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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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1 07: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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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高县城市精神”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
  为全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高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参与家乡建设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凝聚全县人民加力提速建设美好高县的精神力量。经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高县城市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协办单位:高县文广新体局、高县新闻与舆情网络中心
  二、征集对象
  县内外单位或个人
  三、征集内容
  高县城市精神
  四、征集时间
  (一)征集起止时间:从2014年11月30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信函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稿件和手机短信以收到日期为准。相同内容以先收到者为准。
  (二)评选揭晓时间:2015年2月。
  五、征集作品要求
  1.表述应为中文,字数在15字以内。文字言简意赅、清新流畅、工整凝炼、通俗易记、琅琅上口、便于传播。   
  2.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用简洁的文字概括高县人民建设美好高县的精神内涵,力求体现高县地域特色、历史底蕴、文化精髓、发展定位,彰显高县人民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力量。
  3.具有浓厚的时代特征,富有强烈的吸引力、感染力、号召力、启发性和广告宣传效应。
  4.应对作品内容进行具体阐释。
  六、奖励办法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 5—10个最佳城市精神表述入围,并在媒体上公示。凡入围的最佳城市精神表述奖金2000元人民币,如完整采用的城市精神表述奖金4000元人民币。
  七、活动步骤
  (一)公示、投稿阶段(2014年11月30日—2014年12月30日)
  通过新闻媒体、党政网、海报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征集。作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应征。
  1.作品信函邮寄投稿方式。
  (1)高县城市精神应征作品信函邮寄投稿地址: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创文办收,邮编:645154,信封正面应标注“高县城市精神宣传用语征集”字样。来信上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或手机号码)等详细信息。
  2.作品网上投稿方式。
  (1)电子稿件发送
  高县城市精神应征作品电子稿件一律发送至电子邮箱:gxcsjs66@163.com,手机短信发送至电话13730748908。“主题”统一填写为:高县城市精神征集。投送稿件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或手机号码)等详细信息。
  (二)评审、公示和再评阶段(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30日)
  1.组织相关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出5—10条高县城市精神宣传用语作为入围奖。
  2.主办单位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主办单位结合征求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评选出高县城市精神奖项。
  4.咨询电话:
  高县城市精神征集办公室咨询电话:0831—5429770 、0831—5420885。联系人:郑远勇,手机:13730748908
  八、特别声明
  1.所有参选作品一经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入围的城市精神表述享有一切权利,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2.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3.参投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所有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内容。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人民团体和单位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投稿不得少于一条。
  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高县公开征集城市精神作品投稿表
  文件下载: 高委宣〔2014〕71号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高县城市精神”的通知.doc


 
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 
http://www.gxwmzx.cn/thread-533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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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高县城市精神”的通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
  为全力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高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全县人民热爱家乡、参与家乡建设的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凝聚全县人民加力提速建设美好高县的精神力量。经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高县城市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协办单位:高县文广新体局、高县新闻与舆情网络中心
  二、征集对象
  县内外单位或个人
  三、征集内容
  高县城市精神
  四、征集时间
  (一)征集起止时间:从2014年11月30日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信函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稿件和手机短信以收到日期为准。相同内容以先收到者为准。
  (二)评选揭晓时间:2015年2月。
  五、征集作品要求
  1.表述应为中文,字数在15字以内。文字言简意赅、清新流畅、工整凝炼、通俗易记、琅琅上口、便于传播。   
  2.立意高远,内涵丰富,用简洁的文字概括高县人民建设美好高县的精神内涵,力求体现高县地域特色、历史底蕴、文化精髓、发展定位,彰显高县人民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力量。
  3.具有浓厚的时代特征,富有强烈的吸引力、感染力、号召力、启发性和广告宣传效应。
  4.应对作品内容进行具体阐释。
  六、奖励办法
  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出 5—10个最佳城市精神表述入围,并在媒体上公示。凡入围的最佳城市精神表述奖金2000元人民币,如完整采用的城市精神表述奖金4000元人民币。
  七、活动步骤
  (一)公示、投稿阶段(2014年11月30日—2014年12月30日)
  通过新闻媒体、党政网、海报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征集。作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应征。
  1.作品信函邮寄投稿方式。
  (1)高县城市精神应征作品信函邮寄投稿地址: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创文办收,邮编:645154,信封正面应标注“高县城市精神宣传用语征集”字样。来信上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或手机号码)等详细信息。
  2.作品网上投稿方式。
  (1)电子稿件发送
  高县城市精神应征作品电子稿件一律发送至电子邮箱:gxcsjs66@163.com,手机短信发送至电话13730748908。“主题”统一填写为:高县城市精神征集。投送稿件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及电话(或手机号码)等详细信息。
  (二)评审、公示和再评阶段(2014年12月30日—2015年1月30日)
  1.组织相关人员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出5—10条高县城市精神宣传用语作为入围奖。
  2.主办单位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主办单位结合征求的意见,组织有关人员评选出高县城市精神奖项。
  4.咨询电话:
  高县城市精神征集办公室咨询电话:0831—5429770 、0831—5420885。联系人:郑远勇,手机:13730748908
  八、特别声明
  1.所有参选作品一经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对入围的城市精神表述享有一切权利,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2.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
  3.参投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所有应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所有内容。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人民团体和单位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门投稿不得少于一条。
  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高县公开征集城市精神作品投稿表
  文件下载: 高委宣〔2014〕71号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高县城市精神”的通知.doc


 
中共高县县委宣传部
高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11月28日 
http://www.gxwmzx.cn/thread-5337-1-1.html
“高县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公告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4-12-30

更新时间:2023-12-21 07:58:2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gxcsjs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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