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征集人口计生宣传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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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4 16:39:3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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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征集人口计生宣传宣传标语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实现,打造我区新型人口文化,营造更加有利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宣传环境,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从2012年2月开始,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征集人口计生宣传宣传标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宣传倡导工作,提高宣传倡导效果,使人口计生宣传倡导用语规范、群众喜闻乐见、时代特色鲜明,贴近农村、贴近生活、形象生动,直观、健康,使全区城乡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内容准确规范、具有人文和时代气息,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宣传环境。
二、参评宣传宣传标语内容范围和条件
(一)本次征集的人口计生宣传宣传标语内容主要是反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推行诚信计生,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切实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人口计生家庭保障和养老政策,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等7大类。
(二)征集的宣传宣传标语要符合现有人口计生政策、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关注群众的情感,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懂易记,入脑入心,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征集宣传宣传标语内容要语言凝练、生动、新颖,政策表达准确、注重情感沟通、体现人文关怀,彰显宣传效果。
三、报送要求
(一)征集的宣传宣传标语以市为单位报送。各市人口计生委是这次活动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重视征集评选活动。要广泛宣传发动,在认真组织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征集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早布置、早策划、早创作、早征集,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及时报送。要主动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共同把关,做好社会各界参评作品的创作、征集和汇总工作。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本地市级人口计生委进行报送。自治区直属单位和个人可直接报送到所在辖区人口计生部门。
(二)各市人口计生委要按要求进行筛选,择优选送参评宣传宣传标语,确保质量上乘,每市报送不少于80条。
(三)所有参评作品要如实填写《参评宣传宣传标语记录表》(附后)及作品类别(如诚信计生、利益导向、提高人口素质等)、作者姓名、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各项内容;
(四)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退还,我委对获奖作品有无偿用于资料汇编、展示、公益活动的使用权,作品一经报送,均视为报送方同意。
四、奖励
本次活动按照征集宣传宣传标语7大类内容范围各评选出10条左右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宣传标语,共评选出70条左右。每条奖励300元。
同一作者入选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
五、时间安排
1、截稿日期:2012年4月30日(以邮戳和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过期视为不报。
2、2012年5月,我委对所有征集到的人口宣传宣传标语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广西人口、广西人口计生网上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俊峰  张秀兰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联系电话:0771-5852570  5852441
邮  箱:5852441@163.com
 
附件:《参评宣传宣传标语记录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http://www.gxrkjsw.gov.cn/Frm%E4%B8%BB%E9%A2%98_%E5%86%85%E5%AE%B9.aspx?ID=%2013738&ClumnID=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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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征集人口计生宣传宣传标语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委(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各项任务的实现,打造我区新型人口文化,营造更加有利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宣传环境,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从2012年2月开始,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征集人口计生宣传宣传标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宣传倡导工作,提高宣传倡导效果,使人口计生宣传倡导用语规范、群众喜闻乐见、时代特色鲜明,贴近农村、贴近生活、形象生动,直观、健康,使全区城乡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内容准确规范、具有人文和时代气息,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宣传环境。
二、参评宣传宣传标语内容范围和条件
(一)本次征集的人口计生宣传宣传标语内容主要是反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推行诚信计生,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人口素质,切实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切实促进社会性别平等;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和合理分布,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完善人口计生家庭保障和养老政策,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健全家庭发展政策,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切实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等7大类。
(二)征集的宣传宣传标语要符合现有人口计生政策、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关注群众的情感,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懂易记,入脑入心,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三)征集宣传宣传标语内容要语言凝练、生动、新颖,政策表达准确、注重情感沟通、体现人文关怀,彰显宣传效果。
三、报送要求
(一)征集的宣传宣传标语以市为单位报送。各市人口计生委是这次活动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重视征集评选活动。要广泛宣传发动,在认真组织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征集活动的基础上,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早布置、早策划、早创作、早征集,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及时报送。要主动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共同把关,做好社会各界参评作品的创作、征集和汇总工作。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本地市级人口计生委进行报送。自治区直属单位和个人可直接报送到所在辖区人口计生部门。
(二)各市人口计生委要按要求进行筛选,择优选送参评宣传宣传标语,确保质量上乘,每市报送不少于80条。
(三)所有参评作品要如实填写《参评宣传宣传标语记录表》(附后)及作品类别(如诚信计生、利益导向、提高人口素质等)、作者姓名、通信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各项内容;
(四)所有参评作品一律不退还,我委对获奖作品有无偿用于资料汇编、展示、公益活动的使用权,作品一经报送,均视为报送方同意。
四、奖励
本次活动按照征集宣传宣传标语7大类内容范围各评选出10条左右人口计生户外宣传宣传标语,共评选出70条左右。每条奖励300元。
同一作者入选作品的数量不受限制。
五、时间安排
1、截稿日期:2012年4月30日(以邮戳和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过期视为不报。
2、2012年5月,我委对所有征集到的人口宣传宣传标语进行评选,获奖作品名单将在广西人口、广西人口计生网上公示。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俊峰  张秀兰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80号自治区人口计生委
联系电话:0771-5852570  5852441
邮  箱:5852441@163.com
 
附件:《参评宣传宣传标语记录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http://www.gxrkjsw.gov.cn/Frm%E4%B8%BB%E9%A2%98_%E5%86%85%E5%AE%B9.aspx?ID=%2013738&ClumnID=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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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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