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视征集--综艺栏目策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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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0-12-06 16:11:5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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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活动内容】
      2009年,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将投巨资,以市场运作和行政推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卫视平台上打造一档高水平、有影响的大型综艺栏目。这将是继电视剧《闯关东》之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打造文化精品的又一重大举措。该栏目实行制播分离,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创意策划方案和制作团队,现将有关招标事项通知如下:
栏目策划方案征集办法
一、方案要求
1、节目类型为周播综艺栏目,适合在山东卫视周末晚间时段播出,每集时长90分钟左右。
2、策划方案必须为原创,对国内外优秀节目形态,可以借鉴,但不能直接模仿。
3、栏目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达到较高的水平。
4、栏目的影响力、收视率在国内同类节目中达到一流水平。
二、征集对象
全国具有综艺节目创意、研发、策划和制作能力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与投标,可以以团队或个人名义提交方案。
三、投标方式
1、方案提交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月10日止。
2、方案提交渠道:
电子邮件方式投稿。请发送方案至电子信箱:sdwszylm@sina.com。请在主题栏内注明“山东卫视综艺栏目策划方案应征稿件”字样,日期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信件邮递方式投稿。务必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卫视综艺栏目策划方案应征稿件”字样。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山东电视台总编室,邮编:250062。
3、联系电话:0531—85036741。传真:0531—82958318。
联 系 人:许振 魏颖
四、评审及奖励办法
由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电视台相关领导和国内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方案进行评选。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获奖者应按国家规定自行纳税。评选结果将在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www.sdgd.gov.cn)及国内相关媒体公示。
五、获奖方案使用
凡获奖方案一经公示,其方案的所有相关权利均属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所有。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其方案进行增加、删减、修改、组合等。获奖方案提交人不得将此方案交付他人使用,不得泄露方案内容。否则,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制作团队投标办法
一、团队要求
1、全国具有综艺节目策划和制作能力的机构和团队均可参与投标。
2、团队主创人员有制作综艺栏目的先进理念和运作综艺栏目的成功经验。
3、团队组织结构和人员构成具有实施和完成“栏目策划方案征集办法”中所要求综艺栏目的能力。
二、提交文件
1、根据“栏目策划方案征集办法”要求提交栏目策划方案。
2、团队主创人员简介及其成功作品文字介绍和视频资料(DVD格式光盘)。
3、栏目运作方案。
4、栏目财务方案。
三、投标方式
1、投标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月10日止。
2、投标文件提交渠道:务必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卫视综艺栏目团队投标文件”字样。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山东电视台总编室,邮编:250062。
3、联系电话:0531—85036741。传真:0531—82958318。
联 系 人:许振 魏颖
四、评审办法
由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电视台相关领导和国内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投标文件审定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投标团队进行评选。最终中标的团队将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签定正式协议,在制播分离的框架下,承担责任,行使权利。
http://www.52video.net/art_view255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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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内容】
      2009年,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将投巨资,以市场运作和行政推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卫视平台上打造一档高水平、有影响的大型综艺栏目。这将是继电视剧《闯关东》之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打造文化精品的又一重大举措。该栏目实行制播分离,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创意策划方案和制作团队,现将有关招标事项通知如下:
栏目策划方案征集办法
一、方案要求
1、节目类型为周播综艺栏目,适合在山东卫视周末晚间时段播出,每集时长90分钟左右。
2、策划方案必须为原创,对国内外优秀节目形态,可以借鉴,但不能直接模仿。
3、栏目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达到较高的水平。
4、栏目的影响力、收视率在国内同类节目中达到一流水平。
二、征集对象
全国具有综艺节目创意、研发、策划和制作能力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与投标,可以以团队或个人名义提交方案。
三、投标方式
1、方案提交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月10日止。
2、方案提交渠道:
电子邮件方式投稿。请发送方案至电子信箱:sdwszylm@sina.com。请在主题栏内注明“山东卫视综艺栏目策划方案应征稿件”字样,日期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信件邮递方式投稿。务必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卫视综艺栏目策划方案应征稿件”字样。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山东电视台总编室,邮编:250062。
3、联系电话:0531—85036741。传真:0531—82958318。
联 系 人:许振 魏颖
四、评审及奖励办法
由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电视台相关领导和国内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方案进行评选。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万元。获奖者应按国家规定自行纳税。评选结果将在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官方网站(www.sdgd.gov.cn)及国内相关媒体公示。
五、获奖方案使用
凡获奖方案一经公示,其方案的所有相关权利均属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所有。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其方案进行增加、删减、修改、组合等。获奖方案提交人不得将此方案交付他人使用,不得泄露方案内容。否则,山东省广播电视局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奖金,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制作团队投标办法
一、团队要求
1、全国具有综艺节目策划和制作能力的机构和团队均可参与投标。
2、团队主创人员有制作综艺栏目的先进理念和运作综艺栏目的成功经验。
3、团队组织结构和人员构成具有实施和完成“栏目策划方案征集办法”中所要求综艺栏目的能力。
二、提交文件
1、根据“栏目策划方案征集办法”要求提交栏目策划方案。
2、团队主创人员简介及其成功作品文字介绍和视频资料(DVD格式光盘)。
3、栏目运作方案。
4、栏目财务方案。
三、投标方式
1、投标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月10日止。
2、投标文件提交渠道:务必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山东卫视综艺栏目团队投标文件”字样。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山东电视台总编室,邮编:250062。
3、联系电话:0531—85036741。传真:0531—82958318。
联 系 人:许振 魏颖
四、评审办法
由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山东电视台相关领导和国内权威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投标文件审定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对投标团队进行评选。最终中标的团队将与山东省广播电视局签定正式协议,在制播分离的框架下,承担责任,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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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卫视征集--综艺栏目策划方案

奖项设置:0

截稿时间:2009-01-10

更新时间:2020-12-06 16: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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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sdwszylm@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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