出、文字精炼、富有美感,具有独创性和较强的感染力,适合在网络、平面、电视等各种载体上推广宣传。
 2、个人(或机构)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件,内容一般不超过16字,并配简要文字说明。
 3、应征作品请详细填写作者资料和联系方式。
 4、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截止。征集活动截止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评选工作并公示评选结果。
 四、征集范围及对象
 1、 所有关心、关注、支持丽江创模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2、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办法
 1、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
 2、应征作品以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三种方式投稿。
 3、每件应征作品应同时提交附表《丽江创模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投稿报名表》电子稿(光盘)及打印稿,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活动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4、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承办方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参赛者所在地邮局发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承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5、承办方不接受除以上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6、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象山东路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创模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5149629 邮编:674199;电子邮箱: 253726279@ QQ.com。
 7、提交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词上注明“创模品牌口号”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各等奖分别奖励人民币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
七、评选方式
1、 活动承办方组织有关环保专家、关心环保、熟悉丽江市情的热心人士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审,评出50件入围作品。
2、 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入围作品中分别评选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八、 八、特别声明
1、 所有提交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 作品内容如有雷同,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3、 本次活动凡获奖作品将全部用于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作者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活动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支付任何其他报酬和费用。
4、 凡获奖作品,作者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市创模办。
 
为加快推进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步伐,展示和表现丽江经济社会长足发展、生态立市、城市特色和环境保护丰富内涵,突显丽江作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重要屏障和我国生物多样性最富集地区的区位和优势,探索出一条切合丽江实际、具有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特色的创模之路,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开展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启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征集要求
 1、品牌口号响亮、主题突出、文字精炼、富有美感,具有独创性和较强的感染力,适合在网络、平面、电视等各种载体上推广宣传。
 2、个人(或机构)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件,内容一般不超过16字,并配简要文字说明。
 3、应征作品请详细填写作者资料和联系方式。
 4、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截止。征集活动截止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评选工作并公示评选结果。
 四、征集范围及对象
 1、 所有关心、关注、支持丽江创模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2、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办法
 1、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
 2、应征作品以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三种方式投稿。
 3、每件应征作品应同时提交附表《丽江创模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投稿报名表》电子稿(光盘)及打印稿,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活动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4、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承办方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参赛者所在地邮局发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承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5、承办方不接受除以上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6、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象山东路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创模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5149629 邮编:674199;电子邮箱: 253726279@ QQ.com。
 7、提交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词上注明“创模品牌口号”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各等奖分别奖励人民币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
七、评选方式
1、 活动承办方组织有关环保专家、关心环保、熟悉丽江市情的热心人士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审,评出50件入围作品。
2、 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入围作品中分别评选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八、 八、特别声明
1、 所有提交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 作品内容如有雷同,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3、 本次活动凡获奖作品将全部用于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作者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活动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支付任何其他报酬和费用。
4、 凡获奖作品,作者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市创模办。
 
 
http://news.lijiang.gov.cn/topic/article/2013-11/28/content_1153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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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征集要求
 1、品牌口号响亮、主题突出、文字精炼、富有美感,具有独创性和较强的感染力,适合在网络、平面、电视等各种载体上推广宣传。
 2、个人(或机构)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件,内容一般不超过16字,并配简要文字说明。
 3、应征作品请详细填写作者资料和联系方式。
 4、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截止。征集活动截止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评选工作并公示评选结果。
 四、征集范围及对象
 1、 所有关心、关注、支持丽江创模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2、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办法
 1、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
 2、应征作品以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三种方式投稿。
 3、每件应征作品应同时提交附表《丽江创模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投稿报名表》电子稿(光盘)及打印稿,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活动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4、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承办方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参赛者所在地邮局发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承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5、承办方不接受除以上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6、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象山东路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创模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5149629 邮编:674199;电子邮箱: 253726279@ QQ.com。
 7、提交时请在电子邮件主题词上注明“创模品牌口号”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各等奖分别奖励人民币1500元、1000元、800元、500元、300元。
七、评选方式
1、 活动承办方组织有关环保专家、关心环保、熟悉丽江市情的热心人士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审,评出50件入围作品。
2、 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入围作品中分别评选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八、 八、特别声明
1、 所有提交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 作品内容如有雷同,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3、 本次活动凡获奖作品将全部用于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作者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活动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支付任何其他报酬和费用。
4、 凡获奖作品,作者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市创模办。
 
为加快推进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步伐,展示和表现丽江经济社会长足发展、生态立市、城市特色和环境保护丰富内涵,突显丽江作为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重要屏障和我国生物多样性最富集地区的区位和优势,探索出一条切合丽江实际、具有边疆民族欠发达地区特色的创模之路,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开展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启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丽江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征集要求
 1、品牌口号响亮、主题突出、文字精炼、富有美感,具有独创性和较强的感染力,适合在网络、平面、电视等各种载体上推广宣传。
 2、个人(或机构)提交的作品不超过3件,内容一般不超过16字,并配简要文字说明。
 3、应征作品请详细填写作者资料和联系方式。
 4、所参赛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凡已发表的作品或者使用他人作品参赛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三、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0日截止。征集活动截止日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评选工作并公示评选结果。
 四、征集范围及对象
 1、 所有关心、关注、支持丽江创模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2、 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五、应征办法
 1、本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
 2、应征作品以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三种方式投稿。
 3、每件应征作品应同时提交附表《丽江创模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投稿报名表》电子稿(光盘)及打印稿,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活动规定者,概不符合应征条件。
 4、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以承办方接收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参赛者所在地邮局发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承办方签收时间为准。
 5、承办方不接受除以上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送达的应征作品。
 6、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象山东路丽江市环境保护局(创模办公室),联系电话:0888—5149629 邮编:674199;电子邮箱: 253726279@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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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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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选方式
1、 活动承办方组织有关环保专家、关心环保、熟悉丽江市情的热心人士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认真评审,评出50件入围作品。
2、 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在入围作品中分别评选出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八、 八、特别声明
1、 所有提交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 作品内容如有雷同,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先。
3、 本次活动凡获奖作品将全部用于环境保护公益事业,作者须承诺其作品的著作权全部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除根据本征集活动的有关规定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将不支付任何其他报酬和费用。
4、 凡获奖作品,作者须承诺其作品为原创,享有完全著作权,无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否则后果由投稿人自行负责,活动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已接受本征集活动的所有条款。
6、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市创模办。
 
 
http://news.lijiang.gov.cn/topic/article/2013-11/28/content_115300.htm
 
丽江市征集创模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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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3-12-30

更新时间:2020-01-16 15: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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