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学生作品竞赛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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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3-16 14: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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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第12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题品牌口号、徽标、吉祥物、主题歌征集公告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地方政府共同主办,国内著名大学、新闻媒体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11届。第12届“挑战杯”竞赛将于2011年10月在大连理工大学(简称“大工”)举行。经第12届“挑战杯”竞赛组委会批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第12届“挑战杯”竞赛的主题、品牌口号、徽标、吉祥物、主题歌。 
 
  一、征集内容 
 
  主题品牌口号、徽标、吉祥物、主题歌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止(邮寄方式以当地邮戳为准,网络提交方式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三、应征作品要求 
 
  1、总体要求: 
 
  各类作品都应充分贴合“挑战杯”竞赛“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理念,表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貌和科技创新精神,充分融合本届竞赛主办地辽宁和大连的地域和人文特征。作品应体现东北特色、大连特色、大工特色、青春特色、科技特色、创新特色。 
 
  2、各类别具体要求: 
 
  (1)主题品牌口号: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并激励人心。品牌口号主题还应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并将“科技创新”与“梦想”、“报国”的关系融入其中,兼顾举办地辽宁、大连、大工的特色和特征。应征主题品牌口号作品需附简要说明。 
 
  (2)徽标:要求图案简洁、创意新颖、寓意深刻、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还应体现辽宁和大连的地域特色。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徽标应征者须提供彩色标准图、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稿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图样一律采用A4纸绘制或打印,电脑设计稿一律用光盘刻录。 
 
  (3)吉祥物:要求造型生动、亲切可爱、具有时代气息、体现地域特色。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吉祥物应征者须提供彩色标准图、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稿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图样一律采用A4纸绘制或打印,电脑设计稿一律用光盘刻录。 
 
  (4)主题歌:作品必须为原创歌词曲谱。要求曲调大气、时尚、青春,歌词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特点、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活力和创新精神,作品还应突显 “科技创新”、“梦想”、“报国”、“挑战”等主题元素。主题歌应征作品须提供原创歌词、曲谱,并附创意说明。 
 
  四、应征者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须保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历届“挑战杯”竞赛,及其他国内外重大赛事和其他活动的品牌口号。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6、所有应征作品“挑战杯”组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7、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8、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归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所有,但创作人享有署名权。大赛组委会可提请作者结合大赛要求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或优化再创作,最终形成大会的主题品牌口号、徽标、吉祥物、主题歌。 
 
  五、应征作品提交事项 
 
  1、投稿要求:可选择邮寄、送达以及网络提交方式,投稿作品须另附作者信息(应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具体投稿地址如下: 
 
  (1)邮寄或送达至: 
 
  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秦仕伟收,邮政编码116024 (注意: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挑战杯’征集”字样。) 
 
  (2)电子版发送至: 
 
  1518819652@qq.com (注意: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同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挑战杯’征集”字样。) 
 
  2、联系人: 
 
  秦仕伟,电话:0411-84708674,13942638689 
 
  3、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大赛组织工作的原因造成的参赛作品丢失或损坏的,第12届“挑战杯”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评审及奖励办法 
 
  1、第12届“挑战杯”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由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对外公示。 
 
  2、第12届“挑战杯”组委会有权对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主题品牌口号、徽标、吉祥物、主题歌另行创作的权利。 
 
  3、奖项设置:第12届“挑战杯”组委会将评出各征集类别作品一等奖1名(如评审组认定所有应征作品均未达到理想效果,该奖项空缺),二等奖2名,入围奖若干,并向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征集项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入围奖(若干) 
主题品牌口号 1000 400 200 
徽标 5000 2000 500 
吉祥物 5000 2000 500 
主题歌 10000 4000 1000 
  注:以上酬金均为税后金额。 
 
  七、其他 
 
  第12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12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2011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学生记者 袁康
http://news.dlut.edu.cn/xwzx/xxyg/2011/04/xwzx.xinxiyugao.1303343459d29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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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题品牌口号、徽标、吉祥物、主题歌征集公告 
 
    挑战杯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的简称,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地方政府共同主办,国内著名大学、新闻媒体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至今已经成功举办了11届。第12届“挑战杯”竞赛将于2011年10月在大连理工大学(简称“大工”)举行。经第12届“挑战杯”竞赛组委会批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第12届“挑战杯”竞赛的主题、品牌口号、徽标、吉祥物、主题歌。 
 
  一、征集内容 
 
  主题品牌口号、徽标、吉祥物、主题歌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31日止(邮寄方式以当地邮戳为准,网络提交方式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三、应征作品要求 
 
  1、总体要求: 
 
  各类作品都应充分贴合“挑战杯”竞赛“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理念,表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风貌和科技创新精神,充分融合本届竞赛主办地辽宁和大连的地域和人文特征。作品应体现东北特色、大连特色、大工特色、青春特色、科技特色、创新特色。 
 
  2、各类别具体要求: 
 
  (1)主题品牌口号:简洁明快、响亮有力、易记上口,便于视觉表达,富于情感色彩,能够打动并激励人心。品牌口号主题还应充分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并将“科技创新”与“梦想”、“报国”的关系融入其中,兼顾举办地辽宁、大连、大工的特色和特征。应征主题品牌口号作品需附简要说明。 
 
  (2)徽标:要求图案简洁、创意新颖、寓意深刻、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还应体现辽宁和大连的地域特色。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徽标应征者须提供彩色标准图、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稿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图样一律采用A4纸绘制或打印,电脑设计稿一律用光盘刻录。 
 
  (3)吉祥物:要求造型生动、亲切可爱、具有时代气息、体现地域特色。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吉祥物应征者须提供彩色标准图、黑白标准图、制作比例图和电脑设计稿光盘,并附设计创意说明。图样一律采用A4纸绘制或打印,电脑设计稿一律用光盘刻录。 
 
  (4)主题歌:作品必须为原创歌词曲谱。要求曲调大气、时尚、青春,歌词积极向上、体现时代特点、展现当代大学生的活力和创新精神,作品还应突显 “科技创新”、“梦想”、“报国”、“挑战”等主题元素。主题歌应征作品须提供原创歌词、曲谱,并附创意说明。 
 
  四、应征者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须保证是应征者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该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该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识产权。 
 
  3、应征作品应当明显区别于历届“挑战杯”竞赛,及其他国内外重大赛事和其他活动的品牌口号。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应征者对其提交的应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6、所有应征作品“挑战杯”组委会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7、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8、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权益归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所有,但创作人享有署名权。大赛组委会可提请作者结合大赛要求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或优化再创作,最终形成大会的主题品牌口号、徽标、吉祥物、主题歌。 
 
  五、应征作品提交事项 
 
  1、投稿要求:可选择邮寄、送达以及网络提交方式,投稿作品须另附作者信息(应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具体投稿地址如下: 
 
  (1)邮寄或送达至: 
 
  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大连理工大学团委 秦仕伟收,邮政编码116024 (注意: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挑战杯’征集”字样。) 
 
  (2)电子版发送至: 
 
  1518819652@qq.com (注意: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同时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挑战杯’征集”字样。) 
 
  2、联系人: 
 
  秦仕伟,电话:0411-84708674,13942638689 
 
  3、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大赛组织工作的原因造成的参赛作品丢失或损坏的,第12届“挑战杯”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评审及奖励办法 
 
  1、第12届“挑战杯”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由组委会最后审定通过并对外公示。 
 
  2、第12届“挑战杯”组委会有权对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主题品牌口号、徽标、吉祥物、主题歌另行创作的权利。 
 
  3、奖项设置:第12届“挑战杯”组委会将评出各征集类别作品一等奖1名(如评审组认定所有应征作品均未达到理想效果,该奖项空缺),二等奖2名,入围奖若干,并向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征集项目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入围奖(若干) 
主题品牌口号 1000 400 200 
徽标 5000 2000 500 
吉祥物 5000 2000 500 
主题歌 10000 4000 1000 
  注:以上酬金均为税后金额。 
 
  七、其他 
 
  第12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12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2011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学生记者 袁康
http://news.dlut.edu.cn/xwzx/xxyg/2011/04/xwzx.xinxiyugao.1303343459d29477.html
全国大学生作品竞赛品牌口号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05-31

更新时间:2020-03-16 14:37:1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15188196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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