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征集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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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号取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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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9-18 09: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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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准确展现泸县文化旅游风貌,全面提升泸县整体形象,提高泸县在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品牌战略,构建和谐旅游,加速推动泸县文化旅游大发展、大繁荣,由泸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承办,现面向社会开展四川泸县文化旅游形象标志与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个人及团体公开征集,应征作品数量不限。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5月30日24时(以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征集内容
  1、泸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标志(LOGO);
  2、泸县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有意者可通过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泸县旅游局官方网站、泸县新闻网、泸县文化旅游网、泸州晚报、华西都市报等新闻媒体查询相关信息。
  欢迎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对形象标志(LOGO)和主题品牌口号进行整体设计。
  四、作品要求
  (一)泸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标志(LOGO)。
  1、充分体现泸县文化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形象地表现出泸县文化旅游特征。
  2、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构思精巧,耐人品味,具有唯一性、创意性和超前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图案清晰、色调和谐,便于识别和记忆,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与生动的艺术美感,以及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视觉冲击力。
  3、要求:中英文名称搭配。标志图案要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也能清晰使用;要宜于三维动画制作,适合电视等立体媒介表现;适合制作成一系列的VI视觉形象系统进行推广。
  4、应征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同时需提供电子稿件一份,并注明标准比例、分辨率和标准色。
  (二)泸县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1、立足泸县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城市印象、资源特色、旅游景区、历史文化等进行概括与提炼,具备感染力、感召力、吸引力和公信力。
  2、表述上应为符合泸县特色的经典语言,展示泸县魅力的风情语言,赞美泸县易于传诵的诗情语言,讴歌泸县激情澎湃的豪迈语言,能够反映泸县龙桥文化、宋代石刻文化、酒文化等的广告词言,彰显泸县负重自强、勇于进取的发展语言。要求易读、易记、琅琅上口并有美感,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符合旅游者对泸县旅游的心理期待与时代诉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号召力以及较好的启发性和宣传效果,最好中英文名称对照。
  3、要求:中英文名称对照。中文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简洁明了,易记上口,要适于旅游广告宣传,同时便于外语翻译;
  4、将主题品牌口号与形象标志(LOGO)进行整体设计的,要做到相互呼应、协调统一。
  (三)投稿要求。
  1、投稿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投稿。
  2、每份投稿需有设计和创意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以上说明不得在设计图中出现,须单独附A4纸书面说明。
  3、个人投稿者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单位投稿请注明单位名字、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及相关业务范畴和相关业绩等。
  五、投稿方式
  请寄或送至: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县福集镇花园路277号
  联系人:李 牧
  邮政编码:646100
  联系电话:0830-8191216
  电子邮箱:1090781187@qq.com
  备注:
  1、纸质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文化旅游、形象标志征集”或“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字样。
  2、电子稿件,请将文件名标注为:“作者姓名+形象标志征集”或“作者姓名+主题品牌口号征集”。
  六、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由主办单位于2012年6月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七、奖项设置
  (一)文化旅游形象标志:
  设直接采用奖1名,奖金10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设入围奖10名,奖金5000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设直接采用奖1名,奖金10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设入围奖10名,奖金5000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备注:
  1、若经专家组评审认为,需要综合多个入围作品的,奖金额度和分配原则由主办方与投稿人协商解决;
  2、获奖作品以件为单位,由多个自然人或多家单位共同署名投稿的,奖金由获奖者内部自行分配;
  3、涉及个人所得税部分由获奖单位、个人自行缴纳。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自理。
  八、特别声明
  1、创意设计者必须是创意设计作品的原创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创意设计作品为首次发表(公示),并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对采用和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享有继续深化设计、修改、宣传、展示、出版、生产、销售等相关权益,原创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知识产权,不得进行宣传、出版、展示、生产、销售等。
  3、凡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以及关于知识产权的约定,无需通过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将根据作者创作说明等情况具体评定。获奖作品如出现内容、形式完全相同的以收件邮戳和电子邮件先后为准取舍。
  5、所有征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6、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投稿人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7、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减。投稿作品相同者,以活动组织方先期收到者为准。
  8、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9、有关泸县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人文精神等情况,请登录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uxian.gov.cn)等网站查询。   附件:1、泸县县情简介
  2、泸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标志评比细则
  3、泸县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评比细则

                          泸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泸县县情简介
  泸县,位于四川长江之滨,地处成渝经济区结合部、西南出海大通道桥头节点,东临重庆市永川区、泸州市合江县,南连泸州市龙马潭区和江阳区,西接自贡市富顺县,北靠内江市隆昌县、重庆市荣昌县,是川黔、川滇陆路必经之地。全县幅员面积1532平方公里,辖19个镇,人口109万。泸县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自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建犍为郡,距今已有2100多年历史,境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脑桥、宋代石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雨坛彩龙”——“三大国宝”,是全国100个“千年古县”之一,“中国龙文化之乡”。泸县风光秀美,物产丰富,是川南著名的鱼米之乡;有被誉为“川南明珠”的国家AAA级风景旅游区——玉蟾山;有被誉为“川南第一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玉龙湖,以及圆通寺、延福寺、屈氏庄园、海潮湖等众多人文自然景观。泸县人杰地灵,文风昌盛,曾养育过三国蜀汉礼部尚书董允、明末兵部尚书熊文灿、近代国画大师蒋兆和等历史名人。泸县交通发达,区位优势明显,厦蓉高速、321国道、泸荣路、泸永路、隆黄铁路穿境而过,县城福集距泸州33公里、成都230公里、重庆130公里、泸州机场30公里、泸州国际集装箱码头39公里,已形成水、陆、空立体式交通网络。泸县政通人和,百业兴旺,是四川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县、国家平安建设先进县、西部经济百强县、西部教育名县。
  附件2:
  泸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标志评比细则(100分)
  1、创意(30分):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创意独特,表达准确、具有丰富的艺术表现力。
  2、特色展示(30分):融入泸县地域元素和时代元素,体现泸县旅游的人文底蕴、特色特点、目标愿景。
  3、结构(10分):简洁明快,表达准确、图案清晰,识别性强,且方便制作印刷。
  4、色彩(10分):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冲击力和直观整体美感,并易于记忆。
  5、可应用性(20分):易于推广传播,实用性强,便于运用。
 
  附件3:
  泸县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评比细则(100分)
  1、知名度(20分):为多数人所知道并认可,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2、美誉度(15分):体现对泸县的褒奖。
  3、代表性(15分):能够反映泸县的历史文化、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精神面貌,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4、独特性(20分):具有泸县鲜明的个性特征,体现泸县自身独特魅力。
  5、时代感(15分):有历史文化内涵并能紧扣泸县的发展进程和时代脉搏,代表泸县的发展方向。
  6、长期性(15分):能在相当一段时间产生影响力并保持稳定,经得起历史考验。(完)
 http://www.chuannan.net/Article/jryw/201203/33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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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展现泸县文化旅游风貌,全面提升泸县整体形象,提高泸县在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品牌战略,构建和谐旅游,加速推动泸县文化旅游大发展、大繁荣,由泸县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承办,现面向社会开展四川泸县文化旅游形象标志与主题品牌口号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个人及团体公开征集,应征作品数量不限。
  二、活动时间
  2012年3月16日至2012年5月30日24时(以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三、征集内容
  1、泸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标志(LOGO);
  2、泸县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有意者可通过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泸县旅游局官方网站、泸县新闻网、泸县文化旅游网、泸州晚报、华西都市报等新闻媒体查询相关信息。
  欢迎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对形象标志(LOGO)和主题品牌口号进行整体设计。
  四、作品要求
  (一)泸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标志(LOGO)。
  1、充分体现泸县文化旅游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形象地表现出泸县文化旅游特征。
  2、主题鲜明,创意新颖,构思精巧,耐人品味,具有唯一性、创意性和超前性;视觉形象鲜明,构图简洁明快,图案清晰、色调和谐,便于识别和记忆,具有鲜明的时代气息与生动的艺术美感,以及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视觉冲击力。
  3、要求:中英文名称搭配。标志图案要保证缩小到100×100像素时也能清晰使用;要宜于三维动画制作,适合电视等立体媒介表现;适合制作成一系列的VI视觉形象系统进行推广。
  4、应征稿件采用A4规格纸张,彩色图稿,同时需提供电子稿件一份,并注明标准比例、分辨率和标准色。
  (二)泸县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1、立足泸县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城市印象、资源特色、旅游景区、历史文化等进行概括与提炼,具备感染力、感召力、吸引力和公信力。
  2、表述上应为符合泸县特色的经典语言,展示泸县魅力的风情语言,赞美泸县易于传诵的诗情语言,讴歌泸县激情澎湃的豪迈语言,能够反映泸县龙桥文化、宋代石刻文化、酒文化等的广告词言,彰显泸县负重自强、勇于进取的发展语言。要求易读、易记、琅琅上口并有美感,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符合旅游者对泸县旅游的心理期待与时代诉求,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号召力以及较好的启发性和宣传效果,最好中英文名称对照。
  3、要求:中英文名称对照。中文字数控制在16字以内,简洁明了,易记上口,要适于旅游广告宣传,同时便于外语翻译;
  4、将主题品牌口号与形象标志(LOGO)进行整体设计的,要做到相互呼应、协调统一。
  (三)投稿要求。
  1、投稿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投稿。
  2、每份投稿需有设计和创意的文字说明(500字以内),以上说明不得在设计图中出现,须单独附A4纸书面说明。
  3、个人投稿者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单位投稿请注明单位名字、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及相关业务范畴和相关业绩等。
  五、投稿方式
  请寄或送至:中共泸县县委宣传部
  通信地址:四川省泸县福集镇花园路277号
  联系人:李 牧
  邮政编码:646100
  联系电话:0830-8191216
  电子邮箱:1090781187@qq.com
  备注:
  1、纸质作品,请在信封上注明:“文化旅游、形象标志征集”或“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征集”字样。
  2、电子稿件,请将文件名标注为:“作者姓名+形象标志征集”或“作者姓名+主题品牌口号征集”。
  六、评审方式
  评审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由主办单位于2012年6月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奖作品将在媒体上予以公示。
  七、奖项设置
  (一)文化旅游形象标志:
  设直接采用奖1名,奖金10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设入围奖10名,奖金5000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设直接采用奖1名,奖金10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设入围奖10名,奖金5000元/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备注:
  1、若经专家组评审认为,需要综合多个入围作品的,奖金额度和分配原则由主办方与投稿人协商解决;
  2、获奖作品以件为单位,由多个自然人或多家单位共同署名投稿的,奖金由获奖者内部自行分配;
  3、涉及个人所得税部分由获奖单位、个人自行缴纳。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自理。
  八、特别声明
  1、创意设计者必须是创意设计作品的原创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创意设计作品为首次发表(公示),并且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对采用和入围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享有继续深化设计、修改、宣传、展示、出版、生产、销售等相关权益,原创人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知识产权,不得进行宣传、出版、展示、生产、销售等。
  3、凡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以及关于知识产权的约定,无需通过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4、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将根据作者创作说明等情况具体评定。获奖作品如出现内容、形式完全相同的以收件邮戳和电子邮件先后为准取舍。
  5、所有征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6、本次征集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投稿人自理。主办方不承担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7、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减。投稿作品相同者,以活动组织方先期收到者为准。
  8、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9、有关泸县历史文化、自然生态、人文精神等情况,请登录泸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luxian.gov.cn)等网站查询。   附件:1、泸县县情简介
  2、泸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标志评比细则
  3、泸县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评比细则

                          泸县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1:
  泸县县情简介
  泸县,位于四川长江之滨,地处成渝经济区结合部、西南出海大通道桥头节点,东临重庆市永川区、泸州市合江县,南连泸州市龙马潭区和江阳区,西接自贡市富顺县,北靠内江市隆昌县、重庆市荣昌县,是川黔、川滇陆路必经之地。全县幅员面积1532平方公里,辖19个镇,人口109万。泸县历史悠久,底蕴深厚,自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建犍为郡,距今已有2100多年历史,境内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龙脑桥、宋代石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雨坛彩龙”——“三大国宝”,是全国100个“千年古县”之一,“中国龙文化之乡”。泸县风光秀美,物产丰富,是川南著名的鱼米之乡;有被誉为“川南明珠”的国家AAA级风景旅游区——玉蟾山;有被誉为“川南第一湖”省级风景名胜区——玉龙湖,以及圆通寺、延福寺、屈氏庄园、海潮湖等众多人文自然景观。泸县人杰地灵,文风昌盛,曾养育过三国蜀汉礼部尚书董允、明末兵部尚书熊文灿、近代国画大师蒋兆和等历史名人。泸县交通发达,区位优势明显,厦蓉高速、321国道、泸荣路、泸永路、隆黄铁路穿境而过,县城福集距泸州33公里、成都230公里、重庆130公里、泸州机场30公里、泸州国际集装箱码头39公里,已形成水、陆、空立体式交通网络。泸县政通人和,百业兴旺,是四川省首批扩权强县试点县,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县、国家平安建设先进县、西部经济百强县、西部教育名县。
  附件2:
  泸县文化旅游整体形象标志评比细则(100分)
  1、创意(30分):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创意独特,表达准确、具有丰富的艺术表现力。
  2、特色展示(30分):融入泸县地域元素和时代元素,体现泸县旅游的人文底蕴、特色特点、目标愿景。
  3、结构(10分):简洁明快,表达准确、图案清晰,识别性强,且方便制作印刷。
  4、色彩(10分):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冲击力和直观整体美感,并易于记忆。
  5、可应用性(20分):易于推广传播,实用性强,便于运用。
 
  附件3:
  泸县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评比细则(100分)
  1、知名度(20分):为多数人所知道并认可,具有较强的震撼力、吸引力和启发性。
  2、美誉度(15分):体现对泸县的褒奖。
  3、代表性(15分):能够反映泸县的历史文化、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精神面貌,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深厚的文化底蕴。
  4、独特性(20分):具有泸县鲜明的个性特征,体现泸县自身独特魅力。
  5、时代感(15分):有历史文化内涵并能紧扣泸县的发展进程和时代脉搏,代表泸县的发展方向。
  6、长期性(15分):能在相当一段时间产生影响力并保持稳定,经得起历史考验。(完)
 http://www.chuannan.net/Article/jryw/201203/33921.html
四川泸县征集文化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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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2-05-30

更新时间:2021-09-18 09:21:29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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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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