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准确地对富锦进行科学新定位,对城市形象进行新打造、新提升。富锦市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重金征集富锦城市形象宣传用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富锦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二、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所有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20日。
四、征集要求
(一)主题鲜明。反映富锦深厚的文化底蕴,展现富锦独特的城市形象和城市精神与魅力。既可以是展现富锦整体形象的宣传用语,也可以是表现富锦单方面魅力的宣传用语。
(二)创意新颖。具有创新性,生动传神,准确贴切,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语言精练。文字简洁、朗朗上口、富有韵味,便于记忆和传诵,字数在
20
字左右。
(四)便于传播。适合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户外广告、公共场所使用和传播。
(五)应征作品具有独创性,以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
五、征集方式
(一)本次
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评选。应征者将创作的宣传用语及个人信息填写在《富锦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征集表》(见附件)上,最多可填写三条。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
545038000@qq.com
邮箱,邮件标题为富锦城市形象宣传用语应征作品。
(二)也可将作品
征集表交至政府办公楼A座422室,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下午4:30,电话:办公室2339988 手机15945875544 ,联系人:金铁鑫。
六、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宣传用语20条,并于2018年4月25日至2018年4月29日在《粮都富锦》微信平台进行大众投票,按得票数选出10条,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后采用并进行奖励。
七、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
二等奖3名:奖励1000元
三等奖6名:奖励500元
优秀奖10 名:奖励100元
八、其他事项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和完全使用权。
3、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
4、主办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使用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删减。
5、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富锦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征集表
附件2、富锦市简介
中共富锦市委宣传部
2018年4月10日
富锦城市形象宣传用语
征集表
个
人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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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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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 |
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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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简介
富锦历史悠久,周属南慎部,唐属黑水都督府,辽属东京道女真五国部,金属上京胡里改路,元属辽阳行省水达达路,明属奴儿干都司,永乐七年(1409年)设弗提卫,光绪八年(1882年)设富克锦协领衙,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置巡检司属临江州,宣统元年(1909年)设县,1988年撤县建市。
富锦市是佳木斯市所属县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三江平原腹地,松花江下游南岸。西与桦川、集贤县毗连,东与饶河县、同江市为邻;南与宝清县接壤,北至松花江,与绥滨县隔江相望。全境东西180公里,南北92公里,总面积8224平方公里,区域耕地920万亩,市属耕地570万亩,人口46万,辖11个镇、2个街道办事处、267个行政村,境内有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及其所属3个农场。富锦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城市,享有“黑土绿谷、北国粮都”美誉,是“中国大豆之乡、中国东北大米之乡、中国水稻第一县”,是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绿色农业示范区、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12次获得“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荣誉称号。2017年,粮食总产位居全省第一。经济总量位居佳木斯各县(市)首位。
七届市委以“大农业、大园区、大商贸和三江平原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为目标,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全市生产总值实现203.7亿元,同比增长6.4%;公共财政收入完成6亿元,同比增长7.8%;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4.5亿元,同比增长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8.2亿元,同比增长8.2%;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6.5%。
来源:中共富锦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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