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湘潭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征集名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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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8-27 19: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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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弘扬地名文化,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含大道、路、街、巷)名字,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心城区未取名的222条和已取名的127条道路的名字,具体道路的位置、长度等相关情况介绍详见“道路公开征集名字表”、“已取名道路名字、起止点确认表”和“湘潭市中心城区道路现状示意图”。以上内容刊登在湘潭日报、湘潭民政网(http://xiangtan.mca.gov.cn )。

  二、征集原则及要求

  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特色,好找好记”的取名原则,力求地理依据、历史渊源和文化特色有机统一,合理利用本土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体现湘潭特色地名文化,尤其要突出内涵的丰富性、文化的包容性。

   我市道路名字由“专名+通名”组成,如“雨湖路”,“雨湖”为专名,“路”为通名。

  (一)通名及其使用规范

  我市道路通名分大道、路、街、巷四级。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原道路不分走向、不分功能的使用习惯,以及规划道路的等级规格,新取名的道路各级通名的使用规范为:

  1、大道(对应快速路、主干路):宽度40米以上,长度在5000米以上且道路景观靓丽的主干道路。

  2、路、街(对应次干路、支路):宽度10米—40米,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道路。街一般是指商业较繁华的道路。

  3、巷(对应住宅区较多的道路):宽度10米以下的道路。

  (二)专名采词规范

  1、专名采词应符合国家相关地名管理法律法规,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取名我国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原则上不以企事业单位及产品商标名字来取名。同一行政区域内道路不能重名、重音。

  2、专名采词应反映我市已取名或拟取名道路所在地区的自然地理、历史、人文、时代特点,体现湖湘文化内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所选语词用词优美,含义高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音、形、义无歧意。尽量使用有保留价值的老地名。

  3、专名中的方位词使用,要求指位准确,定位科学。

  4、同一区域内路名应形成鲜明的系列性、条理性,以提高该区域地名总体的宏观指向功能。

  (三)此次征集名字活动主要针对未取名道路,如对已取名道路有更好的建议,欢迎来稿。

  (四)详细说明拟取名道路取名的理由及寓意。

   三、具体事项

  (一)征集名字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18:00 (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二) 投稿方式

  1、邮寄征集:来稿请寄送至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602号,湘潭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文韬 收 邮政编码:411100

  2、电话征集:联系电话:(0731)52255879 联系人:文韬

  3、网络征集:来稿发至E-mail: xtsdmwyh@sina.com

  四、评选办法

  此次活动由湘潭市地名委员会主办,湘潭市民政局承办。收集和汇总投稿资料后,将组织地名、文史、规划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集名字称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最终选定的道路名字将在湘潭日报、湘潭民政网上予以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二)应征集名字称一经采用,给予每条2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四)投稿名字如有雷同,以先收到的投稿作品为准,后收到的雷同作品作废。

  (五)应征集名字称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即归湘潭市地名委员会所有,应征集名字称资料收集后不予退回。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湘潭市地名委员会。

  附件下载:“道路公开征集名字表”、“已取名道路名字、起止点确认表”、“湘潭市中心城区道路现状示意图”
  湘潭市地名委员会 湘潭市民政局

  2014年 7月1日
http://xiangtan.mca.gov.cn/article/tzgg/201407/201407006611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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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地名公共服务,弘扬地名文化,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含大道、路、街、巷)名字,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中心城区未取名的222条和已取名的127条道路的名字,具体道路的位置、长度等相关情况介绍详见“道路公开征集名字表”、“已取名道路名字、起止点确认表”和“湘潭市中心城区道路现状示意图”。以上内容刊登在湘潭日报、湘潭民政网(http://xiangtan.mca.gov.cn )。

  二、征集原则及要求

  遵循“尊重历史,照顾习惯,体现特色,好找好记”的取名原则,力求地理依据、历史渊源和文化特色有机统一,合理利用本土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体现湘潭特色地名文化,尤其要突出内涵的丰富性、文化的包容性。

   我市道路名字由“专名+通名”组成,如“雨湖路”,“雨湖”为专名,“路”为通名。

  (一)通名及其使用规范

  我市道路通名分大道、路、街、巷四级。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原道路不分走向、不分功能的使用习惯,以及规划道路的等级规格,新取名的道路各级通名的使用规范为:

  1、大道(对应快速路、主干路):宽度40米以上,长度在5000米以上且道路景观靓丽的主干道路。

  2、路、街(对应次干路、支路):宽度10米—40米,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道路。街一般是指商业较繁华的道路。

  3、巷(对应住宅区较多的道路):宽度10米以下的道路。

  (二)专名采词规范

  1、专名采词应符合国家相关地名管理法律法规,不以外国人名、地名取名我国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原则上不以企事业单位及产品商标名字来取名。同一行政区域内道路不能重名、重音。

  2、专名采词应反映我市已取名或拟取名道路所在地区的自然地理、历史、人文、时代特点,体现湖湘文化内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所选语词用词优美,含义高雅,通俗易懂,朗朗上口,音、形、义无歧意。尽量使用有保留价值的老地名。

  3、专名中的方位词使用,要求指位准确,定位科学。

  4、同一区域内路名应形成鲜明的系列性、条理性,以提高该区域地名总体的宏观指向功能。

  (三)此次征集名字活动主要针对未取名道路,如对已取名道路有更好的建议,欢迎来稿。

  (四)详细说明拟取名道路取名的理由及寓意。

   三、具体事项

  (一)征集名字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10日18:00 (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

  (二) 投稿方式

  1、邮寄征集:来稿请寄送至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602号,湘潭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文韬 收 邮政编码:411100

  2、电话征集:联系电话:(0731)52255879 联系人:文韬

  3、网络征集:来稿发至E-mail: xtsdmwyh@sina.com

  四、评选办法

  此次活动由湘潭市地名委员会主办,湘潭市民政局承办。收集和汇总投稿资料后,将组织地名、文史、规划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集名字称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最终选定的道路名字将在湘潭日报、湘潭民政网上予以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请应征者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二)应征集名字称一经采用,给予每条2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四)投稿名字如有雷同,以先收到的投稿作品为准,后收到的雷同作品作废。

  (五)应征集名字称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即归湘潭市地名委员会所有,应征集名字称资料收集后不予退回。

  (六)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属湘潭市地名委员会。

  附件下载:“道路公开征集名字表”、“已取名道路名字、起止点确认表”、“湘潭市中心城区道路现状示意图”
  湘潭市地名委员会 湘潭市民政局

  2014年 7月1日
http://xiangtan.mca.gov.cn/article/tzgg/201407/201407006611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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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4-07-10

更新时间:2022-08-27 19: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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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xtsdmwyh@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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