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
为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深化“三比三创”主题竞赛活动,凝聚加快发展的“莱芜力量”,展示充满希望、充满活力的“莱芜形象”,经市文明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开展“莱芜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作品要求 1、“莱芜城市精神”表述语,既要根植于城市的历史,又要体现城市的现实,更能引领城市的未来,要与城市的客观环境相符合、与城市的外部形象相协调、与城市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2、表述语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集中展现莱芜人民的价值追求、思想观念和道德风尚,彰显莱芜人民特有的精神气质,激励莱芜人民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3、表述语要表意准确、简洁明了、响亮得体,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 4、表述语原则控制在20字以内,同时需附简要内涵释义。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截止。三、投稿方式 1、应征作品均可通过信函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至“莱芜城市精神”征集宣传活动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 地址:莱芜市文化北路001号市委办公楼1334房间; 电话:(0634)6213336; 邮箱:lwxcbxck@163.com。 2、“莱芜城市精神”表述语表格样式可登陆莱芜文明网、莱芜新闻网、莱芜传媒网下载。四、评选奖励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市文明委组织评委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并对入围的优秀作品进行表扬奖励,同时择优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发表。评奖设一等奖5名、二等 奖10名、三等奖20名。奖励标准: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如有内容相同稿件,以发件或邮寄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五、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市文明委对入围作品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提炼,不再另付稿酬。 3、所有应征作品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络方式。 4、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市文明委。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同意本通知条款。 附件: 莱芜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2016年4月19日 http://lw.wenming.cn/txgg/201604/t20160419_24973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