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丰富仙桃城市人文内涵,凝聚加快发展的“仙桃力量”, 推动全市各项事业跨越发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仙桃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品要求 1、“仙桃精神”表述语,既要根植于城市的历史,又要体现城市的现实,更能引领城市的未来,要与城市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2、表述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集中展现仙桃人民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彰显仙桃人民特有的精神气质,激励仙桃人民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3、表述语要表意准确、简洁明了、响亮得体,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
4、表述语原则控制在20字以内,同时需附简要内涵释义。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10月15日(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
三、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均可通过信函邮寄至“仙桃精神”表述语征集宣传活动办公室(市委文明办)。
地址:仙桃日报社7楼701室,邮编:433000。
2、往下拉本帖内容填写问卷调查表; 3、直接扫描“文明仙桃”二维码,根据提示输入您的个人信息与表述语内容。
4、随时拨打表述语征集热线电话,以口述、工作人员记录的方式参与,热线电话:0728-8213068。
四、评选奖励 1、
设入围奖、采用奖和组织奖。作品征集结束后,由 “仙桃精神”表述语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征集要求进行统计筛选,并推荐初评作品100件。
2、
初评的100件优秀作品,将在媒体展播,并开展“我最喜爱的仙桃精神表述语”评选活动,按网络投票60%,问卷调查20%,专家评审20%,
评出10件入围作品。每件入围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征集单位对入围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3、将入围作品报市委常委会审定,经原样采用的,
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 4、对各地各单位讨论活动组织实效明显;有入围作品单位和地方;
获组织奖,分别奖励3000元。 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如有内容相同稿件,以发件或邮寄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市文明办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提炼,不再另付稿酬。
4、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络方式。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市文明办。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同意本公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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