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委征集外宣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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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5-29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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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县属事(企)业单位党组织;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进一步提升宜宾县的文化内涵、扩大宜宾县的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宜宾县良好形象, 丰富宜宾县文化内涵,按中共宜宾县第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县的决议》的要求,宜宾县委宣传部、县委外宣办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对外主题品牌口号暨推荐“县树”、“县花”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外主题品牌口号
(一)应征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能较好地展示和体现宜宾县历史、文化特色、区域定位和发展目标、美好愿景,突出和准确反映宜宾县中国西部经济强县的对外形象,充分展现宜宾县人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2、作品要见解独到,内涵丰富,主题深刻,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权威性; 
3、文字清新流畅、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工整押韵、易识易记、言简意赅,富有感染力和时代气息,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4、应征者须提供500字以内的外宣品牌口号创意说明。
(二)征集范围 
1、面向全县各乡镇、机关、事(企)业单位和职工征集。各党委、党组必须组织召开职工会,集思广益征集外宣品牌口号,并于2012年5月30日前书面提交一份外宣品牌口号应征作品,我部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2、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三)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邀请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初评,报县委研究通过后,评选结果在《三江潮》、宜宾县电视台、宜宾县新闻网等媒体上公示。具体做法如下: 
1、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6件入围作品。 
2、将入围的6件作品报县委常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3、相同内容者以先收到者为准。如出现相同时间相同内容获奖主题宣传标语的多名应征者,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名为获奖者。    
(四)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奖3名,奖金200元;纪念奖10名,发精美纪念品一份。 
(五)参与方式 
1、应征作品完成稿通过邮寄或发送至电子信箱ybsjc@263.net,信函邮寄请在信封上标注“对外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字样。 
2、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2012年5月30日截止。 
3、联系方式: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以书面、传真或email形式,并注明详细的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六)参赛须知 
1、投稿时间,纸质稿件以投寄地邮戳时间为准,在线投稿以系统记录的提交时间为准,电子稿件以到达邮箱所在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2、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且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权利,如发生对他人的侵权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 
3、投稿人的身份以作品上的署名为确定依据,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行解决。 
4、所有应征作品一经获奖,应征者将一次性地对应征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除了本活动之奖金以外无需向作者另行支付报酬,且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而无须另行征得应征者的同意。所有应征作品原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所有应征者递交的应征作品一经成为入选作品,均表示无条件同意本通知的所有内容,且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变更或撤销。 
6、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二、推荐“县树”、“县花”活动
(一)推荐目的
“县树、县花”是反映一个地区的地域特点和人文特色的一种象征,是现代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也是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开展县树、县花评选活动,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有利于彰显一座城市独特的文化内涵、人文精神和形象气质,有利于增强市民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
(二)推荐要求
1、总体要求。“县树、县花”的评选必须坚持社会属性和文化属性第一、园林属性第二的理念,突出魅力文化的特色,体现现代生态与环保内涵,符合现代审美标准。征选必须依靠社会各界及全县广大人民,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2、推荐原则。一是形神兼顾原则,所选品种不仅形态要美,有较高的欣赏价值,而且在品种、形态、色彩、香韵上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二是雅俗共赏原则,既要大众化,深受人民喜爱,又要精品化,能满足高层次的美学追求。三是地域特色原则,所选品种,原产本县或在本县栽培历史悠久,能彰显地方特色和精神风貌。四是经济价值原则,县树(花)的取名最好能带动或促进这个树种(花材)成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或者能提升城市知名度,进而促进经济文化发展。
(三)推荐范围
面向各乡镇、机关事(企)业单位推荐,各级各部门要组织职工参加投票推荐活动,且将推荐票于2012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县委宣传部新闻外宣股。
(四)推荐办法
在所征集作品中,经群众和专家投票后按照得票多少各推荐出前两名,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在两件作品中确定一个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对参与县花、县树投票推荐、所投票均成功入选的投票作者,将其推荐票进行抽奖,对获奖者颁发纪念品。
(五)参与方式
将推荐票书面报送、邮寄、传真等方式报送均可,必须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
对外主题品牌口号投稿及“县树”、“县花”推荐投票邮寄地址:中共宜宾县委宣传部,邮编:644600。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的,发到邮箱ybsjc@263.net。联系电话:0831—6209568。传真号码:0831—6209551。
附件:宜宾县“县树”、“县花”推荐票
中共宜宾县委宣传部           
中共宜宾县委外宣办
2012年4月28日
附件:
宜宾县“县树”、“县花” 推荐票
项目    备选对象    同意请涂黑    备选对象    同意请涂黑
县树    油  樟    ○    荔  枝    ○
黄桷树    ○    桂  圆    ○
茶  树    ○        ○
县花    荷  花    ○    桂  花    ○
金银花    ○    桃  花    ○
黄桷兰    ○        ○
备注:“县树”、“县花”备选对象只能选择同意一种,或者在空白处填写一种,否则投票无效。
http://www.ybxww.com/content/2012-5/2/20125215575153532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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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县属事(企)业单位党组织;社会各界人士:
     为了进一步提升宜宾县的文化内涵、扩大宜宾县的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树立宜宾县良好形象, 丰富宜宾县文化内涵,按中共宜宾县第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县的决议》的要求,宜宾县委宣传部、县委外宣办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对外主题品牌口号暨推荐“县树”、“县花”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外主题品牌口号
(一)应征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能较好地展示和体现宜宾县历史、文化特色、区域定位和发展目标、美好愿景,突出和准确反映宜宾县中国西部经济强县的对外形象,充分展现宜宾县人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2、作品要见解独到,内涵丰富,主题深刻,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和权威性; 
3、文字清新流畅、通俗易懂、琅琅上口、工整押韵、易识易记、言简意赅,富有感染力和时代气息,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 
4、应征者须提供500字以内的外宣品牌口号创意说明。
(二)征集范围 
1、面向全县各乡镇、机关、事(企)业单位和职工征集。各党委、党组必须组织召开职工会,集思广益征集外宣品牌口号,并于2012年5月30日前书面提交一份外宣品牌口号应征作品,我部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2、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三)评选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邀请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初评,报县委研究通过后,评选结果在《三江潮》、宜宾县电视台、宜宾县新闻网等媒体上公示。具体做法如下: 
1、主办单位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评选出6件入围作品。 
2、将入围的6件作品报县委常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3、相同内容者以先收到者为准。如出现相同时间相同内容获奖主题宣传标语的多名应征者,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名为获奖者。    
(四)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三奖3名,奖金200元;纪念奖10名,发精美纪念品一份。 
(五)参与方式 
1、应征作品完成稿通过邮寄或发送至电子信箱ybsjc@263.net,信函邮寄请在信封上标注“对外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字样。 
2、征集时间从即日起到2012年5月30日截止。 
3、联系方式: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所有应征稿件一律以书面、传真或email形式,并注明详细的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六)参赛须知 
1、投稿时间,纸质稿件以投寄地邮戳时间为准,在线投稿以系统记录的提交时间为准,电子稿件以到达邮箱所在的服务器时间为准。 
2、应征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且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权利,如发生对他人的侵权责任,一律由作者本人自行承担。 
3、投稿人的身份以作品上的署名为确定依据,因投稿人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人自行解决。 
4、所有应征作品一经获奖,应征者将一次性地对应征作品所拥有的著作权及相关衍生权利,全部无偿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除了本活动之奖金以外无需向作者另行支付报酬,且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而无须另行征得应征者的同意。所有应征作品原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所有应征者递交的应征作品一经成为入选作品,均表示无条件同意本通知的所有内容,且在任何时候都不得变更或撤销。 
6、主办单位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二、推荐“县树”、“县花”活动
(一)推荐目的
“县树、县花”是反映一个地区的地域特点和人文特色的一种象征,是现代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也是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开展县树、县花评选活动,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有利于彰显一座城市独特的文化内涵、人文精神和形象气质,有利于增强市民归属感、认同感和自豪感。
(二)推荐要求
1、总体要求。“县树、县花”的评选必须坚持社会属性和文化属性第一、园林属性第二的理念,突出魅力文化的特色,体现现代生态与环保内涵,符合现代审美标准。征选必须依靠社会各界及全县广大人民,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2、推荐原则。一是形神兼顾原则,所选品种不仅形态要美,有较高的欣赏价值,而且在品种、形态、色彩、香韵上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二是雅俗共赏原则,既要大众化,深受人民喜爱,又要精品化,能满足高层次的美学追求。三是地域特色原则,所选品种,原产本县或在本县栽培历史悠久,能彰显地方特色和精神风貌。四是经济价值原则,县树(花)的取名最好能带动或促进这个树种(花材)成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或者能提升城市知名度,进而促进经济文化发展。
(三)推荐范围
面向各乡镇、机关事(企)业单位推荐,各级各部门要组织职工参加投票推荐活动,且将推荐票于2012年5月30日前报送至县委宣传部新闻外宣股。
(四)推荐办法
在所征集作品中,经群众和专家投票后按照得票多少各推荐出前两名,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在两件作品中确定一个方案,报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对参与县花、县树投票推荐、所投票均成功入选的投票作者,将其推荐票进行抽奖,对获奖者颁发纪念品。
(五)参与方式
将推荐票书面报送、邮寄、传真等方式报送均可,必须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
对外主题品牌口号投稿及“县树”、“县花”推荐投票邮寄地址:中共宜宾县委宣传部,邮编:644600。用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的,发到邮箱ybsjc@263.net。联系电话:0831—6209568。传真号码:0831—6209551。
附件:宜宾县“县树”、“县花”推荐票
中共宜宾县委宣传部           
中共宜宾县委外宣办
2012年4月28日
附件:
宜宾县“县树”、“县花” 推荐票
项目    备选对象    同意请涂黑    备选对象    同意请涂黑
县树    油  樟    ○    荔  枝    ○
黄桷树    ○    桂  圆    ○
茶  树    ○        ○
县花    荷  花    ○    桂  花    ○
金银花    ○    桃  花    ○
黄桷兰    ○        ○
备注:“县树”、“县花”备选对象只能选择同意一种,或者在空白处填写一种,否则投票无效。
http://www.ybxww.com/content/2012-5/2/2012521557515353205.htm
宜宾县委征集外宣品牌口号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2-05-30

更新时间:2021-05-29 10:26:0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ybsjc@263.net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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