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征集阳泉精神表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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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1 21:27: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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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提升阳泉的文化形象,凝聚全市人民推进转型跨越、实现“千亿百万”奋斗目标、建设更大更强更富更美新阳泉的精神力量,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决定开展“阳泉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此次活动由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主办,阳泉日报社、阳泉广播电视台、阳泉市政府网、阳泉移动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阳泉市分公司协办。
二、征集范围
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截止。
四、内容要求
1、“阳泉精神”表述语要立足阳泉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秀的文化传统,按照弘扬历史、反映现实、引领未来的要求和体现“认同感、标志性、格式化”的原则,凝聚人心,彰显特色,充分表达阳泉人民的心愿心声,充分展示阳泉人民的精神风貌。
2、表述语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富有感召力,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字数控制在10个字左右。
3、对所提出的“阳泉精神”表述语的涵义信函、电子邮件要附有30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短信投稿要附5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五、征集方式
1、热忱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恕不退还。
2、通信地址:阳泉市南大街21号,阳泉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045000;电话:2293487;传真:2293127;电子邮箱 :yqxc001@163.com。短信投稿方式:移动用户编辑短信“YQJS+短信内容”发送至“10658103921211”移动微博平台参加活动;联通用户编辑短信“YQJS+短信内容”发送至“10621111999”参加活动。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对来稿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阳泉精神”。对入围作品将给予奖励。
七、几点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如有雷同稿件,按投稿时间先后,采用先投稿者作品。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阳泉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
2012年2月9日
http://sx.people.com.cn/n/2012/0210/c189130-16738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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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提升阳泉的文化形象,凝聚全市人民推进转型跨越、实现“千亿百万”奋斗目标、建设更大更强更富更美新阳泉的精神力量,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决定开展“阳泉精神”表述语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此次活动由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主办,阳泉日报社、阳泉广播电视台、阳泉市政府网、阳泉移动通信分公司、中国联通阳泉市分公司协办。
二、征集范围
全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截止。
四、内容要求
1、“阳泉精神”表述语要立足阳泉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秀的文化传统,按照弘扬历史、反映现实、引领未来的要求和体现“认同感、标志性、格式化”的原则,凝聚人心,彰显特色,充分表达阳泉人民的心愿心声,充分展示阳泉人民的精神风貌。
2、表述语要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富有感召力,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字数控制在10个字左右。
3、对所提出的“阳泉精神”表述语的涵义信函、电子邮件要附有30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短信投稿要附50字左右的注释和创意说明。
五、征集方式
1、热忱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积极参与征集活动。所有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恕不退还。
2、通信地址:阳泉市南大街21号,阳泉市委宣传部宣传科;邮编:045000;电话:2293487;传真:2293127;电子邮箱 :yqxc001@163.com。短信投稿方式:移动用户编辑短信“YQJS+短信内容”发送至“10658103921211”移动微博平台参加活动;联通用户编辑短信“YQJS+短信内容”发送至“10621111999”参加活动。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对来稿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报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阳泉精神”。对入围作品将给予奖励。
七、几点说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如有雷同稿件,按投稿时间先后,采用先投稿者作品。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4、本次活动有关事项由阳泉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阳泉市委宣传部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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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征集阳泉精神表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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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12-03-31

更新时间:2023-12-21 21:27:0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投稿邮箱:yqxc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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