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内容: 为深入推进沈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提升沈阳特色农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即日起至8月30日,沈阳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沈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推广语。活动将设置万元大奖,等您一“名”惊人。
一、征集内容
沈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及品牌推广语。
二、征集时间
2023年8月10日-2023年8月30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球进行征集,应征主体不限,个人或机构均可参加。
四、奖项设置
被采用作品,投稿人(机构)将获得10000元人民币奖励。(注:以上奖金为税前金额,承办方将为获奖者代扣代缴相关税费。若两个主体各取其一,则奖金由双方均享。)
五、征集要求
1.沈阳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字需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和全产业链。(详细介绍见底部附件)
2.品牌名字要能够准确概括和反映沈阳历史文化、地理特征、自然资源和特色农业发展等特点,传递独特的价值观和品牌个性。(字数原则上控制在6个字以内)
3.品牌推广语要求主旨突出、内涵丰富、言简意赅、易于传播、便于记忆,辨识度高、吸引力强、号召力广,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0个字以内)
4.每个应征主体应征的作品不超过3件。
5.应征作品格式可为文本、Word、PPT或PDF等,作品必须附有对品牌名字的好创意理念、内涵价值等文字说明,否则将视为无效投稿。
6.应征者于2023年8月30日23:59前,将应征作品发送至官方邮箱scxxc-snyncj@shenyang.gov.cn,邮件主旨和作品统一命名为:沈阳市农产品品牌征集投稿+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六、评审办法
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方将对征集作品组织专项评审,评选结果将在新华网、辽宁电视台、沈阳网、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上公布。
七、投稿须知
1.本次活动无需向征集方交纳任何费用。
2.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未被注册使用,不得侵权、抄袭或模仿,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自身承担。
3.如果出现好创意相同的应征作品,则以收件时间先后确定第一好创意者。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组织单位拥有对征集获奖作品的完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方有权决定或许可第三方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体和任何技术对作品进行使用,其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由沈阳市有关部门或其许可的第三方组织的推广活动、制作或销售的宣传或信息资料、文化教育项目和任何与沈阳市宣传相关的活动;生产、印刷、电视转播或媒体互动宣传;在电视转播、持权转播商的推广、及其商业合作伙伴所推广的市场活动,以及相关授权项目中的使用。
6.获奖作品不得再进行参赛、应征、转让等行为,否则,征集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7.获奖者需根据主办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个人身份证明和税务信息,以确保奖金的发放和合法性。
8.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均视为已接受本征集公告所有条款。对本规则产生任何疑议,主办方保留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24-82703700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8日征集网址:
详情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f5JLEhfBO_DDvrebKhji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