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征集主题品牌口号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征集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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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2-13 19: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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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一、征集时间
    从本通知公示之日起,于2011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参评资格。
二、应征范围
    中国与东盟各国所有关心、支持博览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征集活动。
三、应征作品
(一)主题品牌口号
    应征作品应紧扣2011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一周年和博览会的内容。
  征集活动《背景材料》、《报名表》及《承诺书》请见文后附件下载。
(二)诗词楹联
    应征内容:反映2011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一周年建设成就,展望中国—东盟合作前景、自贸区前景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成功举办等内容的诗词楹联作品。
    要求:新体诗、旧体诗词不限,短小精干、符合诗词格律等基本要求,符合楹联创作基本要求。
    征集活动《背景材料》、《报名表》及《承诺书》请见文后附件下载。
四、应征办法
1.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2.应征作品可以邮寄或直接送达如下地址:
   中国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98号A栋412室
   邮编: 530021
   咨询电话:+86-771-5813174(中文服务)
   或通过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以在线提交的方式参加征集活动。
3.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以在线提交的方式参加的,送达时间以首次成功提交的记录时间为准。
4. 主题品牌口号和诗词楹联应征者必须填报《报名表》和《承诺书》。(见文后附件下载)
五、应征作品的评选和确定
博览会秘书处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拥有确定获奖作品最终权利。
六、奖励与酬金
本次征集设最高壹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奖项设置如下:
(一)主题品牌口号:
      金奖作品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一等奖作品1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作品2名,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作品3名,每件奖励人民币800元。
      获鼓励奖作品5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00元。
(二)诗词楹联:
      金奖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一等奖作品1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作品2名,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作品3名,每件奖励人民币800元。
      获鼓励奖作品5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00元。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代缴相关个税后,再将扣税后余下的金额发放给获奖者。奖励金同时带有酬劳性质,除此之外,对被评审确认采用的作品,秘书处以及相关第三人不再向作者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本次征集活动在某个应征项目中,如无符合征集要求的优秀作品产生,为确保应征作品的高质量,可视具体情况保留该项空缺。
七、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网络故障、失窃或其他非博览会秘书处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博览会秘书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评审确定采用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品牌口号、诗词楹联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博览会秘书处所有。博览会秘书处有权对成为获奖征集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作品应该是原创并不存在权利瑕疵,作者以及作品提供者对可能涉及的侵权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4.未被评审采用的作品,征集方没有发还义务,作者需要的可自行取回。
八、其他
    1.本通知及相关文件以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发布,为在东盟各国宣传需要,欢迎东盟各国用本国文字进行翻译宣传,如有歧义,以中文为准。
    2.博览会秘书处对包括本通知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博览会秘书处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则或进行解释。
    3.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联系人:秦义壮
    办公电话:+86-771-5813174
    传真:+86-771-5813189
    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98号A栋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宣传推介处
    邮编:530021
◆附件下载:
    1.《背景材料》   2.《报名表》   3.《承诺书》   4.作品在线提交
http://www.caexpo.org/gb/gonggao/8th/kh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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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集时间
    从本通知公示之日起,于2011年8月31日北京时间18时整截止。截止时间之后送达作品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参评资格。
二、应征范围
    中国与东盟各国所有关心、支持博览会的个人和机构,均可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征集活动。
三、应征作品
(一)主题品牌口号
    应征作品应紧扣2011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一周年和博览会的内容。
  征集活动《背景材料》、《报名表》及《承诺书》请见文后附件下载。
(二)诗词楹联
    应征内容:反映2011年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一周年建设成就,展望中国—东盟合作前景、自贸区前景以及中国—东盟博览会成功举办等内容的诗词楹联作品。
    要求:新体诗、旧体诗词不限,短小精干、符合诗词格律等基本要求,符合楹联创作基本要求。
    征集活动《背景材料》、《报名表》及《承诺书》请见文后附件下载。
四、应征办法
1.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2.应征作品可以邮寄或直接送达如下地址:
   中国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98号A栋412室
   邮编: 530021
   咨询电话:+86-771-5813174(中文服务)
   或通过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以在线提交的方式参加征集活动。
3.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以直接交付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办签收时间为准;以在线提交的方式参加的,送达时间以首次成功提交的记录时间为准。
4. 主题品牌口号和诗词楹联应征者必须填报《报名表》和《承诺书》。(见文后附件下载)
五、应征作品的评选和确定
博览会秘书处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拥有确定获奖作品最终权利。
六、奖励与酬金
本次征集设最高壹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奖项设置如下:
(一)主题品牌口号:
      金奖作品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一等奖作品1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作品2名,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作品3名,每件奖励人民币800元。
      获鼓励奖作品5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00元。
(二)诗词楹联:
      金奖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一等奖作品1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等奖作品2名,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等奖作品3名,每件奖励人民币800元。
      获鼓励奖作品5名,每件奖励人民币200元。
    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代缴相关个税后,再将扣税后余下的金额发放给获奖者。奖励金同时带有酬劳性质,除此之外,对被评审确认采用的作品,秘书处以及相关第三人不再向作者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本次征集活动在某个应征项目中,如无符合征集要求的优秀作品产生,为确保应征作品的高质量,可视具体情况保留该项空缺。
七、相关声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网络故障、失窃或其他非博览会秘书处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博览会秘书处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评审确定采用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主题品牌口号、诗词楹联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归博览会秘书处所有。博览会秘书处有权对成为获奖征集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3.作品应该是原创并不存在权利瑕疵,作者以及作品提供者对可能涉及的侵权责任承担全部责任。
    4.未被评审采用的作品,征集方没有发还义务,作者需要的可自行取回。
八、其他
    1.本通知及相关文件以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发布,为在东盟各国宣传需要,欢迎东盟各国用本国文字进行翻译宣传,如有歧义,以中文为准。
    2.博览会秘书处对包括本通知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博览会秘书处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则或进行解释。
    3.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联系人:秦义壮
    办公电话:+86-771-5813174
    传真:+86-771-5813189
    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竹溪大道98号A栋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宣传推介处
    邮编:530021
◆附件下载:
    1.《背景材料》   2.《报名表》   3.《承诺书》   4.作品在线提交
http://www.caexpo.org/gb/gonggao/8th/khzj/
第八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征集主题品牌口号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08-31

更新时间:2021-02-13 19: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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