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精河县城市建设加速推进,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城市路网结构逐步完善,各族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持续增强。
街、路、巷是地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体现城市文明、提升城市品位的一张名片。目前,精河县有10条城市道路未命名、3条城市道路需更名。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命名和管理工作,提升道路名字的文化内涵,更好地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精河县面向社会开展城市道路路名征集活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贡献聪明才智!
一、征集范围
精河县城区10条已建未命名城市道路(路网图中序号为①--⑩,绿色序号标识)和3条需更名道路(路网图中序号为①--③,红字序号标识)。

精河县城区路网建设图
二、征集要求
1.符合国家、自治区地名管理的相关规定,与精河县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反映城市的性质、功能特征和历史文化。
2.与道路等级相适合,反映道路的地理位置,体现道路的指位性。
3.着重体现精河县的历史底蕴、文化传统、地理风貌、民俗风情、本地特色和社会特征,读音响亮上口,含义健康,符合社会道德风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生僻字、歧义字。
4.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业名字或者商标名字作地名。
5.符合道路命名的采词要求,道路名字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幸福路”,“幸福”是专名,“路”是通名。
三、征集时间
2022年6月3日至6月13日。
四、征集方式
1.征集作品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书面信件的方式提交,须在邮件主旨注明“路名征集名字”字样。参与群众填写《精河县城区道路命名征集表》,可取一条或者多条路名,每条路名均须阐释命名含义。路名须为本人原创,否则产生的责任由参与者承担。
传真:0909-5332367
邮寄地址:精河县民政局(和平西路14号)
联系电话:0909—7700778
15026210989
2.按照地名命名评审程序,对征集道路名字进行综合评审,并向社会公布,最终报县评审委员会审定。
3.如多人入围同一个道路名字,以最先上报者为准(书面信件以邮戳时间为准)。
4.征集道路名字一经采用,该路名著作权即归精河县民政局。所有来稿恕不退还。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由精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五、奖项设置
所征集道路名字被采用者,发放“精河礼物”,并颁发荣誉证书。
精河县民政局
2022年6月3日


精河县融媒体中心出品 监审/陈明娜 编审/阿曼叫尔·阿依旦 编辑/葛宏燕 责编/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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