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征集主题品牌口号

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征集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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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9-13 21: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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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XM6)频道是厦门广电集团主办的、唯一的户外电视频道,是宣传厦门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厦门市政府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和城市应急信息发布平台。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XM6)频道于2006年5月开播,每日播出时间18小时,现有新闻和各类资讯栏目20多个。
    通过无线数字方式发射的XM6频道信号,目前已覆盖厦门市90%以上区域。包括所有BRT线路、主要公交线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办事窗口等重要楼宇,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医院等人群密集地,每日覆盖人群达250万人次。XM6也是厦门唯一进入CMMB手机电视网络的电视频道,所有移动3G手机用户均可通过CMMB收看XM6的节目。
    2011年,适逢XM6频道开播五周年,为深入挖掘XM6频道文化内涵,塑造厦门唯一户外电视媒体的形象,厦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XM6频道主题品牌口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单位
厦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23号广电中心附属楼六楼
咨询电话:059-5301222
二、征集内容: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XM6)频道主题品牌口号三、 应征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身份证的公民(自然人)或机构均可按本通知要求,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2、厦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公司员工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四、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1、品牌口号征集阶段:自2011年1月18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17时截止。
2、专家初审阶段:2011年4月1日起至2011年4月5日止。
   组织专家学者从所有的征集作品中选取10条品牌口号,作为入围作品。
3、大众投票阶段:2011年4月6日起至2011年5月16日止。
   入围的10条品牌口号将发布在征集单位指定网站供网民投票评选。
4、专家终审阶段:2011年5月17日起至2011年5月18日止。
   综合投票票数及专家评审意见,从入围的10条品牌口号中确定最终入选品牌口号。
5、入选作品展示:2011年5月19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止
五、参加形式
可通过邮件和活动网站的途径参与征集、投票。
1、征集途径:
邮件征集办法:发送邮件至kh@xm6.com.cn。
发送内容须含应征者姓名、邮箱、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2、投票途径:待入围品牌口号发布后,登录www.xm6.com.cn,给你最喜爱的品牌口号投票。
六、作品要求1、应征品牌口号应为参与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参与者需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应征品牌口号应能充分体现XM6媒体特色(提示:可从“主流权威、户外电视、贴近民生”等方向思考,也可不受限制自由创意,可参考官方网站:www.xm6.com.cn),字数限制在16个字之内,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内涵丰富,易记忆,好传播,有较强的听觉冲击力(例如:江西电视台公共频道的“红色情怀、爱心舞台”,旅游卫视的“心未动、身已远”等);
3、应征品牌口号需为简体中文,无错别字,欢迎同时提供准确优美的英文翻译;
4、应征者在提交应征品牌口号的同时,还需提交对此品牌口号的创意说明(100字内),阐述品牌口号的创意思路、理念和含义,以助于评选时评委对品牌口号的理解;
5、每个应征者(身份证号或机构名字)最多提交3条品牌口号,并在截止时间内(2011年3月31日17:00前)发送作品。
七、活动奖项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十条入围品牌口号作为获奖作品。
2、从十条获奖作品中产生 “入选奖”一名,“入选奖”奖金为5000元(税前),其它九条获奖作品作为“入围奖”, “入围奖”奖金为500元(税前)。
3、本次活动设置征集参与奖,在品牌口号征集阶段每周从征集参与人中随机抽选获奖人员不少于10名,奖品为价值50元的礼品一份。
4、本次活动设置投票参与奖,在投票阶段每周从投票参与人中随机抽选获奖人员不少于10名,奖品为价值50元的礼品一份。
八、领奖规则
1、若作品内容出现相同时,以提交时间在前的为准。
2、领奖信息请注意查看XM6活动网站及XM6节目或滚动字幕。
3、获奖者领取奖品时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获奖者名单公示后,征集单位将在8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获奖者,如获奖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至征集单位领取奖品,或因获奖者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改变、不准确等)造成联系不上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在此种情况下,征集单位将不再另行补选获奖者。
九、相关声明
1、征集单位支付获奖作品奖金后,即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知识产权、作品使用权、修改权等一切权利,征集单位有权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修改使用该作品。
2、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征集单位有权以宣传、展示为目的使用应征作品。
3、如获奖品牌口号被控侵犯他人或其他公司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则由品牌口号提交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同时退还所有奖励。
4、征集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凡参与者均视为认可本通知的全部内容。
  
 
                                  厦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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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XM6)频道是厦门广电集团主办的、唯一的户外电视频道,是宣传厦门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厦门市政府政务信息发布平台和城市应急信息发布平台。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XM6)频道于2006年5月开播,每日播出时间18小时,现有新闻和各类资讯栏目20多个。
    通过无线数字方式发射的XM6频道信号,目前已覆盖厦门市90%以上区域。包括所有BRT线路、主要公交线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办事窗口等重要楼宇,以及机场、码头、车站、医院等人群密集地,每日覆盖人群达250万人次。XM6也是厦门唯一进入CMMB手机电视网络的电视频道,所有移动3G手机用户均可通过CMMB收看XM6的节目。
    2011年,适逢XM6频道开播五周年,为深入挖掘XM6频道文化内涵,塑造厦门唯一户外电视媒体的形象,厦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XM6频道主题品牌口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单位
厦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23号广电中心附属楼六楼
咨询电话:059-5301222
二、征集内容: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XM6)频道主题品牌口号三、 应征对象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身份证的公民(自然人)或机构均可按本通知要求,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2、厦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公司员工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
四、征集活动时间安排
1、品牌口号征集阶段:自2011年1月18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17时截止。
2、专家初审阶段:2011年4月1日起至2011年4月5日止。
   组织专家学者从所有的征集作品中选取10条品牌口号,作为入围作品。
3、大众投票阶段:2011年4月6日起至2011年5月16日止。
   入围的10条品牌口号将发布在征集单位指定网站供网民投票评选。
4、专家终审阶段:2011年5月17日起至2011年5月18日止。
   综合投票票数及专家评审意见,从入围的10条品牌口号中确定最终入选品牌口号。
5、入选作品展示:2011年5月19日起至2011年5月31日止
五、参加形式
可通过邮件和活动网站的途径参与征集、投票。
1、征集途径:
邮件征集办法:发送邮件至kh@xm6.com.cn。
发送内容须含应征者姓名、邮箱、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2、投票途径:待入围品牌口号发布后,登录www.xm6.com.cn,给你最喜爱的品牌口号投票。
六、作品要求1、应征品牌口号应为参与者本人的原创作品,参与者需对应征作品拥有完整、排他的著作权,且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应征品牌口号应能充分体现XM6媒体特色(提示:可从“主流权威、户外电视、贴近民生”等方向思考,也可不受限制自由创意,可参考官方网站:www.xm6.com.cn),字数限制在16个字之内,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内涵丰富,易记忆,好传播,有较强的听觉冲击力(例如:江西电视台公共频道的“红色情怀、爱心舞台”,旅游卫视的“心未动、身已远”等);
3、应征品牌口号需为简体中文,无错别字,欢迎同时提供准确优美的英文翻译;
4、应征者在提交应征品牌口号的同时,还需提交对此品牌口号的创意说明(100字内),阐述品牌口号的创意思路、理念和含义,以助于评选时评委对品牌口号的理解;
5、每个应征者(身份证号或机构名字)最多提交3条品牌口号,并在截止时间内(2011年3月31日17:00前)发送作品。
七、活动奖项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将评选出十条入围品牌口号作为获奖作品。
2、从十条获奖作品中产生 “入选奖”一名,“入选奖”奖金为5000元(税前),其它九条获奖作品作为“入围奖”, “入围奖”奖金为500元(税前)。
3、本次活动设置征集参与奖,在品牌口号征集阶段每周从征集参与人中随机抽选获奖人员不少于10名,奖品为价值50元的礼品一份。
4、本次活动设置投票参与奖,在投票阶段每周从投票参与人中随机抽选获奖人员不少于10名,奖品为价值50元的礼品一份。
八、领奖规则
1、若作品内容出现相同时,以提交时间在前的为准。
2、领奖信息请注意查看XM6活动网站及XM6节目或滚动字幕。
3、获奖者领取奖品时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4、获奖者名单公示后,征集单位将在8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获奖者,如获奖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至征集单位领取奖品,或因获奖者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改变、不准确等)造成联系不上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在此种情况下,征集单位将不再另行补选获奖者。
九、相关声明
1、征集单位支付获奖作品奖金后,即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知识产权、作品使用权、修改权等一切权利,征集单位有权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使用或修改使用该作品。
2、在本次征集范围内,征集单位有权以宣传、展示为目的使用应征作品。
3、如获奖品牌口号被控侵犯他人或其他公司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则由品牌口号提交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同时退还所有奖励。
4、征集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凡参与者均视为认可本通知的全部内容。
  
 
                                  厦门广播电视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二
厦门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征集主题品牌口号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03-31

更新时间:2021-09-13 21:30:3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kh@xm6.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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