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征集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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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5-04 21:06:0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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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了展示庆阳旅游特色、打造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形象,庆阳市决定公开征集庆阳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主题品牌口号。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11年7月21日起至2011年8月20日止(以寄出邮戳为准)。全国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二、创作要求
  应征作品应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突出体现庆阳旅游特征,为原创作品,无侵权行为,并配文字说明。
  旅游形象标志应征作品应内涵丰富,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强,适合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宣传、户外旅游、场地设备、服装等)。
  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应征作品要高度概括庆阳旅游主题,文字简洁,响亮有力,易记上口,易于传播。
  三、版式设计
  旅游形象标志应征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兆)。
  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应征作品应中文或中英文名称对照,一般不超过12个字。纸质版统一用A4纸、二号黑体字打印,也可提交文字电子版或JPG格式图片电子版。
  四、评选方式
  由庆阳市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1个庆阳旅游形象标志和1条庆阳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2011年9月在庆阳旅游网、《陇东报》和庆阳电视台公示结果。
  五、 奖励办法
  旅游形象标志。评选10件入围作品,每件奖励1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入围的10件作品中,评定1件作为庆阳旅游形象标志,奖励3万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评选10条入围品牌口号,每条奖励1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在入围的10条品牌口号中,评定1条作为庆阳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奖励2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
  六、 作品权属
  凡被评审确定为庆阳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主题品牌口号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庆阳市旅游局所有,庆阳市旅游局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庆阳市旅游局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七、 提交方式
  1、应征人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2、纸制应征稿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并在信封处注明“庆阳旅游形象标志应征作品”或“庆阳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应征作品”字样。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东配楼432号;联系人:郭浩剑;联系电话:0934-8211659;邮编:745000。
  3、电子稿件发送到指定邮箱:270086110@qq.co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旅游标志”或“作者姓名+旅游品牌口号”。
  4、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庆阳市旅游局
  2011年7月24日
http://ldnews.gansudaily.com.cn/system/2011/07/27/0120981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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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展示庆阳旅游特色、打造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形象,庆阳市决定公开征集庆阳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主题品牌口号。现将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范围

  2011年7月21日起至2011年8月20日止(以寄出邮戳为准)。全国从事或爱好设计创意者(组织或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二、创作要求
  应征作品应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突出体现庆阳旅游特征,为原创作品,无侵权行为,并配文字说明。
  旅游形象标志应征作品应内涵丰富,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强,适合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宣传、户外旅游、场地设备、服装等)。
  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应征作品要高度概括庆阳旅游主题,文字简洁,响亮有力,易记上口,易于传播。
  三、版式设计
  旅游形象标志应征作品应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设计图稿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每个附件大小不超过5M(兆)。
  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应征作品应中文或中英文名称对照,一般不超过12个字。纸质版统一用A4纸、二号黑体字打印,也可提交文字电子版或JPG格式图片电子版。
  四、评选方式
  由庆阳市旅游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确定1个庆阳旅游形象标志和1条庆阳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2011年9月在庆阳旅游网、《陇东报》和庆阳电视台公示结果。
  五、 奖励办法
  旅游形象标志。评选10件入围作品,每件奖励1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入围的10件作品中,评定1件作为庆阳旅游形象标志,奖励3万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评选10条入围品牌口号,每条奖励1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在入围的10条品牌口号中,评定1条作为庆阳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奖励2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
  应征单位或个人在应征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获奖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上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
  六、 作品权属
  凡被评审确定为庆阳旅游形象标志和主题主题品牌口号的获奖作品,除作品署名权归创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识产权归庆阳市旅游局所有,庆阳市旅游局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庆阳市旅游局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除获奖奖金外不再支付创作者任何费用。
  七、 提交方式
  1、应征人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2、纸制应征稿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并在信封处注明“庆阳旅游形象标志应征作品”或“庆阳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应征作品”字样。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东配楼432号;联系人:郭浩剑;联系电话:0934-8211659;邮编:745000。
  3、电子稿件发送到指定邮箱:270086110@qq.co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旅游标志”或“作者姓名+旅游品牌口号”。
  4、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庆阳市旅游局
  2011年7月24日
http://ldnews.gansudaily.com.cn/system/2011/07/27/012098199.shtml
庆阳征集旅游主题主题品牌口号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08-20

更新时间:2020-05-04 21:06:0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2700861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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