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旗道路名字,彰显地名文化底蕴,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有效发挥地名文化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有效激发全社会“爱包头作贡献 爱土右谋发展”的热情与动力,经旗政府同意,拟对部分道路进行命名或更名,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1条道路名字,敬请各界人士踊跃参与,为建设新时代品质之城、文明之城建言献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道路概况
(一)道路一:原名字:泰来门广场南路,交通街――东胜街,宽度8m,长度280 m,沥青路面。
(二)道路二:原名字:磐安南路,大北街――光荣巷,西至广州路,宽度14 m,长度270 m,沥青路面。
(三)道路三:原名字:磐安北路,大北街――光荣巷,宽度14 m,长度240 m,沥青路面。
(四)道路四:原名字:霍家园路,大东街――南环路,宽度30 m,长度599m,沥青路面。
(五)道路五:原名字:萨秦公路东出口,敕勒川大街――东二环,宽度50 m,长度2172 m,沥青路面。
(六)道路六:原名字:萨凉公路东南出口,敕勒川大街――东二环,宽度40 m,长度1590 m,沥青路面。
(七)道路七:原名字:萨托公路南出口,南环――南二环,宽度50 m,长度1346 m,沥青路面。
(八)道路八:原名字:绿苑府东区间路,工业大街――科技大街,宽度15 m,长度400 m,沥青路面。
(九)道路九:原名字:滨果连接线(康宁路),滨河路――果园路,宽度20 m,长度836m,沥青路面。
(十)道路十:原名字:文化东路(诺宝大楼以东),工业大街――科技大街,宽度20 m,长度550m,沥青路面。
(十一)道路十一:原名字:文化中心西路(诺宝大楼以西),工业大街――阿勒坦大街,宽度20 m,长度900 m,沥青路面。
(十二)道路十二:原名字:组团区间东路(自然资源局大楼以东),工业大街――科技大街,宽度30 m,长度550 m,沥青路面。
(十三)道路十三:原名字:组团区间西路(自然资源局大楼以西),工业大街――科技大街,宽度30 m,长度550m,沥青路面。
(十四)道路十四:原名字:萨拉沁广场南路,文化中心东路――西路,宽度7m,长度230 m,沥青路面。
(十五)道路十五:原名字:经四路(民幼东侧道路),阿勒坦大街――振华大街,宽度30 m,长度1446m,沥青路面。
(十六)道路十六:原名字:经五路(幸福青山东侧道路),纬一路――振华大街,宽度30m,长度1294m,沥青路面。
(十七)道路十七:原名字:纬二路西段(辛集皮革城北侧道路),经二路――敕勒川大街,宽度30m,长度625 m,沥青路面。
(十八)道路十八:原名字:纬二路东段(敕勒川学校南侧道路),经五路――经六路,宽度30 m,长度405m,沥青路面。
(十九)道路十九:原名字:经十一路(萨一中西侧道路),太平西街――大西街,宽度30m,长度347m,沥青路面。
(二十)道路二十:原名字:经十二路(大东街小学东侧道路),太平东街――大东街,宽度30m,长度375 m,沥青路面。
(二十一)道路二十一:原名字:欧美路(敕勒川国际大酒店东侧),阿勒坦大街――振华大街,宽度30m,长度316.5m,沥青路面。
二、征集要求
(一)道路名字的命名应当符合国务院2022年5月1日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和有关地名命名的规定;
(二)注重体现我旗的文化底蕴、历史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等特点特色;
(三)新命名道路名字要通俗易懂、寓意深刻、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并标明名字含义;
(四)道路名字使用的汉字应当准确、简明、规范、易懂,符合我国的语言习惯,禁止使用生僻字、繁体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叠字和容易产生歧义的词语,杜绝使用自造字,不用多音字;
(五)避免“大、洋、怪、重”,不得与市区和周边旗县已命名的道路重名;
(六)不以人名、企业名字命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外国人名、外国地名、外国地名读音或外国语读音命名;
(七)禁止采用损害国家尊严、违背社会主义道德、妨碍民族团结、带有封建色彩、格调低俗、古怪离奇等不良倾向的词语命名。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结束。
四、征集方式
(一)应征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参与道路名字征集活动的,将道路名字征集表发送至邮箱:tyqdmb@126.com。
(二)应征者以纸质形式投稿的须将道路名字征集表送至或邮寄至土默特右旗民生大楼四楼。
电 话:0472―8888262
联系人:云永泉
五、作品评选
(一)旗民政局将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征集作品进行收集、整理、评选、审核、审定。
(二)对最终入选确定的命名方案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经旗政府审批后正式命名。
六、奖励办法
征集工作结束后,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所征集到的路名进行评审,对应征作品采用的每条给予现金奖励2000元并颁发纪念证书。
七、有关事项
(一)应征者可以为多条或一条道路命名,应征者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出现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征集组织单位拥有入围作品全部完整的所有权;
(三)对应征作品,组织单位有权在其他范围内使用;
(四)如出现征集道路名字同名的,以信件形式提交的作品以邮戳日期为准,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作品的以邮件发出之日为准,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土默特右旗民政局。
附件:土默特右旗道路名字征集表
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iaab9TF1iadbv2duibWJqSaO5FzTOibm2cV7gZwLU5T6TUHgEeIU20yia1hmLicdIpAXvXibeJNSyicPzpCmY6a4W58BicQ/640?wx_fmt=png&wxfrom=5&wx_lazy=1&wx_co=1" />
土默特右旗民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rel="nofollow">/zhengjiimg/202301142217/226594142043551.gif>
土默特右旗民政局" rel="nofollow">https://mmbiz.qpic.cn/mmbiz_png/iaab9TF1iadbv2duibWJqSaO5FzTOibm2cV7gZwLU5T6TUHgEeIU20yia1hmLicdIpAXvXibeJNSyicPzpCmY6a4W58BicQ/640?wx_fmt=png&wxfrom=5&wx_lazy=1&wx_co=1" />
土默特右旗民政局
2022年12月26日
https://mp.weixin.qq.com/s/PqDG3aSKBdoDlYsz8vf4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