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耕星映月杯’政法诗词创作大赛

湖南‘耕星映月杯’政法诗词创作大赛

征文征稿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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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4 16:19:5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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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本活动是由湖南省政法系统书画诗词研究会诗词分会主办,全省政法系统文化部门战略支持,湖南政法文化耕星映月创作研学基地保障赞助的大型公益诗歌文化活动。
  将以繁荣政法文化创作研学、增进诗歌文化交流为己任进行的诗歌推广和普及,适时组织文化活动,邀请省内外嘉宾线下参与,丰富众多文学爱好者的生活,促进全省政法文化创作和发展。
  2023年8月1日活动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现代诗组(括歌词)及旧体诗组(括对联):每二月一评,各组评出优秀作品奖10个,共评三次计60个;
  2、金奖、银奖、铜奖:一将从现代诗组、旧体诗组优秀作品奖中再进行票选,分别评选出征文大赛金银铜奖分别为1名、3名和5名,奖金分别为人民币600元、400元、200元。
  3、现代诗组与旧体诗组名额可适当互补,一切以质量为标准。
  4、获奖作品被再创作成书法、美术作品,入选作品作为特邀作品奖(赠给组委会)。
  5、大赛结果将公开公示,所有获奖作品发放获奖证书。
  二、征文说明
  1、本次诗歌征文主题为“‘耕星映月杯’政法诗词创作大赛”,与“政法文化、公平正义、廉洁文化、耕星映月”等关联的作品优先参与评选;
  2、作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真诚反映社会人生,色彩明亮,倡导具有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的作品;
  3、征文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之前未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过,严禁抄袭剽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文责自负;
  4、参赛作品不得超过30行(含组诗),鼓励10行以内短诗。每人限投1次;
  5、参赛面向全省法律工作者及其他诗歌爱好者,参赛者需年满18周岁;
  6、参赛者只能选择现代诗组、旧体诗组之一投稿参赛,如若重复投稿参赛,组委会保留其仅只获其一奖的权利;
  7、本次征文大赛为公益活动,所有参赛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
  8、作品一经获奖,活动组委会拥有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9、所有等次奖及优秀作品奖一定代表将受邀参加相关文化艺术活动。
  10、获奖作品根据需要择优集结出版发行或制作相关Mv作品,发表于相关合作平台(无额外稿费)。
  三、投稿说明
  1、作品征文投稿时间:2023年08月01日-2024年1月30日。
  2、投稿方式:
  在线投稿:文稿投邮箱为594313231@qq.com。发布作品时注明“现代诗组”或“旧体诗组”的相应组别即可(投稿请注明真实姓名,电话、邮编、地址、电子邮箱等作者信息,请勿将这些个人隐私添加在作品正文中)。
  3、本次征文的相关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平台“法律人的诗歌”或“文化与艺术”,参与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活动,获得相应奖品:
  1)双月优秀作品奖:评委会不定期将从投稿作品中(包括书画特邀作品)挑选部分优秀作品在“法律人的诗歌”或“文化与艺术”公众号“政法文化创研基地诗赛”专题等平台展示(不代表是最终获奖作品),2个月评奖一次,按大赛规则派发奖品。
  2)金银铜作品奖:评审会自第六月开始将优秀作品奖诗作及特邀书画获奖作品分别在湖南省政法系统书画诗词研究会(诗词分会)公众号等处相关专题页组织大众投票,结合评委组评分,最终产生金银铜(特邀)获奖作品,按大赛规则派发相应奖金和《山歌乡诗一百首》等诗集。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南‘耕星映月杯’政法诗词创作大赛组委会”所有。
  湖南省政法系统书画诗词研究会诗词分会
  湖南政法文化耕星映月创作研学基地
  2023年8月1日

https://mp.weixin.qq.com/s/F-HgZdDSjtq9OS2IZfHb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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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活动是由湖南省政法系统书画诗词研究会诗词分会主办,全省政法系统文化部门战略支持,湖南政法文化耕星映月创作研学基地保障赞助的大型公益诗歌文化活动。
  将以繁荣政法文化创作研学、增进诗歌文化交流为己任进行的诗歌推广和普及,适时组织文化活动,邀请省内外嘉宾线下参与,丰富众多文学爱好者的生活,促进全省政法文化创作和发展。
  2023年8月1日活动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现代诗组(括歌词)及旧体诗组(括对联):每二月一评,各组评出优秀作品奖10个,共评三次计60个;
  2、金奖、银奖、铜奖:一将从现代诗组、旧体诗组优秀作品奖中再进行票选,分别评选出征文大赛金银铜奖分别为1名、3名和5名,奖金分别为人民币600元、400元、200元。
  3、现代诗组与旧体诗组名额可适当互补,一切以质量为标准。
  4、获奖作品被再创作成书法、美术作品,入选作品作为特邀作品奖(赠给组委会)。
  5、大赛结果将公开公示,所有获奖作品发放获奖证书。
  二、征文说明
  1、本次诗歌征文主题为“‘耕星映月杯’政法诗词创作大赛”,与“政法文化、公平正义、廉洁文化、耕星映月”等关联的作品优先参与评选;
  2、作品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真诚反映社会人生,色彩明亮,倡导具有精神高度、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的作品;
  3、征文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之前未在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过,严禁抄袭剽窃,否则取消参赛资格,文责自负;
  4、参赛作品不得超过30行(含组诗),鼓励10行以内短诗。每人限投1次;
  5、参赛面向全省法律工作者及其他诗歌爱好者,参赛者需年满18周岁;
  6、参赛者只能选择现代诗组、旧体诗组之一投稿参赛,如若重复投稿参赛,组委会保留其仅只获其一奖的权利;
  7、本次征文大赛为公益活动,所有参赛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征稿恕不退还;
  8、作品一经获奖,活动组委会拥有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9、所有等次奖及优秀作品奖一定代表将受邀参加相关文化艺术活动。
  10、获奖作品根据需要择优集结出版发行或制作相关Mv作品,发表于相关合作平台(无额外稿费)。
  三、投稿说明
  1、作品征文投稿时间:2023年08月01日-2024年1月30日。
  2、投稿方式:
  在线投稿:文稿投邮箱为594313231@qq.com。发布作品时注明“现代诗组”或“旧体诗组”的相应组别即可(投稿请注明真实姓名,电话、邮编、地址、电子邮箱等作者信息,请勿将这些个人隐私添加在作品正文中)。
  3、本次征文的相关信息可关注微信公众平台“法律人的诗歌”或“文化与艺术”,参与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活动,获得相应奖品:
  1)双月优秀作品奖:评委会不定期将从投稿作品中(包括书画特邀作品)挑选部分优秀作品在“法律人的诗歌”或“文化与艺术”公众号“政法文化创研基地诗赛”专题等平台展示(不代表是最终获奖作品),2个月评奖一次,按大赛规则派发奖品。
  2)金银铜作品奖:评审会自第六月开始将优秀作品奖诗作及特邀书画获奖作品分别在湖南省政法系统书画诗词研究会(诗词分会)公众号等处相关专题页组织大众投票,结合评委组评分,最终产生金银铜(特邀)获奖作品,按大赛规则派发相应奖金和《山歌乡诗一百首》等诗集。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湖南‘耕星映月杯’政法诗词创作大赛组委会”所有。
  湖南省政法系统书画诗词研究会诗词分会
  湖南政法文化耕星映月创作研学基地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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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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