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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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9-21 21: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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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美景蕴诗乡 笔墨赞绥阳”——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美景蕴诗乡 笔墨赞绥阳”——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方案》
 
2015年3月27日
 
“美景蕴诗乡 笔墨赞绥阳”
—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
方 案
 
一、大赛宗旨
为进一步提升绥阳诗乡文化品牌,深度挖掘绥阳县人文历史资源和特质旅游文化,丰富绥阳县旅游景区文化内涵,增加旅游景区感召力和吸引力,扩大“诗画绥阳,养生天堂”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特举办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为绥阳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文化支持。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绥阳县旅游局
承办单位:温泉镇人民政府、绥阳县文广局、绥阳县文联、绥阳县外宣中心、绥阳电视台、县内各个景区企业。
三、参赛作品类型及要求
参赛作品的素材均需来源于双河洞景区、清溪湖景区、红果树景区、鸣谷泉景区、双门峡景区、神山景区、翠华宫等景区及相关景点,主要包括两类:
(一)景点取名类
1.要与景点形似、神似,能自圆其说。
2.要意境深远,积极健康,雅俗共赏,大众能理解和接受。
3.附景区景点图片,且有简要的文字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
(二)景区景点故事征集类
1.故事题材主要是对景区景点素材的提炼、加工和改造,是将景区景点的名字与神话传说、历史典故、人物传闻、动植物奇说、民间工艺趣事、民俗风情、地名来历等进行的合理嫁接。
2.要故事生动、语句流畅、雅俗共赏。
3.字数1200字内,附有景区景点图片和简要文字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
四、参赛形式
(一)邀请约18位文艺界人士参赛,并组织他们到各个景区采风,原则上每位文艺界人士需提交的作品总数不少于10件(景点取名和景区景点故事各不少于4件)。
(二)兴趣爱好者也可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获知参赛信息,参加本次活动。
五、活动流程
(一)征求意见
时间:3月26日前
主要工作:由政府办牵头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旅游局、温泉政府、文广局、文联、景区负责人召开协商会,落实活动行程等相关事宜。
(二)活动宣传
1.时间:3月28日起
2.形式:下发文件到乡镇和部门、绥阳门户网、绥阳电视台、绥阳旅游网、“贵州绥阳旅游”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
3.负责单位:由温泉政府安排专人负责拟定文件、网上通知等宣传内容,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外宣中心、旅游局负责对外宣传。
(三)企业提交需取名的景区景点图片
时间:3月30日前
图片要求:提交作品仅限彩色电子版,作品以JPG格式上传,图像大小最低不少于3MB(最好是原片)。
提交方式:由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整理相关图片信息,联系人:刘俊铭,联系电话:26231275,邮箱:798643596@qq.com 。
(四)组织采风活动
1.时间:4月1日-4月9日
2.采风人数: 18人左右文艺界人士
3.职责分工:旅游局负责对接各个景区企业和采风车辆安排;文联负责召集文艺界人士;各个景区企业负责接待及景区情况实地介绍。
4.日程安排:
时 间
地 点

4月1日
鸣泉谷、双门峡

4月2日
双河洞景区

4月3日
红果树景区

4月7日
清溪湖景区

4月8日
神山石趣园、翠华宫

 
(五)作品提交阶段
时间:4月10日—4月23日
提交作品类型:景点取名类、景区景点故事类。
投稿方式:由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整理相关作品,联系人刘俊铭,联系电话:26231275,邮箱:798643596@qq.com。
(六)成立市内专家评委会、制定评分细则
时间:4月24日前
负责单位:县文联、旅游局
(七)作品评选阶段
时间:4月24日-4月30日
方式:①由县文联组织专家评委会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4月28日前报旅游局。②外宣中心、旅游局负责在4月30日17:00前在绥阳门户网、绥阳旅游网、“贵州绥阳旅游”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最终评选结果。
(八)作品校对出书阶段
时间:4月28日-5月10日
主要工作:文广局、旅游局在4月28日左右开始组织人员设计书籍封面;在4月30日专家评审结果出来后,再组织专人进行书籍编排、校对和出版工作。
(九)活动成果展示与活动颁奖
时间:5月19日
负责单位:县旅游局、温泉镇人民政府
六、奖项设置
(一)景点取名类
金奖2名,奖现金各1000元及荣誉证书;
银奖4名,奖现金各600元及荣誉证书;
铜奖6名,奖现金各3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60名,奖现金各100元及荣誉证书
(二)景区景点故事征集类
金奖2名,奖现金各2000元及荣誉证书;
银奖5名,奖现金各1000元及荣誉证书;
铜奖8名,奖现金各6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30名,奖现金各200元及荣誉证书。
  七、经费预算
  (一)景区取名经费预算
   1、景区取名奖金:12200元
 2、景区取名证书制作成本:300元
  (二)景区景点故事征集经费预算
   1、景区景点故事征集奖金:13800元
   2、景区景点故事证书制作成本:300元
  (三)景区景点故事编辑、出版书籍费:1000本×30元每本,共计30000元
  (四)作品评审费:3000元
(五)包车费:6000元
(六)工作经费:4600元
以上经费预算共计:70200元。
八、其他事项
(一)所需经费由县旅游局、县文广局和温泉镇共同负责,据实核支。
(二)采风期间,路途安全由县旅游局和县文联负责,景区内的安全由景区企业负责。
(三)被抽到的采风文艺人士,要妥善安排好工作,所在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
 
联系方式:
刘俊铭:0851-26231275
吴立军:15085557809
http://www.suiyang.gov.cn/html/xxgk_information/11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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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美景蕴诗乡 笔墨赞绥阳”——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美景蕴诗乡 笔墨赞绥阳”——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方案》
 
2015年3月27日
 
“美景蕴诗乡 笔墨赞绥阳”
—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
方 案
 
一、大赛宗旨
为进一步提升绥阳诗乡文化品牌,深度挖掘绥阳县人文历史资源和特质旅游文化,丰富绥阳县旅游景区文化内涵,增加旅游景区感召力和吸引力,扩大“诗画绥阳,养生天堂”的对外知名度、美誉度,特举办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为绥阳县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文化支持。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绥阳县旅游局
承办单位:温泉镇人民政府、绥阳县文广局、绥阳县文联、绥阳县外宣中心、绥阳电视台、县内各个景区企业。
三、参赛作品类型及要求
参赛作品的素材均需来源于双河洞景区、清溪湖景区、红果树景区、鸣谷泉景区、双门峡景区、神山景区、翠华宫等景区及相关景点,主要包括两类:
(一)景点取名类
1.要与景点形似、神似,能自圆其说。
2.要意境深远,积极健康,雅俗共赏,大众能理解和接受。
3.附景区景点图片,且有简要的文字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
(二)景区景点故事征集类
1.故事题材主要是对景区景点素材的提炼、加工和改造,是将景区景点的名字与神话传说、历史典故、人物传闻、动植物奇说、民间工艺趣事、民俗风情、地名来历等进行的合理嫁接。
2.要故事生动、语句流畅、雅俗共赏。
3.字数1200字内,附有景区景点图片和简要文字说明。
4.应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
四、参赛形式
(一)邀请约18位文艺界人士参赛,并组织他们到各个景区采风,原则上每位文艺界人士需提交的作品总数不少于10件(景点取名和景区景点故事各不少于4件)。
(二)兴趣爱好者也可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获知参赛信息,参加本次活动。
五、活动流程
(一)征求意见
时间:3月26日前
主要工作:由政府办牵头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旅游局、温泉政府、文广局、文联、景区负责人召开协商会,落实活动行程等相关事宜。
(二)活动宣传
1.时间:3月28日起
2.形式:下发文件到乡镇和部门、绥阳门户网、绥阳电视台、绥阳旅游网、“贵州绥阳旅游”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
3.负责单位:由温泉政府安排专人负责拟定文件、网上通知等宣传内容,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下发通知,外宣中心、旅游局负责对外宣传。
(三)企业提交需取名的景区景点图片
时间:3月30日前
图片要求:提交作品仅限彩色电子版,作品以JPG格式上传,图像大小最低不少于3MB(最好是原片)。
提交方式:由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整理相关图片信息,联系人:刘俊铭,联系电话:26231275,邮箱:798643596@qq.com 。
(四)组织采风活动
1.时间:4月1日-4月9日
2.采风人数: 18人左右文艺界人士
3.职责分工:旅游局负责对接各个景区企业和采风车辆安排;文联负责召集文艺界人士;各个景区企业负责接待及景区情况实地介绍。
4.日程安排:
时 间
地 点

4月1日
鸣泉谷、双门峡

4月2日
双河洞景区

4月3日
红果树景区

4月7日
清溪湖景区

4月8日
神山石趣园、翠华宫

 
(五)作品提交阶段
时间:4月10日—4月23日
提交作品类型:景点取名类、景区景点故事类。
投稿方式:由旅游局办公室负责接收、整理相关作品,联系人刘俊铭,联系电话:26231275,邮箱:798643596@qq.com。
(六)成立市内专家评委会、制定评分细则
时间:4月24日前
负责单位:县文联、旅游局
(七)作品评选阶段
时间:4月24日-4月30日
方式:①由县文联组织专家评委会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4月28日前报旅游局。②外宣中心、旅游局负责在4月30日17:00前在绥阳门户网、绥阳旅游网、“贵州绥阳旅游”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最终评选结果。
(八)作品校对出书阶段
时间:4月28日-5月10日
主要工作:文广局、旅游局在4月28日左右开始组织人员设计书籍封面;在4月30日专家评审结果出来后,再组织专人进行书籍编排、校对和出版工作。
(九)活动成果展示与活动颁奖
时间:5月19日
负责单位:县旅游局、温泉镇人民政府
六、奖项设置
(一)景点取名类
金奖2名,奖现金各1000元及荣誉证书;
银奖4名,奖现金各600元及荣誉证书;
铜奖6名,奖现金各3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60名,奖现金各100元及荣誉证书
(二)景区景点故事征集类
金奖2名,奖现金各2000元及荣誉证书;
银奖5名,奖现金各1000元及荣誉证书;
铜奖8名,奖现金各6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30名,奖现金各200元及荣誉证书。
  七、经费预算
  (一)景区取名经费预算
   1、景区取名奖金:12200元
 2、景区取名证书制作成本:300元
  (二)景区景点故事征集经费预算
   1、景区景点故事征集奖金:13800元
   2、景区景点故事证书制作成本:300元
  (三)景区景点故事编辑、出版书籍费:1000本×30元每本,共计30000元
  (四)作品评审费:3000元
(五)包车费:6000元
(六)工作经费:4600元
以上经费预算共计:70200元。
八、其他事项
(一)所需经费由县旅游局、县文广局和温泉镇共同负责,据实核支。
(二)采风期间,路途安全由县旅游局和县文联负责,景区内的安全由景区企业负责。
(三)被抽到的采风文艺人士,要妥善安排好工作,所在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
 
联系方式:
刘俊铭:0851-26231275
吴立军:15085557809
http://www.suiyang.gov.cn/html/xxgk_information/1195.shtml
绥阳县首届景区景点取名及故事征集活动方案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5-04-23

更新时间:2022-09-21 21:50:3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798643596@qq.com

赛事说明: 文章所有内容均来自主办方,如有疑问,请联系主办方咨询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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