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中心湖公园征集湖名

杏坛中心湖公园征集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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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08-14 17:49: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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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杏坛中心湖公园(暂定名)湖名征集
 
根据杏坛镇城市升级五年计划,我镇拟规划建设一个占地约2000亩的中心湖(暂定名)公园。为使湖名更能体现杏坛特色、具有独特性及丰富的内涵,突显该项目的重要性和影响力,特举办中心湖公园(暂定名)湖名征集活动。活动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8月10日
二、征集内容:中心湖(暂定名)湖名名字
三、具体要求:
1. 湖名须积极健康,具备文化底蕴,内涵丰富、易于记忆;
2.能高度概括并体现项目特点,并附相应文字诠释,字数在200字以内;(除文字外,可通过图样等来补充表现湖名的含义);
3.主题突出,具有独创性及丰富的内涵,易于记忆传诵,便于后期推广演绎和延展;
4.符合项目整体规划特色,能体现本项目综合素质的优势和人文精神;
5.每位参与者可提供1至3个参选湖名,但提供的名字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产生的纠纷由参与者本人承担;
6.作品应写明作者姓名、个人身份证号及有效的联络地址。
四、奖项说明:
杏坛镇人民政府将组建由政府工作人员、专业人士代表、市民代表构成的湖名评审小组,于8月11日至8月31日之间对征集名字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设置最佳案名奖1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3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10名,奖金300元。
评选工作完成后,杏坛镇人民政府将通过电视媒体、报纸、网站等方式公示获奖人员名单及湖名。
五、作品提交方式
1.发电子邮件到以下邮箱:Xtwuyf@shunde.gov.cn
2.邮寄到以下通讯地址: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政府大楼三楼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综合股吴小姐
六、参选注意事项
1.所有投稿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2.投稿人须保证提交作品均未公开发表过。所有作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投稿人递交的参选作品所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以及相关损失,应由投稿人承担;
4.如由两人及以上者提交的相同作品获选,奖金由获选者平分;
5.湖名一经获奖,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杏坛镇人民政府所有,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6.本次活动所有来稿恕不退还,湖名未能获奖的,恕不另行通知;
7.获奖人奖金所得税自理;
8.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杏坛镇人民政府;
9.投稿人均被视为接受本声明。
 
                        杏坛镇人民政府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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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中心湖公园(暂定名)湖名征集
 
根据杏坛镇城市升级五年计划,我镇拟规划建设一个占地约2000亩的中心湖(暂定名)公园。为使湖名更能体现杏坛特色、具有独特性及丰富的内涵,突显该项目的重要性和影响力,特举办中心湖公园(暂定名)湖名征集活动。活动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2012年7月3日至2012年8月10日
二、征集内容:中心湖(暂定名)湖名名字
三、具体要求:
1. 湖名须积极健康,具备文化底蕴,内涵丰富、易于记忆;
2.能高度概括并体现项目特点,并附相应文字诠释,字数在200字以内;(除文字外,可通过图样等来补充表现湖名的含义);
3.主题突出,具有独创性及丰富的内涵,易于记忆传诵,便于后期推广演绎和延展;
4.符合项目整体规划特色,能体现本项目综合素质的优势和人文精神;
5.每位参与者可提供1至3个参选湖名,但提供的名字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产生的纠纷由参与者本人承担;
6.作品应写明作者姓名、个人身份证号及有效的联络地址。
四、奖项说明:
杏坛镇人民政府将组建由政府工作人员、专业人士代表、市民代表构成的湖名评审小组,于8月11日至8月31日之间对征集名字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设置最佳案名奖1名,奖金3000元;优秀奖3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10名,奖金300元。
评选工作完成后,杏坛镇人民政府将通过电视媒体、报纸、网站等方式公示获奖人员名单及湖名。
五、作品提交方式
1.发电子邮件到以下邮箱:Xtwuyf@shunde.gov.cn
2.邮寄到以下通讯地址:顺德区杏坛镇杏龙路政府大楼三楼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综合股吴小姐
六、参选注意事项
1.所有投稿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否则将无法领取奖金;
2.投稿人须保证提交作品均未公开发表过。所有作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投稿人递交的参选作品所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以及相关损失,应由投稿人承担;
4.如由两人及以上者提交的相同作品获选,奖金由获选者平分;
5.湖名一经获奖,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杏坛镇人民政府所有,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
6.本次活动所有来稿恕不退还,湖名未能获奖的,恕不另行通知;
7.获奖人奖金所得税自理;
8.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杏坛镇人民政府;
9.投稿人均被视为接受本声明。
 
                        杏坛镇人民政府
                          二
杏坛中心湖公园征集湖名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2-08-10

更新时间:2020-08-14 17:49:2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Xtwuyf@shund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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