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素有“才子之乡、文化之邦”的美誉,涌现了王安石、曾巩、陆九渊、汤显祖等一批鸿儒巨擘,形成了独具特色、影响深远的临川文化。为进一步提升抚州城市形象和品位,丰富“文化抚州、梦想之舟”品牌建设内涵,充分展示抚州人民自古以来积极向上、开拓奋进的精神风貌,现面向社会征集“临川文化精神”表述语。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二、征集范围面向全社会征集,国内外关心、支持抚州发展的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一)表述语应高度概括临川文化的历史底蕴、精神特质,蕴含抚州的人文特征、奋斗历程以及人民的梦想追求。与抚州的历史文化内涵、自然环境相符合,与城市形象相协调,展现抚州人民独有的优秀品格和精神风貌。
(二)作品应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昂扬向上的精气神,准确把握抚州独特的经济、社会、人文、历史元素,具备鲜明的城市文化特质。
(三)表述语文字要精炼大气、言简意赅、易懂易记、没有歧义,易于被接受和传播,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号召力。字数控制在24字之内,以每组四字的形式为主,每组文字后附具体释义(500字左右),要求秉持尊重临川文化客观历史的原则,不得随意曲解。缺少释义的作品视为无效作品。
(四)投稿作品(含释义内容)必须为原创,不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
四、投稿方式(一)
每件投稿作品应填写《“临川文化精神”表述语征集报名表》,须准确填写投稿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活动采取网络投稿的形式,投稿邮件标题请写明“‘临川文化精神’表述语征集”字样。投稿作品一律发至邮箱 whfzmxzz@163.com。联系电话:0794-8286788。
五、评选及奖励(一)本次征集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二等奖1名,奖金4000元;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征集时间截止后,组织专家对所征集到的稿件进行评审,确定奖励等次。获奖作品适时在市本级媒体公开。
(二)奖金为税前金额,所有奖金均以电子汇款的形式发放,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六、有关事项(一)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已发放奖金将全部追回。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应征者本人负责。
(二)中共抚州市委宣传部作为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等),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在
相关活动中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三)如遇内容基本相同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作品作为获奖对象。所有作品一经投送,即视为认同本征集活动之约定。
(四)本活动一切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中共抚州市委宣传部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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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文化精神”表述语征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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