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征集精神表述语及形象宣传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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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7 19: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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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各镇(乡、场),县直各单位:

  为扩大青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青县的形象和品位,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青县精神表述语、对外形象宣传用语、县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县各单位及县内外热爱青县、关心青县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1、青县精神表述语。要彰显青县地域文化、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和县情特色。既要传承青县历史,又要立足青县现实,更要引领青县未来。能充分体现青县人民崭新的精神风貌、优秀品质以及科学的发展理念,使之成为激励全县人民热爱青县、建设青县、奉献青县的强大精神动力,成为可以付诸行动的行为化的价值观,做到内涵丰富,言简意赅,语言平实,以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稿件要求为四句话、八字或十六个字,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

  2、对外宣传用语。要具有唯一性和原创性。应征作品须紧扣青县生态型宜居宜业发展定位和开放、向上、大气、文明的精神特质,能反映青县的整体特色和优势,并体现青县的独特性、差异性,成为青县的理念识别。同时,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要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应征作品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各类媒体传播推广。字数不超过15个字。 应征者对应征作品要作尽可能详细的说明和阐述。

  3、县歌。充分反映青县的历史文化、地理风物、人文精神和文化精髓,融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于一体,风格鲜明、旋律优美、易于传唱。作品应为汉语形式,独唱、重唱、合唱均可,作品必须原创,不得与任何同类歌词相近或相似,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的情况。歌词和曲谱须同时提交。如条件许可,可随寄适合在电台或网络媒体上播出的录音制品(磁带、CD、MP均可,须注明演唱者姓名、身份)

  三、参与方式

  应征作品可以以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等多种方式参与。

  1、邮箱地址:qxxcb123@163.com

  2、来函请寄:中共青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收,邮编:062650。

  3、联系电话:0317-4121477。

  四、截稿日期

  自本通知发布起至2011年8月31日结束。

  五、评选办法

  1.初评。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初评,每一类别从中选出5件作品作为初选入围作品。

  2.投票。对初选入围的作品在县电视台、政务网、人民网.青县之窗等有关媒体上公示,采取信件投票、网上投票、热线投票等形式,发动公众投票评选。

  3.评审、公示。根据公众投票结果,采取信件投票、网上投票、热线投票各占20%,专家投票占40%的比例,最终确定每个类别两件作品入围。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论证,确定最终结果,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评选结果。

  六、奖励标准

  每个类别设一等奖1名,分别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1名,分别奖励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3名,分别奖励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1.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依邮戳或电子邮件、打入电话时间为先后次序)。

  2.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无权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方除本活动奖金外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http://unn.people.com.cn/GB/22220/70437/15166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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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场),县直各单位:

  为扩大青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青县的形象和品位,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青县精神表述语、对外形象宣传用语、县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县各单位及县内外热爱青县、关心青县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1、青县精神表述语。要彰显青县地域文化、历史传统、时代特征、发展定位和县情特色。既要传承青县历史,又要立足青县现实,更要引领青县未来。能充分体现青县人民崭新的精神风貌、优秀品质以及科学的发展理念,使之成为激励全县人民热爱青县、建设青县、奉献青县的强大精神动力,成为可以付诸行动的行为化的价值观,做到内涵丰富,言简意赅,语言平实,以便于记忆、传播和普及。稿件要求为四句话、八字或十六个字,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

  2、对外宣传用语。要具有唯一性和原创性。应征作品须紧扣青县生态型宜居宜业发展定位和开放、向上、大气、文明的精神特质,能反映青县的整体特色和优势,并体现青县的独特性、差异性,成为青县的理念识别。同时,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要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应征作品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各类媒体传播推广。字数不超过15个字。 应征者对应征作品要作尽可能详细的说明和阐述。

  3、县歌。充分反映青县的历史文化、地理风物、人文精神和文化精髓,融思想性、群众性、艺术性于一体,风格鲜明、旋律优美、易于传唱。作品应为汉语形式,独唱、重唱、合唱均可,作品必须原创,不得与任何同类歌词相近或相似,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及专有权利的情况。歌词和曲谱须同时提交。如条件许可,可随寄适合在电台或网络媒体上播出的录音制品(磁带、CD、MP均可,须注明演唱者姓名、身份)

  三、参与方式

  应征作品可以以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等多种方式参与。

  1、邮箱地址:qxxcb123@163.com

  2、来函请寄:中共青县县委宣传部新闻科收,邮编:062650。

  3、联系电话:0317-4121477。

  四、截稿日期

  自本通知发布起至2011年8月31日结束。

  五、评选办法

  1.初评。征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来稿进行初评,每一类别从中选出5件作品作为初选入围作品。

  2.投票。对初选入围的作品在县电视台、政务网、人民网.青县之窗等有关媒体上公示,采取信件投票、网上投票、热线投票等形式,发动公众投票评选。

  3.评审、公示。根据公众投票结果,采取信件投票、网上投票、热线投票各占20%,专家投票占40%的比例,最终确定每个类别两件作品入围。由评审委员会对入围作品进行论证,确定最终结果,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评选结果。

  六、奖励标准

  每个类别设一等奖1名,分别奖励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1名,分别奖励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3名,分别奖励5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七、特别声明

  1.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依邮戳或电子邮件、打入电话时间为先后次序)。

  2.获奖作品的版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无权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主办方除本活动奖金外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http://unn.people.com.cn/GB/22220/70437/15166057.html
青县征集精神表述语及形象宣传用语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11-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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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qxxcb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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