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校而歌--
漯河市实验小学
校歌歌词修改建议征集启事
校歌是一所学校的文化符号,是校园文化和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校歌反映了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理想、期望和追求。为更好地表达与传递学校文化形象,打造学校文化品牌,激励感召广大师生凝心聚力,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漯河市实验小学向全校师生员工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家长朋友们征集校歌歌词修改建议。具体要求和相关事宜如下:
征集时间
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31日
征集范围
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以及关心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朋友。
作品征集要求
(一)歌名定为《起航》,歌词内容要体现学校“激活思维灵动生命”的教育实践理念,可突出我校“金桥”星舞台、挺拔的雪松等学校特色元素。
(二)歌词语言要简洁凝炼、注重情景、易于传唱,忌空喊口号,同时要贴近校园生活,彰显学校师生精神风貌。
(三)遵循校园文化建设规律,在原歌词上稍作调整改动即可,不推翻重建。
(四)投稿作品可个人创作,也可集体创作。集体创作要注明团队名称,并列出所有作者姓名。
注意事项
(一)所征集作品必须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不抄袭他人。
(二)应征作品包括纸质版作品和电子版作品。所有歌词稿件须注明创作者的班级和姓名(家长投稿注明孩子和自己的姓名)。
投稿方式
(一)教师作品由党政办公室负责收集,纸质作品直接报送党政办公室。
(二)学生及家长作品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收集报送,每班至少提供1份优秀作品,纸质作品由班主任交到学生发展处,电子作品发送至邮箱(lhssyxx@163.com)。
(三)社会各界作品可直接报送电子作品,邮箱号同上。
评选奖励办法
(一)评选办法:学校将组织评选团队对征集到的修改建议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入围作品5件。在入围歌词中通过专业评选和投票相结合方式评出:歌词作品采用奖1件,歌词作品入围奖4件,优秀作品奖若干件。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公布,歌词作品采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二)奖励办法:表彰奖励并颁发纪念证书。
其他说明
(一)凡入选获奖歌词作品,使用权归漯河市实验小学所有,学校拥有对作品的修改权,作品将用于学校校歌的传唱展示。
(二)本次校歌歌词征集活动相关问题由漯河市实验小学负责解释。(电话:0395-3134496-8037)
附:原校歌
夏日限定音乐
征集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HcDX_-UK-kutDleZOjrd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