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征集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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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7-29 09: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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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萍乡位于江西省西部,赣湘交界处,旅游资源丰富,红色安源、绿色武功山、古色杨岐山和艺术文化瑰宝——傩文化等各类旅游资源齐聚,独具特色,品味一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将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发展战略,为了塑造萍乡旅游整体形象,提升城市知名度和认同感,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萍乡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欢迎各单位、部门、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内容
  1.萍乡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2.萍乡旅游形象标志
  二、应征作品要求
  作品要充分反映萍乡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
  具有较强的视听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1.主题品牌口号作品:主题鲜明,文字简练,韵味传神,朗朗上口,方便传播,字数控制在12个字以内。
  2.形象标志作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富有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
  3.主题品牌口号与形象标志最好相互呼应。欢迎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整体设计。
  4.旅游主题品牌口号投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兼可;形象标志投稿除需提交电子稿外,还需提交纸质稿件一式两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详细创意和设计说明。所有纸质稿件均按A4纸规格。
  5.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三、应征作品投稿方式
  1.投稿人需附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邮寄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公园中路97号萍乡市旅游局萍乡市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征集活动办公室收(信封上请注明旅游主题品牌口号或形象标志的征集字样),邮政编码:337000。
  电子稿件发送至指定邮箱:pxslyj@163.com
  联系电话:0799—6772596
  联系人:陈磊王思伊
  四、投稿起止时间
  自媒体公示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评选方式
  1.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分别选出入围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各5个,在主流媒体和萍乡旅游网上公示,并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选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主题品牌口号与形象标志采用奖各1名,优秀奖各5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六、奖励办法
  1.设采用奖两个(萍乡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各1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0元;设优秀奖十个(萍乡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各5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荣誉证书。
  2.所有获奖者自行支付个人所得税。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著作权。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投稿者投寄时间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活动组织方负责收藏。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费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5.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选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主题品牌口号与形象标志采用奖各1名,如无符合要求作品,此奖项可空缺。
  6.活动组织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当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的品牌口号和标志作品,活动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7.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织方。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9.详情请参见“萍乡旅游网”http://www.pxlyw.com/。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http://www.pingxiang.gov.cn/zwxx/article/201108/376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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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萍乡位于江西省西部,赣湘交界处,旅游资源丰富,红色安源、绿色武功山、古色杨岐山和艺术文化瑰宝——傩文化等各类旅游资源齐聚,独具特色,品味一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将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发展战略,为了塑造萍乡旅游整体形象,提升城市知名度和认同感,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萍乡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欢迎各单位、部门、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内容
  1.萍乡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2.萍乡旅游形象标志
  二、应征作品要求
  作品要充分反映萍乡旅游资源优势、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
  具有较强的视听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1.主题品牌口号作品:主题鲜明,文字简练,韵味传神,朗朗上口,方便传播,字数控制在12个字以内。
  2.形象标志作品: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富有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
  3.主题品牌口号与形象标志最好相互呼应。欢迎专业人士和专业公司进行整体设计。
  4.旅游主题品牌口号投稿电子版和纸质版兼可;形象标志投稿除需提交电子稿外,还需提交纸质稿件一式两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详细创意和设计说明。所有纸质稿件均按A4纸规格。
  5.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三、应征作品投稿方式
  1.投稿人需附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邮寄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公园中路97号萍乡市旅游局萍乡市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征集活动办公室收(信封上请注明旅游主题品牌口号或形象标志的征集字样),邮政编码:337000。
  电子稿件发送至指定邮箱:pxslyj@163.com
  联系电话:0799—6772596
  联系人:陈磊王思伊
  四、投稿起止时间
  自媒体公示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评选方式
  1.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分别选出入围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各5个,在主流媒体和萍乡旅游网上公示,并通过网络、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选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主题品牌口号与形象标志采用奖各1名,优秀奖各5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
  六、奖励办法
  1.设采用奖两个(萍乡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各1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0元;设优秀奖十个(萍乡旅游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各5名,分别奖励人民币1000元。所有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荣誉证书。
  2.所有获奖者自行支付个人所得税。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通知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著作权。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投稿者投寄时间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活动组织方负责收藏。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费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5.主办方将结合专家评选意见和群众投票,最终确定主题品牌口号与形象标志采用奖各1名,如无符合要求作品,此奖项可空缺。
  6.活动组织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当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的品牌口号和标志作品,活动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7.与本活动有关的一切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组织方。
  8.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9.详情请参见“萍乡旅游网”http://www.pxlyw.com/。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http://www.pingxiang.gov.cn/zwxx/article/201108/376269.html

萍乡征集旅游主题品牌口号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09-30

更新时间:2021-07-29 09:48:1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pxsl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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