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苗岭生态文学”征文大赛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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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征稿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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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8-08 07:27:4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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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国作协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生态文学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发动更多文学爱好者聚焦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用文学传播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讲好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文化和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精彩故事,特举办首届“苗岭生态文学”征文大赛。
  一、征文主题
  繁荣生态文化建设和美城乡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黔东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执办单位:雷山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雷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贵州雷公山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
  (一)征文内容
  关注苗岭主峰雷公山为核心的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文化建设成果,围绕黔东南丰富的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和民族文化中的生态环保理念、习俗、乡规民约、传统制度等内容,讲述黔东南州境内生动的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先进人物故事、典型事件以及生态文化故事,创作小说、散文、诗歌(含古体诗词和歌词)、报告文学。
  (二)征文作品要求
  1.作品需思想健康,立意高远,文笔精美,构思巧妙,取材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境内自然生态建设和人文生态建设的丰富内容,体现黔东南“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两个宝贝的保护、开发、利用的时代价值与精神,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能够增进广大读者对黔东南地域生态文化和生态建设的关注和了解。
  2.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在任何杂志、刊物、网络平台公开发表过;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
  3.作品文学体裁仅限于小说、诗歌(含古体诗、歌词)、散文、报告文学。其中:小说限3万字以内,诗歌(含古体诗、歌词)限200行以内,散文限1.5万字以内,报告文学限3万字以内。(格式标准:标题宋体三号,正文宋体四号)
  四、征文时间
  2023年8月10日至10月18日24时止(以邮件收至稿件时间为准)。
  五、投稿要求及征文邮箱
  (一)投稿要求
  1.作者在投稿时把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详细通信地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信息写于文章末尾。
  2.征文稿件以邮件附件形式添加后发送,文件名注明“省份+苗岭生态征文+小说或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字样。
  3.每位作者每种文体限投稿1篇(首、组)。
  (二)征文邮箱:
  mlstwxzw2023@163.com
  六、征文的评奖、颁奖和获奖作品的使用
  (一)征文截稿后,对全部有效征文进行评奖。对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4类作品分别评出一等奖(每类各1名)、二等奖(每类各2名)、三等奖(每类各3名)及优秀奖(每类各12名),共计72名,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名分别发予奖金2万元、1万元、0.5万元、0.1万元,并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不同的奖品。(如投稿作品质量不高或数量较少,评审组有权决定部分奖项空缺。)
  (二)征文评奖结束公示后,将择期进行颁奖,邀请部分获奖作者代表参加现场颁奖。
  (三)主办方享有免费使用获奖作品从事公益宣传活动的权利,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行发付稿酬。
  (四)举办单位可对应征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并推荐到各类媒体进行发表或者出版(发表稿酬另付,出版书籍不另付稿酬)。
  (五)凡投稿作者视为同意本征文要求和使用规定。
  七、征文对象:中国籍作家、作者。
  八、征文咨询方式
  征文联系咨询电话:
  黔东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8日

https://mp.weixin.qq.com/s/YmrD4eWxPtW0dcydPoUI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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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根据《生态环境部中国作协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生态文学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发动更多文学爱好者聚焦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用文学传播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讲好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文化和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精彩故事,特举办首届“苗岭生态文学”征文大赛。
  一、征文主题
  繁荣生态文化建设和美城乡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黔东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执办单位:雷山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雷山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雷山分局、贵州雷公山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
  (一)征文内容
  关注苗岭主峰雷公山为核心的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文化建设成果,围绕黔东南丰富的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和民族文化中的生态环保理念、习俗、乡规民约、传统制度等内容,讲述黔东南州境内生动的生态保护、生态建设先进人物故事、典型事件以及生态文化故事,创作小说、散文、诗歌(含古体诗词和歌词)、报告文学。
  (二)征文作品要求
  1.作品需思想健康,立意高远,文笔精美,构思巧妙,取材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境内自然生态建设和人文生态建设的丰富内容,体现黔东南“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两个宝贝的保护、开发、利用的时代价值与精神,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能够增进广大读者对黔东南地域生态文化和生态建设的关注和了解。
  2.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在任何杂志、刊物、网络平台公开发表过;严禁抄袭剽窃,文责自负。
  3.作品文学体裁仅限于小说、诗歌(含古体诗、歌词)、散文、报告文学。其中:小说限3万字以内,诗歌(含古体诗、歌词)限200行以内,散文限1.5万字以内,报告文学限3万字以内。(格式标准:标题宋体三号,正文宋体四号)
  四、征文时间
  2023年8月10日至10月18日24时止(以邮件收至稿件时间为准)。
  五、投稿要求及征文邮箱
  (一)投稿要求
  1.作者在投稿时把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详细通信地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等信息写于文章末尾。
  2.征文稿件以邮件附件形式添加后发送,文件名注明“省份+苗岭生态征文+小说或散文、诗歌、报告文学”字样。
  3.每位作者每种文体限投稿1篇(首、组)。
  (二)征文邮箱:
  mlstwxzw2023@163.com
  六、征文的评奖、颁奖和获奖作品的使用
  (一)征文截稿后,对全部有效征文进行评奖。对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4类作品分别评出一等奖(每类各1名)、二等奖(每类各2名)、三等奖(每类各3名)及优秀奖(每类各12名),共计72名,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每名分别发予奖金2万元、1万元、0.5万元、0.1万元,并分别颁发获奖证书和不同的奖品。(如投稿作品质量不高或数量较少,评审组有权决定部分奖项空缺。)
  (二)征文评奖结束公示后,将择期进行颁奖,邀请部分获奖作者代表参加现场颁奖。
  (三)主办方享有免费使用获奖作品从事公益宣传活动的权利,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行发付稿酬。
  (四)举办单位可对应征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并推荐到各类媒体进行发表或者出版(发表稿酬另付,出版书籍不另付稿酬)。
  (五)凡投稿作者视为同意本征文要求和使用规定。
  七、征文对象:中国籍作家、作者。
  八、征文咨询方式
  征文联系咨询电话:
  黔东南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8日

https://mp.weixin.qq.com/s/YmrD4eWxPtW0dcydPoUI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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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23-10-18

更新时间:2023-08-08 07: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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