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高邮市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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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号取名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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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5-27 13: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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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关于公开征集高邮市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的通知 
 
  高邮地处江苏中部,帝尧故里,史称“淮海首邑”,是全国唯一以“邮”取名的城市,江苏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公元前223年,秦始皇嬴政在此“筑高台,置邮亭”,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建县制。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高邮有“水做的高邮”之美誉,城市依水滨湖,境内河汊交错,高邮湖碧波万顷,有省级湿地公园1.5万亩,芦苇荡滩6万亩和滩地大草原7万亩等多处自然景观,双黄鸭蛋等土特产品举世闻名。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和群众文化先进市。近年来,高邮市围绕构建“扬州后花园”,精心打造“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美食旅游、宗教民俗旅游”等品牌,旅游景点日益生辉,吸引了八方游客前来观光游览。 
 
  高邮文化底蕴丰厚、生态资源独特。为准确展示高邮旅游的风貌,更好地宣传推介高邮的旅游产品,全面提升高邮旅游文化品位,进一步提高高邮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高邮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 
 
一、 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1. 充分反映高邮旅游的形象、特征和优势,体现高邮旅游鲜明特色; 
 
2. 反映时代特征,有时代气息,能体现旅游需要的热点、主流和趋势; 
 
3. 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4. 主题品牌口号:中英文名称对照,主题深刻,简洁新颖,简明易记,富于美感,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形象标志: 
 
1. 充分展现高邮旅游的特色,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2. 简洁醒目,构图新颖,图案清晰,具有亲和力; 
 
3. 内涵丰富,寓意贴切,识别性强,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二、 投稿截止时间: 
 
1. 作品征集活动时间:自媒体公示之日至2008年5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 专家评选时间:2008年5月20日 
 
三、 评选及奖励办法: 
 
1. 高邮市人民政府将以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采用奖各1件,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各2件,分别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鼓励奖各10件,分别各奖励人民币100元。(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2. 评选结果将在《高邮信息报》、高邮政务网和高邮旅游网公示。 
 
四、 参与方式: 
 
1. 参选作品可直接送达或邮寄; 
 
2. 邮寄地址:江苏省高邮市行政中心高邮市旅游局(信封背面请注明旅游品牌口号、标志征集字样);邮编:225600; 
 
3. 作品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请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形象标志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统一为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设计图稿须有创意文字说明,对标志、图案及方案符号作出解释; 
 
4. 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稿件中出现,须另书面说明。 
 
五、 特别声明: 
 
1.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 高邮市人民政府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高邮市人民政府; 
 
5.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联系人:邹海峰 
 
地址:高邮市行政中心高邮市旅游局 
 
电话:0514-84668019 
 
传真:0514-84660788 
 
Email:zouhaifeng@qq.com 
 
网址: www.gaoyo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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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高邮市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的通知 
 
  高邮地处江苏中部,帝尧故里,史称“淮海首邑”,是全国唯一以“邮”取名的城市,江苏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公元前223年,秦始皇嬴政在此“筑高台,置邮亭”,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建县制。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4处。高邮有“水做的高邮”之美誉,城市依水滨湖,境内河汊交错,高邮湖碧波万顷,有省级湿地公园1.5万亩,芦苇荡滩6万亩和滩地大草原7万亩等多处自然景观,双黄鸭蛋等土特产品举世闻名。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平原绿化先进市和群众文化先进市。近年来,高邮市围绕构建“扬州后花园”,精心打造“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美食旅游、宗教民俗旅游”等品牌,旅游景点日益生辉,吸引了八方游客前来观光游览。 
 
  高邮文化底蕴丰厚、生态资源独特。为准确展示高邮旅游的风貌,更好地宣传推介高邮的旅游产品,全面提升高邮旅游文化品位,进一步提高高邮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现特向社会各界征集高邮旅游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 
 
一、 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形象主题品牌口号: 
 
1. 充分反映高邮旅游的形象、特征和优势,体现高邮旅游鲜明特色; 
 
2. 反映时代特征,有时代气息,能体现旅游需要的热点、主流和趋势; 
 
3. 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及较强的广告宣传效果; 
 
4. 主题品牌口号:中英文名称对照,主题深刻,简洁新颖,简明易记,富于美感,文字一般不超过12个字,适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形象标志: 
 
1. 充分展现高邮旅游的特色,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2. 简洁醒目,构图新颖,图案清晰,具有亲和力; 
 
3. 内涵丰富,寓意贴切,识别性强,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二、 投稿截止时间: 
 
1. 作品征集活动时间:自媒体公示之日至2008年5月1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 专家评选时间:2008年5月20日 
 
三、 评选及奖励办法: 
 
1. 高邮市人民政府将以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确定形象主题品牌口号和形象标志采用奖各1件,分别奖励人民币5000元;入围奖各2件,分别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鼓励奖各10件,分别各奖励人民币100元。(以上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2. 评选结果将在《高邮信息报》、高邮政务网和高邮旅游网公示。 
 
四、 参与方式: 
 
1. 参选作品可直接送达或邮寄; 
 
2. 邮寄地址:江苏省高邮市行政中心高邮市旅游局(信封背面请注明旅游品牌口号、标志征集字样);邮编:225600; 
 
3. 作品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请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形象标志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统一为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设计图稿须有创意文字说明,对标志、图案及方案符号作出解释; 
 
4. 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稿件中出现,须另书面说明。 
 
五、 特别声明: 
 
1. 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 高邮市人民政府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 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高邮市人民政府; 
 
5. 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联系人:邹海峰 
 
地址:高邮市行政中心高邮市旅游局 
 
电话:0514-84668019 
 
传真:0514-84660788 
 
Email:zouhaifeng@qq.com 
 
网址: www.gaoyo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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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8-05-15

更新时间:2021-05-27 13: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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